索引号 | llsjj-04_H/2017-11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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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号(总第50号)目录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1.龙陵县2016年1月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政策措施跟踪审计
结果
2. 2016年3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3.龙陵县2016年1至10月脱贫攻坚跟踪审计结果
1.龙陵县2016年1月贯彻落实食品安全
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15日,龙陵县审计局对全县截至2016年1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食品安全1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2015年,龙陵县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收入185.61万元,支出48.52万元,年末结余137.09万元。各监管机构配有食品流动检测车、采样车、旋毛虫投影仪、超声波清洗机、电子天平、移液器、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等各类仪器设备。2015年,龙陵县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食品行业牌照数量492本。辖区内工商登记食品行业执照数量2128本,登记接触食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从业人员7342人,依法取得健康证明811本。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缓慢
(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三)未按规定配备检测设备329台
(四)抽查食品企业15个,无健康证明经营企业1个,健康证明超期企业3个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加快“三局合一”改革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时发挥监管作用。二是加快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推动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缓慢和抽查食品企业15个,无健康证明经营企业1个,健康证明超期企业3个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整改。
2.龙陵县2016年3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
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3月1日至3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截至2016年2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要求,龙陵县于2015年3月1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财政存量资金总额为46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3902万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1500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41296万元(2012年以前结转4420万元、2013年结转结余8065万元、2014年结转28811万元)。截至2016年2月底,龙陵县财政存量资金总额为21598万元,其中转移支付结转结余752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20846万元, 较2015年3月上报数减少25223万元,减少率53.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减少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减少3902万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减少748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减少2045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前年度审计揭示问题未整改完毕。
据2015年12月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报告反映,问题金额共计22786.1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22374.13万元、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使用进度缓慢412万元),至2015年2月底已整改16812.95万元,整改率为73.79%,尚未整改5973.18万元。具体未整改问题为:
分配用于本级支出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尚未实际支出的问题。
据2015年12月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报告反映,截止2015年11月,龙陵县财政已作本级预算支出分配用于本级支出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尚未实际支出的问题金额为21247.72万元, 已整改15274.54万元,尚未整改5973.1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龙陵县财政局对以前年度审计揭示问题未整改完毕的问题金额共计22786.13万元进行整改。建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实施部门确保在2016年12月底项目工程完工并完成项目资金支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龙陵县在对2015年12月财政存量资金跟踪审计揭示的问题做了积极的整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实施部门确保在2016年12月底项目工程完工并完成项目资金支出。
3.龙陵县2016年1至10月脱贫攻坚跟踪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情况及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情况
龙陵县为2018年脱贫摘帽县,2015年末全县人口总计29.75万人,共有贫困乡(镇)3个、贫困村3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8588户31018人。按照省级下达的脱贫减贫计划目标,2016年计划减贫人口7900人,计划出列脱贫乡2个,贫困村15个。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及2016年计划实施情况。龙陵县围绕“十三五”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制定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并按规划细化落实到年度计划实施。
龙陵县2016年计划实施脱贫攻坚项目223个,计划投入资金总额225807.8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投入134033.25万元、融资投入70720.43万元,业主及农户自筹21054.18万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实施项目131个,财政性投入到位资金87115.60万元。
(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
省、市下达龙陵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为4300户1688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700户13579人),2016年计划任务为2788户1162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400户10007人)。
龙陵县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43个(2016年35个、2017年8个),采取“三年行动一年启动”。目前,已锁定搬迁对象5516户2245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68户12681人)。43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1.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及项目实施情况。2016年,省、市下达龙陵县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农村家庭2788户116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400户1000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占比86.08%。龙陵县计划建设35个安置点,集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384户、同步搬迁家庭388户,通过分散安置方式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6户。
截至本次审计时,龙陵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5个安置点已全部开工建设,尚未竣工;住房建设已开工337户,已竣工167户,已搬迁入住66户。
2.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目前,龙陵县对省级“三年行动计划”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标准为:进入县城购房10万元/户、搬迁到乡镇新建单元房集中安置点8万元/户、搬迁到集中安置点6万元/户,政策性贷款标准为6万元/户。同步搬迁户建房补助标准为:进入县城购房9万元/户、搬迁到乡镇新建单元房集中安置点7万元/户、搬迁到集中安置点4万元/户,政策性贷款标准为6万元/户。龙陵县正在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
3.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截至10月31日止,龙陵县共筹集到位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93084.4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投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6482.6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48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2732.6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102万元),政策性贷款筹集到位资金84746.40万元(债券注入资本金2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99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垫支中央预算缺口资金3507.4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6012.50万元、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500万元、国家贴息贷款22340.50万元、专项贷款39394万元),用于利息支出的其他资金1855.42万元。截止日已拨付使用30874.42万元,其中: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211万元,发放政策性贷款23808万元,支付贷款利息1855.42万元。结存资金62210万元,其中:结存在龙陵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8852.40万元,结存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指挥部736万元,结存在各乡镇22621.6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尚未建立扶贫攻坚资金项目整合平台。
2.部分搬迁对象不精准。
3.集中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比例较低。
4.集中安置点住房建筑面积超标。
5.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不精准8人。
(二)项目建设运营和绩效方面
1.项目推进缓慢。
2.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易地搬迁扶贫资金闲置。
截止2016年10月31日,龙陵县共筹集到位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93084.42万元,实际拨付使用30874.42万元。因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结存闲置62210万元,闲置资金占到位资金的66.83%。
2.迁出地房屋拆迁、土地复垦、环保等方面落实措施未细化和实施。
3.迁入地产业发展、社会事业配套项目实施滞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尚未建立扶贫攻坚资金项目整合平台问题,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提请县人民政府尽快取得报批方案,迅速建立资金项目整合平台;对部分搬迁对象不精准问题,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清查核实,对全县不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行清理剔除;对集中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比例较低问题、集中安置点住房建筑面积超标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不精准8人”问题,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采取措施,督促各乡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督促涉及类似问题的乡镇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建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宣讲,提高乡、村组干部政策执行力,让群众全面了解掌握精准扶贫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有效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充实扶贫项目建设技术管理人员,着力强化扶贫一线的指挥和工作力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尚未建立扶贫攻坚资金项目整合平台问题,已制定了《龙陵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并取得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批准,资金整合平台已正式运行;对部分搬迁对象不精准问题,调整剔除了不符合搬迁政策的集中安置点4个,全县共剔除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户109户421人、随迁户1578户6380人;对集中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比例较低问题,通过剔除部分不符合搬迁条件的随迁户后,全县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已达到86.04%,符合省、市下达我县搬迁计划要求;集中安置点住房建筑面积超标问题,对已超面积建设的住房通过采取调整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范围,将超标安置房销售给同步搬迁户或有住房改善需求的群众等方式加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387户,其余322户正在整改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不精准8人”问题,已按规定程序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做了剔除处理;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各安置点均细化了工程推进时间节点,实现挂图作战,按目前进度看,能按省、市“2016年项目2017年6月竣工入住”的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对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质量技术组(相关部门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督导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或不完备的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目前所有集中安置点前期工作已整改完成。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