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30/2016-0922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6-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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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5年第3号
(总第47号)
龙陵县碧寨乡金田怒江吊桥等35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5年12月31日公告)
目 录
1.碧寨乡金田怒江吊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腊勐乡大垭口村移民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李鑫故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4.龙稷精米厂迁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5.龙江乡中心学校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6.龙江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7.龙陵县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8.龙陵县2014年第一、二批土地治理项目及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9.龙陵县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结果
10.龙陵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1.龙陵县硅工业园区黄草坝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和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竣工 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12.龙陵县人民政府小会议室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3.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4.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5.龙陵县委县政府职工食堂改造工程及原档案馆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6.龙三中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7.龙三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8.龙山镇中心学校校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9.腊勐乡申达股份希望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龙新乡黄草坝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1.龙新乡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和校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2.龙新乡勐冒中小学和黑山小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3.勐糯镇中心学校新建教学楼和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4.勐糯镇中心学校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5.第四中学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6.龙陵县第四中学新建学生食堂和校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7.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8.象达乡大场村片区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9.象达乡新建敬老院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0.象达乡营坡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1.象达乡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决果
32.镇安镇镇安、镇南、大坝、镇北村落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3.镇安镇中心学校校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4.中共龙陵县纪委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35.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三批重点县龙陵县2013年度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1.碧寨乡金田怒江吊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5年7月28日至8月14 日,对碧寨乡金田怒江吊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碧寨乡金田怒江吊桥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金田怒江吊桥1座,设计大桥主跨径为216m,桥面顶拱度为0.5m,桥面净宽3.5m,设计荷载为汽车单车过桥200KN,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新建公路1.267km,C20硬化3375m2,开挖土石方10380 m3,回填土石方3400m3,支渠水沟320m,M7.5浆砌石方217 m3。项目计划总投资5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扶贫资金补助300万元,县乡筹措整合资金225万元。工程于2013年2月21日开工,2014年5月30日竣工,2014年10月10日,碧寨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按财政扶贫资金补助300万元计划完成工程投资,比概算减少2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划建公路1.267公里的投资未在该项目中完成。
审计结果表明,碧寨乡金田怒江吊桥工程建设项目,经过项目立项、事业计划下达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制度。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龙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碧寨乡人民政府表示积极采纳。
2. 腊勐乡大垭口村移民新村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3月20日至4月28日,对龙陵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的腊勐乡大垭口村移民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增加水源地警示标志牌5个,支砌加固饮用水井1口,修建截污挡墙15m、铁丝网675㎡、水泥桩6根;二是村落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修建Ⅰ级排污沟684m、Ш级排污沟996m、污水处理系统400㎡、雨水沟450m,建设庭院式污水处理系统3套;三是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购置垃圾桶100个、垃圾清运车1辆,建设垃圾收集点1处。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89.4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60万元。工程于2014年5月4日开工, 2014年10月5日竣工。2015年1月5日,经相关单位进行县级验收合格。项目未全部按投资计划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审批手基本完备,项目资金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但存在项目实际完成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未全面达到实施方案要求,会计核算未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项目财务收支情况,造成虚列工程投资多付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付工程价款229581.32元。根据该项目实施完成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村落污水收集与建设庭院式污水处理系统等工程实体和现场资料反映,建安工程投资完成额为91329.02元。而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的部分工程资料、监理资料、财务报账资料不实,施工单位共向县财政局报账领取项目资金320910.34元,形成多付工程价款229581.3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付工程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环境保护局向施工单位收回多付的工程价款并上缴县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程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多付工程价款问题,及时收回并上缴县财政。对审计提出的建议积极采纳。
3.李鑫故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5年3月6日,对李鑫故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李鑫故居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龙山镇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二层正房一幢,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91.7平方米;新建二层厢房一幢,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42.31平方米;新建厕所一幢,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3.28平方米;以及大门、围墙、场地硬化、绿化美化等附属设施和文物收集、布展。项目概算总投资220万元。资金来源为李先瑾夫妇捐资1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县级留存党费20万元。项目工程于2012年9月1日相继开工,2013年10月16日全面完工,2013年10月16日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2581725.21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超范围核算管理费和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74159.01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2014009.29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839850.28元。工程结算中,由于正房棋盘门工程量重计、北厢房裙板、抱柱枋的打磨地仗油饰综合单价错套为木门窗综合单价和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74159.01元。
(二)超范围核算管理费107808元
该建设项目经县发改局批准立项和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未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项目立项和建设计划中均未批准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在送审的“待摊投资”中列“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办公费31486元、差旅费8377元、邮电通信费3006元、业务招待费40857元、车辆运行维护费7341元、工会活动费12000元、职工带薪休假报酬及加班费4610元、水电费81元、维修费50元等支出共107808元。
(三)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88864.77元
该项目自工程开工至竣工决算,财务会计资料反映已支付并开具“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发票”共计223718.10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2063568.38元,即未开具工程发票应付未付工程款1839850.28元,涉及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88864.77元。项目竣工决算时,县史志委未向施工单位收取“云南省建安工程统一发票”,督促施工单位缴纳建安工程营业税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史志委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超范围核算管理费问题,责成龙陵县史志委对此部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对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问题,责成龙陵县史志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并收取工程发票,完善项目会计账务,规范项目竣工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认真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面核算和反映投资建设成本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史志委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超范围核算管理费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补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并收取工程发票。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4.龙稷精米厂迁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4年11月6日至2015年2月6日,对龙稷精米厂迁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稷精米厂迁建项目,建设地点:龙山镇大坪子。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占地78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4.28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一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72.8平方米;综合用房一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25.48平方米;彩钢瓦屋面原料仓库1000平方米,成品仓库324平方米,副产品仓库106平方米;砖木结构职工住房32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176平方米;设备购置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333.6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832.5万元,主体工程投资223.8万元,附属工程投资166.5万元,设备投资62.8万元,其他投资4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2011年3月25日生产车间、综合用房和储备仓库工程相继开工,2012年10月7日竣工,2013年10月21日,县粮食购销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14830184.36元,超概算1494184.36元。超概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粮食储备仓库投资和生产车间设计变更等。
审计结果表明,龙稷精米厂迁建项目,经过项目立项和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四项制度。除建设项目的账务设置、会计核算及工程结算等方面存在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940.65元
龙稷精米厂迁建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6893401.92元,审计审定金额为6868461.27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940.65元。
(二)重列工程费、虚减销售费用24550元
县粮食购销公司2012年4月第40号记账凭证,用该项目资金(其他应付款/精米厂搬迁补偿费)核算2012年4月2日支付工程款42286.20元,在所附的原始凭证中,有县粮食购销公司于2012年4月5日用便签开具“收镇安大坪子垫付费用”的支出单据1张24550元。经审计核实,此笔用便签开具的支出费用24550元中,县粮食购销公司已在2011年1月、2月相关事项发生时用项目资金(其他应付款)核算列支23700元(镇安县级储备仓库审计费6000元,镇安县级储备仓库施工图审查费5400元,大坪子生产车间和综合楼施工图审查费12300元),存在重复列支工程费的问题;另外支出850元(安装高压计量箱材料费250元和吊电杆款600元),属有事项而无票据的问题。但县粮食购销公司在2012年4月5日用“龙陵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收据”收回此笔资金24550元时,于2012年4月第4号记账凭证直接核算冲减“销售费用/其他”24550元,未正确核算调整为项目资金(其他应付款/精米厂搬迁费)24550元,又存在虚减销售费用24550元的问题。
(三)误列销售费用、少计项目成本10000元
县粮食购销公司在2014年8月第25号记账凭证中,将支付该工程的“消防检测费”误列为“销售费用/其他” 10000元,造成少计项目成本10000元的问题。
(四)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59672.99 元
龙稷精米厂迁建项目,工程(土建部分)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 6121661.27 元。审计时,县粮食购销公司已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共计5345408.30元,未付工程款776252.97元。在已付的工程价款中,施工单位开具缴税的工程发票领款金额为745408.98元。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6121661.27元,扣除已开具缴税的工程发票领款金额后,工程施工单位未开具工程发票金额为5376252.29元,涉及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59672.99元。
(五)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
县粮食购销公司提供审计该项目的会计资料,实为公司生产经营的财务收支凭证、账簿。县粮食购销公司并未按规定独立设置基本建设账务,会计核算基本建设项目经济事项也没有使用基本建设会计科目,项目资金在“其他应付款” 中核算收支。上述 “重列工程费、虚减销售费用24550元”和“误列销售费用、少计项目成本10000元”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未独立设置基本建设账务和未规范使用基本建设会计科目。项目竣工报送审计时未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4940.65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重列工程费、虚减销售费用24550元的问题,责令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更正重列的工程费23700元、补正无票据的工程费850元账务;对误列销售费用、少计项目成本10000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更正此号会计记账凭证,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准确核算此经济业务事项,真实反映项目投资成本;对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59672.99 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59672.99元,收取工程发票,完善会计账务;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限期改正该问题,并给予5000元罚款缴入县财政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鉴于县粮食购销公司经常涉及工程的改造、维修及新建等基本建设业务,在本次审计后,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应将生产经营财务与基本建设账务分设,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核算和反映各经济业务事项。三是在今后的投资项目建设中,加强项目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准确反映项目建设成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4940.65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重列工程费、虚减销售费用24550元,误列销售费用、少计项目成本10000元的问题,已进行了调账处理;对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59672.99 元的问题,已足额上缴;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处罚款5000元,已上缴县财政。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龙陵县粮食购销公司表示积极采纳。
5.龙江乡中心学校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对龙江乡中心学校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江乡中心学校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龙江乡中心学校和勐柳小学校园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中心学校新建廉租住房一幢,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764平方米,32套;勐柳小学新建廉租住房一幢,砖混结构,五层,建筑面积2192.20平方米,40套。项目概算总投资651.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18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8.80万元,自筹资金406.90万元。
中心学校廉租房及附属工程于2011年9月29日开工,2013年1月19日竣工;2013年1月22日对工程进行验收;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工程于2011年9月28日开工, 2013年7月1日竣工,2013年8月1日对工程进行验收。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7449845.68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8307.04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7200287.91元,审定结算金额为7081980.87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价偏高,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8307.04元。
(二)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643400元。会计资料反映财政下达资金为4531704元,会计账面资金收入总额为3888304元。会计核算仅对已付工程款和待摊费用作为财务收支,未将已到位资金全额核算入账,即未将已到位资金 643400元纳入账务收入核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江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责成龙江乡中心学校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认真按照《会计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面核算和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并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6.龙江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7月17日至8月13日,对龙江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江乡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龙江乡中心学校校园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学生宿舍楼一幢,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1886.1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67万元。资金来源为校舍安全工程资金210万元,自筹资金157万元; 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498.23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0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75万元,市级专项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16万元。
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于2012年1月1日开工,2012年9月26日竣工;2013年11月28日对工程进行验收;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工程于2013年1月20日开工, 2013年7月9日竣工,2013年7月29日对工程进行验收。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5736882.75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78115.39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5522478.21元,审定结算金额为5444362.82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学生宿舍楼工程红砖补价差超规则计算和部分材料单价未执行投标单价,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78115.39元。
(二)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50000元。学生食堂建设项目财政实际下达资金为904300元。会计账面资金收入总额为854300元。会计核算仅对已付工程款和待摊费用作为财务收支,未将已到位资金全额核算入账,即未将已到位资金 50000元纳入账务收入核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责成龙江乡中心学校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认真按照《会计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面核算和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并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7. 龙陵县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1月28日至12月16日,对龙陵县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田间道路建设2.25千米,园地水利建设3.31千米;搭建钢架蔬菜大棚100亩;浇灌及支砌有机肥发酵池100个;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示范园500亩;培训菜农栽培技术500人。项目概算总投资3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7万元,农户自筹资金76万元。
龙陵县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产业项目,于2012年1月10日开工,2012年4月10日竣工。2013年4月25日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均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00.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856.17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2000670.81元,审定金额为1993814.64元,工程结算中,由于沟渠浆砌石、机耕路砂砾石路面、软基换填等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856.1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农业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8. 龙陵县2014年第一、二批土地治理项目及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8月24日至9月17日,对龙陵县2014年第一、二批土地治理项目及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4年第一、二批土地治理项目及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松山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自然灾害损毁修复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257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1488万元、省级资金770万元、市级资金81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49万元、产业化合作社自筹资金83万元。
2014年第一批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于2014年11月5日相继开工,2015年4月30日全面竣工;2014年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于2015年2月15日相继开工,2015年6月15日全面竣工;2014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象达乡自然灾害损毁修复)工程于2015年3月3日开工,2015年5月31日完工。2015年6月5日和7月20日对工程进行验收。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完成财政资金总投资21580374.56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4904.36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9706245.94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9571341.58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管材组价超规定计取,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4904.36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年度、分项目设置备查账,将会计资料分类整理归类,以便查阅。二是加强对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对计提项目管理费53.01万元和工程管护费22.86万元,严格按照《财政部令》(第60号)和《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云农综办〔2011〕15号)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管理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9.龙陵县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5年3月10日至8月6日,对龙陵县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共包括新建教学楼及厕所,新建学生食堂,加固改造教学楼、综合楼,基础设施建设等4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龙陵县第五中学院内。其中:
(一)新建教学楼及厕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总建筑面积4340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4170平方米;新建厕所一幢,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7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650万元,其中教学楼投资625万元,厕所投资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全额投资。工程于2011年12月20日开工,2013年3月3日竣工,2013年4月3日,龙陵县第五中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二)新建学生餐厅。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学生餐厅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16万元,资金来源为薄弱学校食堂改造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全额投资。工程于2013年7月13日开工,2013年12月9日竣工,2014年4月2日,龙陵县第五中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三)教学楼及综合楼加固改造。建设内容及规模:加固改造C级危房2幢,均为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64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904平方米,综合楼738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6.31万元。资金来源为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省级专项资金24.63万元,自筹1.68万元。工程于2013年9月5日开工, 2013 年 11月18日竣工,2014 年7月18 日,龙陵县第五中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体育场地6块3264平方米,校园场地636平方米;硬化校园道路3条991平方米,支砌挡墙727立方米,改造电路800米,新建学校大门。项目估算总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边境转移支付9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20万元。工程于2014 年9月15 日开工,2015年1月 15日竣工,2015 年2月8日,龙陵县第五中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12278895.46元。其中:
1. 新建教学楼及厕所。项目完成总投资8197407.27元,超概算1697407.27元,超概算率26.11%。超概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消防水池及泵房;二是增加了三通一平工程等投资。
2. 新建学生餐厅。项目完成总投资2380921.34元,超概算220921.34元,超概算率10.23%。超概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三通一平工程等投资。
3. 教学楼、综合楼加固改造。项目完成总投资278395.42元,超概算15295.42元,超概算率5.81%。
4.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1422171.43元,超概算322171.43元,超概算率29.29%。超概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门及校园道路硬化工程量增加。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经过立项、可研、初设、列入年度计划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四项制度。项目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除项目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70160.35元
龙陵县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11245021.75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10974861.40元,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70160.3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70160.35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第五中学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五中学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70160.35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0. 龙陵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1月6日至12月16日,对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龙陵县交警大队院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车管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七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590.89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7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工程于2011年9月15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2013年11月22日对工程进行验收。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10969917.50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超概算投资未审批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89855.35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0153153.26元,审定结算金额为9863297.91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价偏高,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89855.35元。
(二)超概算投资未审批3069917.50元。项目概算总投资7900000元。项目完成总投资10969917.50元,超概算3069917.50元,超概算率39%。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超概算投资未审批问题,责成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尽快完善工程超概算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变更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超概算投资未审批问题,已进行了概算报批手续。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1.龙陵县硅工业园区黄草坝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和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11月26日,对龙陵县硅工业园区黄草坝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和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硅工业园区黄草坝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和业务用房修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近期规模0.2万m3/d,远期规模0.4万m3/d;配套管网24.6公里;改造二层砖混结构业务用房一幢379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场地硬化、绿化、水、电、通信等附属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720.6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5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270.67万元。
场地平整工程于2013年6月16日开工,2013年12月30日竣工;业务用房修缮工程于2013年4月26日开工,2013年7月30日竣工。2014年1月7日,龙陵县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对以上两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369.21万元,较概算未完成1351.46万元。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地方配套及自筹1270.67万元资金不到位,项目工程仅完成了污水处理站场地平整及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硅工业园区黄草坝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和业务用房修缮项目履行了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程序,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健全。除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7471.61元
龙陵县硅工业园区黄草坝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场地平整和业务用房修缮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1520602.85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1423131.24元,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7471.6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97471.61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硅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硅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97471.61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2.龙陵县人民政府小会议室修缮工程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2月5日至5月4日,对龙陵县人民政府小会议室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人民政府小会议室修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修缮面积210.24平方米,对会议室进行内墙粉刷、地板铺设、阳台封闭及对供电线路、信息化网络线路、门窗、灯具等进行更换。 项目概算总投资4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工程于2014年6月15日开工,2014年8月15日竣工,2014年11月7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49.4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478.58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492647.32元,审定金额为491168.74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钢柱包装、M7.5砌1砖墙等综合单价较市场价格偏高,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478.5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3.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5月21日至6月10日,对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县城热泉路,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一幢,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1252.26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900平方米,电教室、荣誉陈列室、阅览室、党员活动室、健身房等其他用房352.26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76.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15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2.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6351.52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2131098.67元,审定结算金额为2104747.15元。工程结算中,由于基础回填、内墙面抹灰、内墙白色乳胶漆等部分工程量多计,铜芯电力电缆、塑料制品饰面天棚吊顶、方块凸包石墙面等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6351.5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二是认真按照《龙陵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恒信工程审字〔2015〕27号)的建议完善工程现场签证附图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4.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5月6 日,对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总建筑面积2706平方米,其中新建四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1958平方米;新建二层砖混结构学生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528平方米;新建一层砖混结构学生食堂一幢,建筑面积162平方米;新建砖混结构厕所58平方米。购置特教设备。项目总投资5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40万元,其中80万元用于特教设备购置。工程于2012年1月5日开工,2013年8月20日竣工,2013年8月26日,县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7228023.01元,超概算2628023.01元,超概算率57.1%。超概算的主要原因:一是概算未包含项目前期费用;二是主体施工增加了三通一平、挡土墙工程;三是增加了大门、门卫室、场地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经过立项、可研、初设、投资计划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四项制度。项目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除项目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超概算投资未审批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39133.15元
龙陵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6898484.71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6659351.56元,存在工程结算多计239133.15元。
(二)项目超概算投资未经审批2628023.01元
项目概算总投资4600000元(不含特教设备购置)。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7228023.01元,超概算2628023.01元,超概算率57.1%。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龙陵县教育局未有取得原审批部门的批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39133.15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教育局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项目超概算投资未经审批2628023.01元的问题,龙陵县教育局应尽快完善工程超概算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39133.15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项目超概算投资2628023.01元已进行了报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5.龙陵县委县政府职工食堂改造工程及原档案馆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6日,对龙陵县委县政府职工食堂改造工程及原档案馆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委县政府职工食堂改造工程及原档案馆业务用房修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改建职工食堂一幢,钢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406.12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7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原档案馆业务用房修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修缮原档案馆业务用房一幢,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605.54平方米(墙体清洗、防水处理、内墙粉刷,门窗及灯具更换、地板铺设、供电和通信网络线路埋设)。项目概算总投资3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龙陵县委县政府职工食堂改造工程,于2014年9月20日开工,2014年10月30日竣工;原档案业务用房修缮工程,于2014年6月20日开工,2014年8月30日竣工;场地、给排水和围墙工程,于2014年7月15日开工,2014年8月30日竣工;零星修缮和厕所工程,于2014年6月5日开工,2014年7月10日竣工。2014年11月7日组织验收,工程质量均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99.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4918.45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2282724.86元(不含办公室修缮工程69830元),审定金额为2217806.41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部分工程量多计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4918.4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委办公室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委办公室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6.龙三中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15日,对龙三中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三中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龙陵县第三中学校园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廉租住房二幢,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764平方米,32套。项目概算总投资312.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8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2.80万元,自筹资金203.80万元。项目工程于2011年10月2日开工,2012年11月3日竣工,2013年1月28日对工程进行验收。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3131711.69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26264.68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3246719.07元,审定结算金额为2920454.39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部分材料综合单价较市价偏高和部分综合单价未执行投标单价,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26264.68元。
(二)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24732.20元
该项目县财政实际下达资金为2106000元。会计账面反映资金收入总额为2081267.80元,账务核算仅对已付工程款和待摊费用作为财务收支,未将已到位资金全额核算入账,即造成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24732.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第三中学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责成龙陵县第三中学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三中学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并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7. 龙三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
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对龙陵县第三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三中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龙陵县第三中学校园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学生宿舍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292.49平方米;新建学生餐厅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763.89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91.0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1年校舍安全工程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91.05万元。学生宿舍楼工程于2012年1月6日开工,2013年4月12日竣工并验收合格;学生食堂工程于2012年5月10日开工,2014年1月8日竣工并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6669995.85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96706.41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6635606.76元,审定结算金额为6338900.35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取错误、材料综合单价较市价偏高、综合单价未执行投标单价和项目措施费未执行合同包干价,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96706.4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第三中学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三中学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8.龙山镇中心学校校舍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1月9日至12月2日,对龙山镇中心学校校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山镇中心学校校舍工程建设项目分为白塔小学学生食堂、董华小学学生食堂、芒麦小学综合教学楼、芒麦小学学生宿舍楼、芒麦小学学生食堂和河头小学学前教育校舍改造六个单项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60.4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19万元、2010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央资金20万元、2012年校舍安全工程中央专项资金90万元、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中央专项资金36万元、2012年学前教育校舍改造中央专项资金3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5万元、自筹资金140.43万元。
白塔小学学生食堂工程,于2012年8月1日开工,2013年9月17日竣工。2013年11月27日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董华小学学生食堂工程,于2013年2月22日开工,2014年2月20日竣工。2014年3月20日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芒麦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于2012年12月5日开工,2014年6月11日竣工;芒麦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于2012年9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20日竣工;芒麦小学学生食堂楼工程,于2011年8月25日开工,2014年8月19日竣工。
2014年8月19日对芒麦小学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及食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河头小学学前教育校舍改造工程,于2014年1月10日开工,2014年2月20日竣工。2014年5月21日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5675403.72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财务收入核算不实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1964.36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5580458.05元,审定结算金额为5338493.69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材料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和河头小学学前教育校舍改造工程结算多计监理费,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1964.36元。
(二)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207982.21元
该项目财政实际下达及学校自筹资金为3384162元(芒麦小学综合教学楼1431162元、芒麦小学学生宿舍楼1353000元、芒麦小学学生食堂300000元、河头小学学前教育改造工程300000元)。会计账面反映资金收入总额为3176179.79元(芒麦小学综合教学楼1385379.79元、芒麦小学学生宿舍楼1290800元、芒麦小学学生食堂260000元、河头小学学前教育改造工程240000元),账务核算仅对已付工程款和待摊费用作为财务收支,未将已到位资金全额核算入账,即造成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207982.2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山镇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责成龙山镇中心学校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山镇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并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19. 腊勐乡申达股份希望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3月16日至31日,对腊勐乡申达股份希望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腊勐乡申达股份希望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腊勐乡新和小学校园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教学楼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493.7平方米;活动场地硬化600平方米,以及围墙、绿化美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98.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资40万元,自筹58.40万元。工程于2012年12月15日开工,2013年12月24日竣工,2014年1月26日对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900100.31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140.61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860917.72元,审定结算金额为849777.11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外墙乳胶漆和沙石垫层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140.6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腊勐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腊勐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0. 龙新乡黄草坝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8月10日至10月14日,对龙新乡黄草坝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和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4套,砖混结构一幢四层,建筑面积490平方米,及配套基本生活用具。项目概算总投资103.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70万元(土建投资58.8万元,设备购置11.2万元),自筹33.2万元。工程于2012年11月1日开工, 2014年10月15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127424.48元。
(二)学生食堂,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498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72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省级资金48万元,201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级资金14万元,自筹10万元。工程于2013年2月20日开工, 2014年10月15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083981.6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建学生食堂和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0008.09元。
(一)新建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012982.66元,审定金额为967168.04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5814.62元。
(二)新建学生食堂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031266.72元,审定金额为1027073.25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193.47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新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新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1.龙新乡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和校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对龙新乡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和校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新建教学楼,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楼一幢,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2035.03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17.86万元,资金来源为2011年第二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级专项资金235万元,市级专项资金52.86万元,地震恢复重建补助资金30万元。工程于2012年12月17日开工,2013年12月8日竣工,2014年1月2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3937508.90元。
(二)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其中:新建男生宿舍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3940平方米;新建学生餐厅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新建锅炉房及浴室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新建厕所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36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9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全额投资补助。工程于2013年1月20日开工,2014年5月20日竣工,2014年6月23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1060580.4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建学生食堂和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31245.84元。
(一)新建教学楼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3791363.40元,审定金额为3739059.54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2303.86元。
(二)校舍改造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0461550.11元,审定金额为10282608.13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8941.98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新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新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2. 龙新乡勐冒中小学和黑山小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8月10日至10月12日,对龙新乡勐冒中小学和黑山小学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勐冒中学新建学生餐厅,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学生餐厅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754.4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37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中央资金全额补助。工程于2014年1月10日开工, 2014年12月18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543848.62元。
(二)勐冒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300.7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94.9万元,资金来源为2013年第二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专项资金110万元,自筹84.9万元。工程于2014年6月10日开工, 2015年6月9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115693.36元。
(三)黑山小学新建学生食堂,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362.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64.5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中央专项资金17万元,自筹47.5万元。工程于2013年6月10日开工, 2015年6月9 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730591.2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建学生食堂和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1162.04元。
(一)勐冒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493544.47元,审定金额为1465472.21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8072.26元。
(二)勐冒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2001956.86元,审定金额为1983536.1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8420.76元。
(三)黑山小学新建学生食堂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707511.95元,审定金额为682842.93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4669.02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新乡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新乡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3.勐糯镇中心学校新建教学楼和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对勐糯镇中心学校新建教学楼和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建教学楼和综合楼,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教学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2007.96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128.68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25万元,资金来源为校舍安全工程资金403万元,自筹122万元。新建教学楼,工程于2012年4月1日开工,2012年10月24日竣工,2014年7月2日验收合格。新建综合楼,工程于2012年5月1日开工,2012年10月28日竣工,2014年7月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新建教学楼和综合楼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6153627.38元。
审计结果表明,新建学生食堂和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5455.28元。
(一)新建教学楼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3971886.37元,审定金额为3950421.18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1465.19元。
(二)新建综合楼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854301.20元,审定金额为1840311.11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990.0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勐糯镇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勐糯镇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4.勐糯镇中心学校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对勐糯镇中心学校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勐糯镇中心学校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廉租住房一幢,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882平方米,16套。项目概算总投资15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40万元,省级补助8万元,市级补助6.4万元,自筹98.2万元。工程于2012年10月9日开工,2013年1月7日验收合格。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648332.04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482.85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575535.52元,审定金额为1556052.67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部分单价偏高,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482.8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勐糯镇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勐糯镇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5.第四中学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对龙陵县第四中学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第四中学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廉租住房一幢,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317.76平方米,24套。项目概算总投资22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60万元,省级补助12万元,市级补助9.6万元,自筹144.2万元。工程于2011年9月30日开工,2012年9月27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308450.43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282.63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2173921.51元,审定金额为2162638.88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部分单价偏高和材料费补差未按合同约定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282.6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第四中学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四中学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6.龙陵县第四中学新建学生食堂和校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对龙陵县第四中学新建学生食堂和校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新建学生食堂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066.43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85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校舍安全工程资金80万元,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76万元,自筹29万元。工程于2012年6月2日开工,2013年4月26日竣工,2013年12月17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096469.06元。
(二)校舍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2672平方米,其中,新建学生宿舍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601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855平方米;新建厕所一幢,砖混结构,一层,一层建筑面积111平方米;新建浴室一幢,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0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75.5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420万元,自筹55.57万元。工程于2012年12月14日开工,2014年6月22日竣工,2014年7月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5275244.3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建学生食堂和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4588.22元。
(一)新建学生食堂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2015271.03元,审定金额为1995270.19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000.84元。
(二)校舍改造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5040812.46元,审定金额为5006225.08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4587.38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第四中学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四中学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7.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1月27日,对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县委党校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维修学员宿舍楼一幢,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238.7平方米;屋面防漏处理、开裂墙体整修、内外墙漆的更新及附属工程;窗帘安装、室内家具、卫生洁具维修;室内电源电路改造;电视、电话、网络及监控设备设施配置。项目概算总投资12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工程于2013年11月10日开工,2014年9月8日竣工,2014年9月15日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1199884.57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超范围核算管理费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57909.65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161598.22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103688.57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材料补差未按施工时市场价补差和增加工程结算价未按合同约定下浮3%,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57909.65元。
(二)超范围核算管理费7839元
该建设项目未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经县发改局批准立项和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立项和建设计划中均未批准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在送审的“待摊投资”中列“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共783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史志委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超范围核算管理费问题,鉴于县委党校建设该项目的特殊性,本次不对该问题进行处理,提请县委党校对正在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认真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面核算和反映投资建设成本情况;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四项”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委党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28. 象达乡大场村片区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4月13日至5月11日,对象达乡大场村片区开发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象达乡大场村片区开发项目。建设地点在象达乡大场村,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三面支砌龙塘大沟5.1公里,建挡土墙15件、人行桥15件、公路桥2件和排洪槽3件;改扩建村社道路5条10.8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34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以工代赈补助资金340万元。工程于2012年12月1日相继开工,2013年4月25日全面竣工,同日对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3422436.28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概况,审计局建议:一是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29.象达乡新建敬老院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10月26日,对象达乡新建敬老院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象达乡新建敬老院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象达乡敬老院宿舍楼一幢,三层砖混结构,建设面积707.78平方米,以及围墙、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建设资金8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70万元。工程于2011年10月25日开工,2012年12月5日,象达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1706986.01元,超概算206986.01元,超概算率13.80%。超概算的主要原因: 一是基础超深,二是增加了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审计结果表明,象达乡新建敬老院项目履行了立项、列入年度计划等相应报批程序,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除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2840.11元。
象达乡新建敬老院项目工程,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1618893.49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1586053.38元,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2840.1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2840.11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象达乡人民政府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象达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32840.11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30. 象达乡营坡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4月13日至5月11日,对象达乡营坡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象达乡营坡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地点在象达乡营坡村,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三面支砌灌溉沟渠3条8公里;村社弹石路面3条8.6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619.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539万元(含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79万元),2010年扶贫补助资金50万元,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20.35万元。工程于2012年7月20日相继开工,2013年2月20日全面竣工,2013年3月15日对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6234340.75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概况,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31.象达乡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5月15 日,对象达乡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象达乡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门诊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内设观察室、处置室、药房、治疗室、挂号室、B超室、心电图室、候诊室、值班室、男女卫生间等。项目概算总投资2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省级配套投资96万元,自筹64万元。工程于2012年6月20日开工,2013年8月10日竣工,2013年9月6日,象达乡中心卫生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382.59万元,审计结果,超概算122.59万元。超概算47.1%。超概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前期费用超概算;二是附属工程、消防工程超概算。
审计结果表明,象达乡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经过项目立项、可研、初设、投资计划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四项制度。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除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和超概算投资未经审批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2397.07元
象达乡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3390752.4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3378355.33元,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2397.07元。
(二)项目超概算投资未经审批1225878.96元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600000元。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3825878.96元,即项目超概算投资1225878.96元,超概算率47.1%。审计时,项目超概算投资部分未取得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2397.07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象达乡中心卫生院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项目超概算投资未经审批1225878.96元的问题,象达乡中心卫生院应尽快完善工程超概算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认真做好项目概预算,规范工程管理,完善投资超概算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象达乡中心卫生院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2397.07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项目超概算投资1225878.96元已进行了报批。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32.镇安镇镇安、镇南、大坝、镇北村落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对龙陵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的镇安镇镇安、镇南、大坝、镇北村落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镇安镇镇安、镇南、大坝、镇北4个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村落污水收集工程:新建主截污管9360m、检查井85座、主截污沟渠855m、支截污沟渠915m,暗渠改造950m,沟渠清淤3415m;二是村落污水处理工程:新建庭院一体化化粪池65套,污水处理系统1套并配套相应的植物工程及其辅助设施;三是生活垃圾收集工程:建设垃圾收集房9座、垃圾收集池一个,配置农户用垃圾收集桶5400只、垃圾清运车3辆、垃圾清理工具66套、挂背式垃圾桶110只;四是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清理水源保护地范围垃圾815m3,新建铁制教育宣传牌6块、铁制水源界标牌7块、水源保护区警示牌18块、水源地防护栏440m。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00.4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400万元。工程于2014年6月开工, 2014年12月竣工。2015年1月5日,经相关单位进行县级验收合格。项目按投资计划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审批手续基本完备,项目资金专户存储,专项核算。除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52484.19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3465379.29元,审定金额为3412895.10元。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一是送审结算的综合单价未执行合同单价,二是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三是多计规费和税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环境保护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规范管理使用项目结余资金;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项目会计核算,真实反映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环境保护局调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了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积极采纳,规范会计核算,规范管理使用项目结余资金。
33.镇安镇中心学校校舍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11日,对镇安镇中心学校校舍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镇安镇中心学校校舍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八〇八小学学生食堂、大坝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镇南小学学生食堂、镇北小学学生食堂和中心学校学生食堂五个单项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259.7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60万元、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资金172万元(中央资金80万元、省级资金7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万元)、自筹资金27.72万元。
八〇八小学学生食堂工程,于2013年4月10日开工,2014年5月31日竣工。2014年9月2日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镇南小学学生食堂工程,于2013年8月27日开工,2013年11月30日竣工。2014年9月2日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大坝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于2012年11月1日开工,2013年11月30日竣工;镇北小学学生食堂工程,于2013年4月10日开工,2014年1月20日竣工;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工程,于2013年1月20日开工,2013年5月25日竣工。2014年5月23日,镇安镇中心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3613261.01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财务收入核算不实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5695.03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3256408.04元,审定结算金额为3250713.01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和主材单价未执行投标单价,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5695.03元。
(二)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124060元
该项目财政实际下达及镇安镇政府补助资金为670458元。会计账面反映资金收入总额为546398元,账务核算仅对已付工程款和待摊费用作为财务收支,未将已到位资金全额核算入账,即造成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12406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镇安镇中心学校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责成镇安镇中心学校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安镇中心学校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项目财务收入核算不实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并按审定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34. 中共龙陵县纪委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30日,对中共龙陵县纪委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共龙陵县纪委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维修业务用房2幢,总建筑面积1043平方米,其中维修主楼656.1平方米,附属楼258平方米,实施内外墙粉刷、地板铺设、部分门窗更新更换,以及供水、供电、信息化网络等配套设施改造;附属楼增建单层钢结构业务用房129.1平方米及钢制楼梯。项目概算总投资54.9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1120645.27元,超概算570845.27元,超概算率103.83%。超概算的主要原因:一是业务用房屋面板、墙板由原设计压型板屋面彩钢瓦改为夹心防火岩棉板,楼梯间三楼增加了钢平台,二楼改为办公室等;二是增加了厕所、场地、洗澡间、老办公楼等附属工程的修缮。
审计结果表明,中共龙陵县纪委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履行了立项、列入年度计划等相应报批程序,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除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问题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5670.06元
中共龙陵县纪委业务用房维修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1107529.98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金额为1091859.92元,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5670.06元。
(二)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4239.83 元
中共龙陵县纪委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款为1091859.92元。审计时,中共龙陵县纪委已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共计890000元。在已付的工程款中,施工单位开具工程发票590000元(缴纳建安营业税金28497元),未开具工程发票300000元。按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该项目施工单位未开具工程发票501859.92元,存在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4239.8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5670.06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中共龙陵县纪委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应缴未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4239.83元,中共龙陵县纪委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补缴建安工程营业税金24239.83元,收取工程发票,完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立卷和归档;二是做好该业务用房原资产的划入和本次维修新增投资结转固定资产的入账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龙陵县纪委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5670.06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未缴的建安营业税已足额上缴。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35.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三批重点县龙陵县2013年度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15年3月16日至5月7日,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三批重点县龙陵县2013年度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三批重点县龙陵县2013年度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在勐糯镇,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改造及续建干支渠9条和农渠61条,防渗总长44.29千米;配套完善泄洪槽、交通便桥、涵洞、量水堰等渠系建筑物311座;新建水池200立方米9个、100立方米5个、50立方米18个;敷设PE管网114.94千米,建设水窖632口,灌桩109棵;修复小坝塘6座。项目概算总投资2094.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8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8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90.7万元,自筹资金(群众投劳折资)103.88万元。工程于2013年12月20日相继开工,2014年4月30日全面竣工,2014年12月2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总投资15786087.9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会计核算多列预留费用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9504.30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4989497.51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4869993.21元。工程结算中,由于沟槽土石方挖运、M7.5浆砌石、钢筋制安等部分工程量多计、水窖工程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9504.30元。
(二)多列项目管理费990029.41元
项目送审账面中,会计核算计提“预留费用”1032000元,其中水毁工程682000元,标志碑工程10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费200000元,工程结算审核费50000元。即把尚未发生的费用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待摊投资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列项目管理费问题,责成龙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将多列预留费用作为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对审计组踏勘工程现场发现水毁、泥沙堵塞沟段和部分人行桥板损坏的问题,龙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应对此尽快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查找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完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列项目管理费问题,已将结余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并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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