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5090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非物质文化保护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有效保护龙陵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22〕2号)要求,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组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申报、评审程序,组织开展了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经评审,提出龙陵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12项,龙陵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32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日(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3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内容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相关情况。
联系单位: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0875-6121259
邮箱:llwgjbgs@163.com
通讯地址:龙陵县龙山镇汇源路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邮政编码:678300
附件:
1.龙陵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2.龙陵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