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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04_H/2017-111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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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31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6年第3号(总第51号)目录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1.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龙陵县三岔河水库完善渠道工程和配套建设镇安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龙陵县2015年存量资金、增量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4.2011年和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5.2013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6.龙江赧等粮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7.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8.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9.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0.官岑村新寨坡至羊六沟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1.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文化用房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2.腊勐乡白泥塘完全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3.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工程五板桥片区汽修汽配安置点一(场地平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4.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5.龙陵县第二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和学生餐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6.芒麦村生基窝至蚂蝗塘道路硬化和松树田机耕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7.象达乡坡头田小学等12所学校学生食堂(餐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8.象达乡中心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9.中共龙陵县纪委谈话点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碧寨乡碧寨村长洼子片区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1.龙陵县木城乡初级中学国门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2.龙陵县第一中学初中部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3.龙陵县救灾应急中心和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4.龙陵县木城乡财政所综合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5.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木城中队象达执勤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6.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龙陵县老虎水小流域工程建设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7.龙陵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8.碧寨乡坡头村村茶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9.龙江乡赧等片区人畜饮水水源点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30.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和新建值班室、大门及车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31.龙陵县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1.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6月9日至12月22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经龙陵县人民组建成立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指挥部,由龙陵县佳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城区雨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厂区基础设施和设备安装工程。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污水配套管网(DN300—DN800)20.36公里、雨水管网(DN400—DN1400)14.1公里,以及其他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6191.8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4872.26万元,设计、监理等工程间接费869.72万元,工程预备及其他449.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55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50万元,县级自筹2391.86万元。项目工程于2010年2月27日开工建设,2012年8月30日完工,2012年8月30日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48282263.59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和成本核算不实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44895.96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32187726.99元,审定结算金额为30842831.03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44895.96元。

(二)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8645589.48元。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项目送审会计资料反映资金总收入为57063138.97元。审计结果,项目工程完成总投资48282263.59元,即项目结余资金8645589.48元(不含库存材料135285.90元)。审计时,项目结余资金未清理上缴财政。

(三)成本核算不实17200元。少计工程监理费17200元。2009年12月18日,龙陵县佳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镕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定《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九条约定了龙陵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费1087200。在提供审计的会计资料中,工程监理费仅支付核算了1070000元,即少计工程监理费172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佳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问题,责成龙陵县佳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将该项目结余资金上交县财政;对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责成龙陵县佳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加强对库存材料的管理,严格材料领用手续,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库存材料安全有效利用。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准确核算和反映项目建设成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佳洁环卫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问题,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交县财政;对成本核算不实问题,已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龙陵县三岔河水库完善渠道工程和配套

建设镇安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30日至5月31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三岔河水库完善渠道工程和配套建设镇安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三岔河水库完善渠道工程和配套建设镇安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是继三岔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后,经龙陵县人民政府上报保山市水务局向云南省水利厅申请建设。三岔河水库完善渠道工程分2013年和2014年两个年度实施,主要是对三岔河水库辐射的部分渠道进行支砌加固完善。镇安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镇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龙陵县三岔河水库管理局承建镇安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函》(镇政函〔2013〕6号)委托组织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890.56万元,其中:2013年渠道完善工程1444.56万元、2014年渠道完善工程285.74万元、公共租赁住房160.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岔河水库工程项目结余资金。

2013年渠道完善工程于2014年1月25日相继开工,2014年4月30日全面竣工;2014年渠道完善工程于2014年11月30日相继开工,2015年3月28日全面竣工;镇安镇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于2013年10月25日开工,2014年8月10日竣工。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20146391.83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736249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8736249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8624729.94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和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73624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三岔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完整反映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三是加强对项目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结余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三岔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3.龙陵县2015年存量资金、增量资金及农业

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8月15日至9月1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2015年存量资金、增量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5年存量资金、增量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875.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1110万元、省级资金502万元、市级资金56.5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54万元、产业化合作社自筹资金128万元、其他资金25万元。

2015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于2015年10月30日相继开工,2016年6月10日全面完工;2015年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于2015年12月20日相继开工,2016年5月8日全面完工。2016年6月2日和6月10日对工程进行验收。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完成财政资金总投资15999688.62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287.91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2784423.37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2760135.46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287.9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加强对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对计提项目管理费和工程管护费,严格按照《财政部令》(第60号)、《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财发〔2006〕39号)和《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云农综办〔2011〕15号)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管理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4.2011年和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 口粮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31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农业局组织实施的2011年和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2011年11月22日,《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第一批)》(云农种植〔2011〕114号)批准了2011年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地点:碧寨乡麦子坪村和三家村,建设规模:2011年基本口粮田建设3000亩。建设内容:改建灌溉渠道2条,全长5.1km,三面支砌5.1km,设计流量0.05m3/s— 0.08m3/s;新建田间机耕路2条,全长2.65km,设计路面宽4m,土石路面;采取增施商品有机肥和桔杆还田技术3000亩,每亩增施商品有机肥200kg,改造区当年农作物桔杆50%还田。项目总投资197.20万元,资金来源:国家补助180万元,市县配套及农户自筹17.2万元。

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2012年9月11日《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第一批)(云农种植〔2012〕57号)批准了2012年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地点:腊勐乡腊勐村、中岭干村,建设规模:2012年基本口粮田建设3000亩。建设内容:改建农田排灌沟渠5条,全长4.86km,断面0.4m×0.4m, 0.4m×0.5m。其中设计流量0.022m3/s一条,长1.1km;设计流量0.034m3/s三条,长2.16km;设计流量0.056m3/s一条,长1.6km,平台土石方开挖9880 m3,沟槽土石方开挖4353 m3,土石方回填448 m3,砂浆砌块石3137m3,砂浆抹面10340 m2,C20砼现浇(预制)216 m3,钢筋制安400kg,水泥涵管埋设72m。配方肥推广3000亩,商品有机肥300亩,秸秆还田1500亩。项目总投资185.4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180万元,市县配套及农户自筹5.4万元。

2011年项目工程于2012年1月20日开工,2012年9月30日竣工, 2012年项目工程于2012年12月10日开工,2013年10月竣工,龙陵县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概算总投资(国家补助)360万元,项目完成总投资3564195.65元。其中:2011年项目完成投资1771023.19元;2012年项目完成投资1793172.46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46681.46元

2011年和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工程,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2984182.47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2937501.01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46681.4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46681.46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农业局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46681.46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5.2013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4月5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农业局2013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农业局2013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于2013年6月5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3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发改农经〔2013〕952号)批准了项目的实施。建设地点:象达乡甘寨村、营坡村、棠梨坪村。建设规模:建设高稳产农田83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三面防渗衬砌沟渠4条,全长17200米;改造田间机耕路配套灌溉沟1条,沟长 3000米,路长2000米。项目总投资6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投资500万元,地方配套125万元。

项目工程于2013年12月25日开工,2014年5月10日竣工, 2015年4月21日龙陵县农业局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计划总投资625万元,项目到位资金500万元,项目完成总投资4996490.55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306.34元

2013年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5000794.66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4982488.32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306.34元。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8306.34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农业局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8306.34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6.龙江赧等粮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8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江赧等粮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江赧等粮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于2015年9月5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龙发改投资备案〔2015〕25号)。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龙江粮点院内;主要建设内容:维修龙江粮点3号仓库,建筑面积432平方米,仓容900吨;加装彩钢瓦屋顶,建筑面积610平方米;砼C25硬化晒场1499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25.1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粮食危仓老库维修专项补助资金24万元,自筹资金1.15万元。

工程于2015年11月5日开工建设,2016年4月10日竣工,2016年4月20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225618.60元。

二、审计建议

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表示积极采纳。

7.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及附属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5月10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于2010年10月6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龙发改社会〔2010〕68号)批准项目立项建设;于2011年7月20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就业〔2011〕1458号)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2年12月12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龙陵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就业〔2012〕2433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综合用房一幢3001.8平方米,包括建筑、结构、水电、室内外装潢、主要设备购置及绿化、道路、管道等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47.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14万元,其余部分由省、市、县自筹。

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附属工程项目,于2014年6月2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立项的批复》(龙发改社会〔2014〕112号)批准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层门卫室,场地硬化面积2397平方米以及大门、围墙、供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工程于2013年1月30日开工,2015年4月15日竣工, 2015年4月22日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9327394.07元,其中,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195460.85元,附属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131933.22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7393.07元

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7811857.14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7674464.07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7393.07元,其中:

1.龙陵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6656795.23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6567010.85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89784.38元。

2.附属工程项目,公共分摊(土建)部分,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663008.18元,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636115.28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6892.90元;公共分摊(绿化)部分,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27360元,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27360元,即工程结算无多计少计价款;职工食堂,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464693.73元,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443977.94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0715.79元。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37393.07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37393.07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8.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2日,龙陵县审计局对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面积3169亩(水田1800亩,旱地1370亩);排灌沟渠11.46千米(四面防渗衬砌0.39千米,三面防渗衬砌3.96千米,除险加固7.11千米,配套公路桥12件,人行桥19件,挡土墙8座,排洪槽9道);增施商品有机肥1500亩和配方肥推广1306亩。项目概算总投资247.1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237.68万元,自筹9.51万元。工程于2013年12月10日开工,2014年3月10日竣工,2015年4月20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344046.11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370.68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971916.79元,审定金额为1938546.11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370.6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农业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9.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2日,龙陵县审计局对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旱地2000亩;坡改梯1738亩,梯面宽3米以上;机耕路3700米,路面宽度为4m,路面铺砂砾石20cm;增施商品有机肥1250亩,每亩增施商品有机肥200kg,每亩补助160元。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工程于2014年1月10日开工,2014年6月29日竣工,2015年4月17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006671.70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39.20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760050.66元,审定金额为1758111.46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39.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农业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0.官岑村新寨坡至羊六沟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6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镇安镇官岑村新寨坡至羊六沟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C20硬化村庄主道路2条3480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6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14.3万元,群众自筹57.7万元。工程于2014年12月开工,2015年3月竣工。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233066.87元。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规范使用资金收支单据,将群众自筹资金进行入账处理。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安镇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对群众自筹资金“坐收坐支”问题,已入帐处理。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1.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和检察文化用房改造项目竣工

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21日,龙陵县审计局对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文化用房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一幢,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75平方米;新建附属用房一幢,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71.4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37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5万元,自筹136.42万元。工程于2013年3月1日开工,2014年7月14日竣工,2014年9月10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7011859.15元。

(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文化用房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检察院业务综合楼一幢,改造面积341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拆除部分楼体,墙体瓷砖清除,墙体粉刷,楼顶加盖帽檐,防水处理,更换门窗,改建楼梯,办公室布局改造,水、电路改造及绿化、亮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26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18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80万元。工程于2013年7月18日开工,2015年6月18日竣工,2015年7月28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3562295.16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41937.01元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6633541.64元,审定金额为6006639.23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综合单价偏高、子目组价有误及相关费用偏高及投标内电梯暂列金未做未扣减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26902.41元。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文化用房改造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3785255.94元,审定金额为3170221.34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综合单价偏高、子目组价有误及相关费用偏高及投标内电梯暂列金未做未扣减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15034.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提请龙陵县人民检察院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2.腊勐乡白泥塘完全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13日,龙陵县审计局对腊勐乡白泥塘完全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046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6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115万元,希望工程捐赠40万元,自筹12万元。工程于2013年5月22日开工,2015年4月25日竣工,2015年5月20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138828.77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8090.72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2097596.49元,审定金额为2019505.77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设计变更减少工程未扣减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8090.7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腊勐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腊勐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3.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工程五板桥片区

汽修汽配安置点一(场地平整)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工程五板桥片区汽修汽配安置点一(场地平整)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征用地37亩,新建汽修汽配安置用房4幢,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08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30个,支砌挡墙5804.61立方米,以及绿化、供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于2014年11月8日开工, 2015年11月10日竣工, 2016年1月14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工程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7292959.67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66311.09元

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7559270.76元,审定金额为7292959.67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66311.0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五板桥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各工程项目的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五板桥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了账务。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4.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

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6月17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于2012年4月15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建设立项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2〕211号)批准项目立项建设;于2012年12月11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列入2012年建设计划的通知》(龙发改投资〔2012〕280号)批准项目列入2012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地点:龙山镇龙华社区金溪路。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4000.02平方米。新建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一幢,框架结构,局部七层,以及门卫室、接待用房、车库、场地平整、围墙、大门、围栏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4345平方米,其中: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955平方米,政务中心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面积1090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13.85万元,其中: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投资334.05万元,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投资479.8万元。资金来源为环境监测执法专项资金补助200万元,县级自筹613.85万元。

项目工程于2013年1月30日开工,2015年4月15日竣工, 2015年4月22日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11513608.82元。其中: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完成投资4982199.38元, 龙陵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完成投资6531409.44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2519.69元

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0106727.81元,审定金额为9924208.12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2519.69元。其中:

(一)龙陵县环境保护局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4187300.18元,审定金额为4111013.33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76286.85元。

(二)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5919427.63元,审定金额为5813194.79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06232.8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82519.69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环境保护局、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加强项目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准确反映项目建设成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环境保护局、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82519.69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5.龙陵县第二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和学生

餐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5月12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第二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和学生餐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13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380万元,地方配套133万元。工程于2013年10月15日开工,2014年6月15日竣工,2015年4月24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5562974.46元。

(二)新建学生餐厅,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学生餐厅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0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中央专项资金388万元,地方配套119万元。工程于2013年10月15日开工,2014年4月15日竣工,2015年4月24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4085049.74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2987.62元

(一)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5276587.08元,审定金额为5208085.02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8502.06元。

(二)新建学生餐厅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3868162.18元,审定金额为3823676.62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4485.5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第二中学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二中学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6.芒麦村生基窝至蚂蝗塘道路硬化和松树田

机耕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3月30日,对芒麦村生基窝至蚂蝗塘道路硬化和松树田机耕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弹石路一条,长3600米,宽4米,总投资为7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56万元,地方投资14万元);新建龙山镇芒麦村松树田机耕路。建设规模及资金:建设长1000米,宽4米,砂砾石路面,总投资为3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8万元,地方投资7万元)。工程于2012年12月25日开工,2013年4月30日竣工,2015年5月18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841811.68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多付工程结算价款1128.32元

项目送审工程结算并支付价款金额为840000元,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838871.68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多付工程结算价款1128.3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多付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山镇人民政府收回多付的工程款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山镇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多付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收回多付的工程款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7.象达乡坡头田小学等12所学校学生食堂

(餐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16日,龙陵县审计局对象达乡坡头田小学等12所学校学生食堂(餐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情况

象达乡坡头田小学等12所学校学生食堂(餐厅)建设项目分为象达乡中心学校学生餐厅、芹菜塘小学学生餐厅、168希望小学学生餐厅、迤沙寨小学学生食堂、坡头田小学学生食堂、小米地小学学生食堂、甘寨小学学生食堂、朝阳小学学生食堂、大场小学学生食堂、帕掌河小学学生食堂、勐蚌小学学生食堂、赧洒小学学生食堂12个单项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56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06万元(中央资金169万元、省级资金2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3万元)、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资金299万元(中央资金164万元、省级资金8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8万元)、自筹资金51万元。具体的建设内容、规模及概算投资情况为:

1.象达乡中心学校学生餐厅。新建学生餐厅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578.19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0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中央专项资金全额补助。

2.芹菜塘小学学生餐厅。新建学生餐厅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282.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8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47万元,自筹11万元。

3.168希望小学学生餐厅。新建龙陵县168希望小学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282.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6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54万元,自筹2万元。

4.迤沙寨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343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6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中央专项资金全额补助。

5.坡头田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县级配套资金24万元,自筹6万元。

6.小米地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5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28万元,自筹4万元。

7.甘寨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县级配套资金24万元,自筹6万元。

8.朝阳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24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省级资金2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3万元,自筹3万元。

9.大场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24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省级专项资金43万元,自筹4万元。

10.帕掌河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省级资金27万元,自筹5万元。

11.勐蚌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98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省级配套资金17万元,自筹5万元。

12.赧洒小学学生食堂。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22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中央资金40万元,自筹5万元。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象达乡坡头田小学等12所学校学生食堂(餐厅)于2013年1月18日相继开工,2014年11月20日全面竣工,截止2014年12月1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6273357.39元,其中:象达中心学校餐厅1085634.71元、芹菜塘小学餐厅622569.52元、168希望小学餐厅663695.99元、迤沙寨小学食堂687445.89元、坡头田小学食堂359870元、小米地小学食堂425345.80元、甘寨小学食堂263125.10元、朝阳小学食堂531439.73元、大场小学食堂504138.31元、帕掌河小学食堂361806.39元、勐蚌小学食堂248969.70元、赧洒小学食堂519316.25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56970.90元

象达乡坡头田小学等12所学校学生食堂(餐厅)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6052056.08元,审定金额为5895085.18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56970.90元。其中:象达乡中心学校学生餐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1032598.55元,审定金额为1020252.62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345.93元;象达乡芹菜塘小学学生餐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619185.89元,审定金额为585763.37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422.52元; 168希望小学学生餐厅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635624.51元,审定金额为627295.30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8329.21元;象达乡迤沙寨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649159.13元,审定金额为642982.83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176.30元;象达乡坡头田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357960.19元,审定金额为344787.14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173.05元;象达乡小米地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413467.65元,审定金额为401052.66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414.99元;象达乡甘寨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253902.99元,审定金额为248446.44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456.55元;象达乡朝阳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516162.17元,审定金额为494804.16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1358.01元;象达乡大场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493333.69元,审定金额为469967.64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3366.05元;象达乡帕掌河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345934.09元,审定金额为339240.62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693.47元;象达乡勐蚌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238516.02元,审定金额为235754.89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761.13元;象达乡赧洒小学学生食堂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496211.20元,审定金额为484737.51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473.6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象达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象达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8.象达乡中心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16日,龙陵县审计局对象达乡中心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象达乡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1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资金95万元,自筹资金115万元。工程于2014年4月18日开工,2014年11月25日竣工,2015年5月19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943197.13元。

(二)168希望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296.6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0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校舍安全工程省级资金160万元,自筹资金45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5日开工,2014年8月9日竣工,2014年8月26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164694.37元。

(三)168希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师周转宿舍一幢,砖混结构,四层,14套,建筑面积49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中央资金70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工程于2012年11月14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2013年11月2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205061.83元。

(四)芹菜塘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楼(含附属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162平方米;新建学生宿舍楼一幢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846平方米;新建篮球场448平方米,硬化道路、场地350平方米;新建洗澡间及柴房450平方米,以及道路、围墙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426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省级资金195万元,中央边境转移资金150万元,2013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及中央边境转移结余资金35万元,自筹资金46万元。工程于2013年6月8日开工,2014年4月24日竣工,2014年5月27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4214532.65元。

(五)朝阳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700.1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学前教育校舍改建中央资金158.88万元,自筹资金1.12万元。工程于2014年02月03日开工,2014年9月28日竣工,2014年10月9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862644.70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96994.06元

象达乡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0737690.72元,审定金额为10440696.66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96994.06元。其中:象达乡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906597.10元,审定金额为 1820179.04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86418.06元;168希望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2109708.60元,审定金额为2038095.30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1613.30元;168希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 1060013.48元,审定金额为1047826.78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186.70元;芹菜塘小学教学综合楼和学生宿舍楼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4135206.24元,审定金额为4026952.42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8253.82元;朝阳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526165.30元,审定金额为1507643.12元,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8522.1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象达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象达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9.中共龙陵县纪委谈话点建设工程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1月23日至1月9日,龙陵县审计局对中共龙陵县纪委谈话点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层钢桁架结构谈话点用房一幢,建筑面积377.4平方米,内设谈话室、监控室、陪护室、厨房、餐厅、储物间、发电机房等,以及供排水、供电、信息网络、门卫室等配套设施和设备购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于2016年3月23日开工, 2016年5月23日竣工,2016年7月7日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工程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597691.68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3880.87元

工程结算送审金额1641572.55元,审定金额1597691.68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3880.8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提请中共龙陵县纪委办公室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各工程项目的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龙陵县纪委办公室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了账务,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0.碧寨乡碧寨村长洼子片区开发项目竣工

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2月22日至3月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碧寨乡碧寨村长洼子片区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碧寨村长洼子片区开发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

农田水利建设:三面支砌马鹿过口大沟5.6公里,防渗加固1.4公里,建挡土墙9件,人行桥8件和消力池6件,改善灌溉面积3160亩。

乡村道路建设:改扩建村社道路7公里,其中:腊碧公路接口至长洼子道路2.6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弹石铺筑路面,厚0.2米,内侧设置排水沟,断面0.4*0.4米,混凝土预制圆管涵60米;山外寨村社道路2公里,有效路面3米,C20混凝土铺筑路面,厚0.15米,宽3米,混凝土预制圆管涵122.5米;长洼子村社道路2.4公里,有效路面3米,C20混凝土铺筑路面,厚0.15米,宽3米,混凝土预制圆管涵108米;建筑路挡墙共24道。

项目概算总投资39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以工代赈补助资金390万元(含支付劳务报酬40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4098.47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3994909.35元,审定金额为3960810.88元,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二是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碧寨乡人民政府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碧寨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1.龙陵县木城乡初级中学国门学校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4月1日至21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木城乡初级中学国门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木城乡初级中学国门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2947.18平方米;建学生餐厅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433.08平方米;建厕所一幢,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34.3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62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门学校建设专项资金446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63.8万元,校舍安全工程资金40.85万元,其他配套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64.35万元。

教学楼、师生食堂和厕所工程于2009年12月15日开工,2010年7月5日竣工;附属工程于2010年11月10日开工,2011年5月8日竣工。2010年9月26日和2011年5月20日,木城乡中心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对四个单项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工程质量均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682.58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08948.80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6595128.67元,审定金额为6186179.87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场价格偏高,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08948.8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木城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2.龙陵县第一中学初中部综合教学楼、学生

宿舍楼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4月18日至6月2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第一中学初中部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综合教学楼一幢,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2893.5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96.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该项目于2013年5月9日开工, 2014年8月12日完工。2014年8月22日,龙陵县第一中学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学生宿舍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3893.17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654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600万元,自筹54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7月15日开工, 2014年7月12日完工。2014年7月22日,龙陵县第一中学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初中部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教学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2818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该项目于2013年5月9日开工, 2014年8月12日完工。2014年8月22日,龙陵县第一中学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952.57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554974.9元

该项目工程结算,送审结算金额为18917299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8362324.1元,即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54974.9元。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二是部分工程量多计。

(二)初中部综合教学楼工程多付工程款37965.06元

该项目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5662034.94元。截至2016年4月30日,建设单位已付工程款总额为5700000元,即多付工程款37965.0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第一中学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付工程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第一中学收回多付的工程款,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待结价款在结算审计后支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一中学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付工程款问题,已收回多付的工程监理费,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3.龙陵县救灾应急中心和老年公寓综合服务

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1月6日至12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救灾应急中心和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救灾应急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救灾应急中心业务用房一幢,框架结构,局部五层,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改造原有宿舍楼为救灾储备库,改造面积912.78平方米。内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活动用房,业务用房,会议室及配套相关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55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3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8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300万元,市县自筹90万元。

龙陵县救灾应急中心建设项目,工程于2012年12月16日开工,2013年12月25日完工。

龙陵县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2760平方米,设置宿舍20间,床位40个,以及厨房、餐厅、康体健身室、书画阅览室、棋牌室、会议室、办公室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福彩公益金资助老年公寓建设资金100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资助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16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54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老年福利设施建设资金186万元。龙陵县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于2013年3月16日开工,2015年3月30日完工。

龙陵县民政局分别于2013年12月25日和2015年3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两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工程质量均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440.35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651004.92元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3864303.05元(救灾应急中心5892451.81元、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7971851.24元),审定金额为13213298.13元(救灾应急中心5570782.84元、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7642515.29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651004.92元。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二是部分工程量多计。

(二)多付工程监理费6818.76元

2013年3月7日,龙陵县民政局与云南镕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龙陵县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中约定:“工程监理费按工程结算审定后,以实际工程结算价的1.6%计取”。该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7642515.29元,工程监理费应为122280.24元(7642515.29元×1.6%)。至2016年6月30日,龙陵县民政局共支付工程监理费129099元,即多付工程监理费6818.76元。

(三)成本核算不实6850.53元

1.少计工程造价咨询费1140元

(1)2012年11月5日,龙陵县民政局与保山市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陵分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2012第058号),协议书第六条中约定了龙陵县救灾应急中心工程造价咨询费的计取基数和计取比例,工程造价咨询费应为15840元。

(2)2013年1月21日,龙陵县民政局与保山市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陵分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2013第005号),协议书第六条中约定了龙陵县老年公寓综合用房工程造价咨询费的计取基数和计取比例,工程造价咨询费应为25300元。

上述两项工程造价咨询费,应付金额为41140元,在提供审计的会计资料中,工程造价咨询费仅核算了40000元,即少计工程造价咨询费1140元。

2.少计工程监理费5710.53元

2012年12月13日,龙陵县民政局与云南镕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龙陵县救灾应急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中约定:“工程监理费按工程结算审定后,以实际工程结算价的1.6%计取”,该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5570782.84元,工程监理费应为89132.53元(5570782.84元×1.6%)。在提供审计的会计资料中,工程监理费仅核算了83422元,即少计工程监理费5710.53元。

(四)应交未交项目竣工结余资金330834.09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龙陵县老年公寓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送审会计资料反映资金总收入为8818000元。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8487165.91元,即项目结余资金330834.09元。审计时,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民政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付工程监理费问题,责成龙陵县民政局收回多付的工程监理费,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问题,责成龙陵县民政局完善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报批手续;对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责成龙陵县民政局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认真落实项目计划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对概算中未到位的资金进一步落实,严格项目实施计划;对本项目中使用其他项目的资金,应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准确核算和反映项目建设成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民政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付工程监理费问题,已收回多付的工程监理费,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问题,已完善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报批手续;对成本核算不实问题,已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4.龙陵县木城乡财政所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29日至3月10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木城乡财政所综合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木城乡财政所综合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综合用房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458平方米。项目概算投资8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省级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32万元。

工程于2013年5月5日开工,2013年9月16日竣工。2014年2月29日,木城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1622.76元

该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199594.37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167971.61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1622.76元。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二是部分综合单价未执行投标单价。

(二)超概算投资460101.84元

项目概算总投资820000元。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1280101.84元,超概算460101.84元,超概算率56.11%。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木城乡人民政府未取得原审批部门的批准。

(三)成本核算不实2300元

2013年3月2日,木城乡人民政府与保山市恒宇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合同条款第四条约定图纸设计审查费为2300元,但在提供审计的会计资料中,未将图纸设计审查费2300元计入项目成本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超概算投资问题,责成木城乡人民政府完善工程超概算报批手续;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责成木城乡人民政府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加强对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三是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变更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超概算投资问题,木城乡人民政府已完善工程超概算报批手续;对成本核算不实问题,木城乡人民政府已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5.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木城中队象达

执勤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5月20日至9月20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木城中队象达执勤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筑面积1293.55平方米,其中新建业务及办案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238.67平方米;新建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54.88平方米,以及车库、场地硬化、大门等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356.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超概算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400300.65元

该项目工程送审结算送审总金额为3457161.96元,审定结算金额为3056861.31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400300.65元。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二是部分工程量多计。

(二)超概算投资563309.32元

项目概算总投资3000000元。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3563309.32元,超概算563309.32元,超概算率18.77%。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未取得原审批部门的批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超概算投资问题,责成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项目投资超概算部分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完善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的结转、使用。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超概算投资问题,已取得原审批部门审批,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6.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龙陵县老虎水小流域工程建设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0月29日至11月25日,龙陵县审计局对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龙陵县老虎水小流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审批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龙陵县老虎水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3.95公顷,其中坡改梯5.13公顷,经果林38.75公顷, 保土耕作98.72公顷,封禁治理111.35公顷,修缮机耕道路及道路排水沟1.10公里,建沉砂井3口。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0.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80万元,省级配套10万元,地方配套10万元,其他投资0.45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龙陵县水务局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2.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该项目工程分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二个单项实施,工程措施项进行邀请招标,由龙陵县龙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植物措施项通过政府采购,由龙陵县勐糯镇绍平林木种苗种植基地中标承建。

3.工程设计、监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单位为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为云南雄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工程的施工、监理均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县水务局分别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了相应的工程合同。

(三)工程实施情况

工程措施项于2015年7月20日开工,2016年3月30日竣工,2016年6月15日进行了县级验收。

(四)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项目估算总投资100.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80万元、省级配套10万元、地方配套10万元、其他投资0.45万元。截至2016年10月31日,审计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万元、省级配套10万元、省级水土保持费5万元、市级配套5万元。

(五)项目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情况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935366.49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16924.49元(工程措施417320.23元、植物措施399604.26元),待摊投资118442元(勘察设计费80000元、监理费30000元、建设单位管理费6822元、中介机构审查费1620元)。

工程措施项目完成投资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审计时已交付投入使用;植物措施项目审计时进入到嫁接阶段。

(六)项目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会计资料资金收入总额为1000000元,资金支出总额为1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62705.12元、待摊投资87294.88元、事业支出50000元),收支持平。按项目审定的投资完成额935366.49元计算,扣除已付款项810888.41元(设计费50000元、芒果苗款172074.84元、芒果苗种植补助178510.71元、工程款370480.86元、监理费27000元、项目管理费用6822元、护林费6000元)后,应付未付款为124478.08元(其他应付款124478.08元:应付龙陵县龙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6839.37元、应付勐糯镇绍平林木种苗种植基地43018.71元、应付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费30000元、应付监理费3000元、应付中介机构审查费1620元)。

根据会计资料反映到位资金1000000元。按项目投资完成额935366.49元计算,项目资金结余64633.51元。

(七)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经批准的概算总投资为100.45万元,项目完成投资93.54万元,较概算减少6.91万元。

(八)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该项目工程措施竣工结算,龙陵县审计局委托腾冲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专项审核。腾冲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县审计局出具了《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龙陵县老虎水小流域工程措施结算审核报告》(腾会师审核〔2016〕022号)。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龙陵县老虎水小流域工程措施竣工结算送审总额463100.86元,审定金额417320.23元,审减45780.63元。审减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审核结果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委托单位等共同签证确认,审计予以认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45780.63元

(二)成本核算不实76472.88元

(三)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64633.51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要求县水务局对错误进行调整,调整账务,对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处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高效。

针对审计情况,龙陵县审计局建议:

(一)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二)审计发现,该项目植物措施工程中的芒果嫁接成活率较低,建议采取补救措施,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少记项目成本50000元于2016年12月1号凭证已经调整;对多列勘测费、少列工程监理费在2016年12月2号凭证已经调整;对于项目结余资金64633.51元已经上缴县财政。

27.龙陵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15日,对龙陵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装修改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484.42m²并配置36m³废水处理池等必要的环保设施;购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牧水)业生产环境、生产投入品检验测试分析仪器及样品采集和前处理设备63台(套),实验台桌、药品柜、样品架及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玻璃器皿各1批,采样车1辆。项目概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24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0万元。

工程于2012年3月20日开工,2012年5月10日竣工。2012年7月2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80.6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1311.64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520213.82元,审定金额为488902.18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钢管金属扶手带栏杆、栏板、嵌入式配电箱、不锈钢防盗窗等部分工程量多计,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1311.64元。

(二)多付工程款31097.82元。该项目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488902.18元。截至2014年12月30日,建设单位已付工程款总额为520000元,即多付工程款31097.8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农业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付工程款问题,责令龙陵县农业局收回多付的工程款,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工程质量保证金除外),待结价款在结算审计后支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8.碧寨乡坡头村村茶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23日至2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碧寨乡坡头村村茶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碧寨乡坡头村村茶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平整宅基地52宗,建安居房115套,总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户均60平方米;加固处理硝塘沟前段2千米,新建人行桥3座;架设人畜饮水管道7.5千米(热镀DN50管道4.8千米,DN20管道1.2千米,DN15管道1.5千米);新建2立方米进水池1个,50立方米调节池1个;新建混凝土道路2.2千米(主道路0.55千米,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进户岔路1.65千米,路基宽3米,路面宽2.5米);架设380V输电线路1.2千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147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5万元。工程于2012年12月1日开工,2013年2月6日竣工。2013年7月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55.26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少计工程结算价款3843.50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471863.94元,审定金额为1475707.47元,工程结算中,由于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843.5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碧寨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对少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9.龙江乡赧等片区人畜饮水水源点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23日至2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江乡赧等片区人畜饮水水源点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江乡赧等片区人畜饮水水源点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⑴工程措施。对龙江乡赧等片区人畜饮水水源点进行沉砂、净化、排污、库塘清淤等改造工程,具体为:①新建沉砂池1个,过滤池1个。②沿左岸新建排污沟一条,长440m;对右岸老排污沟底板进行加固及抹面处理,墙体变形部分重新修复。③彻底清理蓄水池内淤泥、杂木、腐烂树叶及周边的杂物;对蓄水池进行冲砂、排污,置换坝塘内蓄水。④沿排污沟布设水泥桩(棵/5m)和铁丝网。⑤新建卫生间1间,建筑面积8m2。⑵生态措施。改造集体林360亩,其中草果还林28亩,杉木伐木332亩。植树造林面积为10km2,幼林抚育面积10km2,种植旱冬瓜26250株。项目概算总投资62.5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60万元,自筹资金2.57万元。工程于2013年10月16日开工,2014年3月5日竣工。2014年8月15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60.12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60.34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600414.15元,审定金额为598353.81元,工程结算中,由于Φ50涵管送审单价较投标单价偏高,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60.3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江乡人民政府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后续维护工作,使其长期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江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30.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和新建值班室、大门及车库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6年1月23日至2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和新建值班室、大门及车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和新建值班室、大门及车库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硬化场地1700平方米,支砌围墙180米(高2.4米);新建一层砖混结构值班室30平方米,一层钢结构车库350平方米,以及大门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工程于2012年8月1日开工,2013年4月30日竣工。2013年5月25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61.27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0517.73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645191.47元,审定金额为604673.74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综合单价较市场价较偏高以及部分单价未执行投标单价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0517.7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森林公安局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31.龙陵县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建设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016年1月23日至2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第二中学初中部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学生宿舍一幢,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76.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4年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专项资金。工程于2015年3月15日开工,2015年12月25日竣工,2016年1月29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487.96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9475.82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4683907.57元,审定金额4624431.75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9475.8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第二中学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二中学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