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3-12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一)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二)服务内容:龙陵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均有免费开放项目公示。
(三)服务标准:①博物馆、纪念馆:根据博物馆评估定级标准,免费开放时间每年开放时长240天以上。②公共图书馆:县级图书馆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4小时。③文化馆:县级文化馆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④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8小时。
(四)服务流程:免费开放。
二、送戏曲下乡
(一)服务对象:农村居民。
(二)服务内容:为农村乡镇每年组织送戏曲演出、开展戏曲培训和普及、培育农村戏曲团队等。
(三)服务标准:“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项目,每年不少于70场。
(四)服务流程:免费开展惠民演出。
三、读书看报
(一)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二)服务内容: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配套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公共阅报栏(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三)服务标准:①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②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争取在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阅报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适时对内容进行更新。③各地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本辖区的全民阅读活动,活动延续时间不少于2天,至少覆盖本辖区30%的居民。④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可以通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农家书屋等阅读到本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和双语出版的常用图书、地方文献、音像制品。
(四)服务流程:免费开放。
四、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一)服务对象:主要少数民族地区居民。
(二)服务内容:通过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提供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为少数民族地区居民开展各类民族文化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文化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发掘、整理、展示和研究工作,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和民族特色资源数据库建设,打造少数民族文化品牌和艺术精品。
(三)服务标准:举办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云南省传统戏剧曲艺汇演。
(四)服务流程:服务流程:①通过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提供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省、州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译制、制作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通过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提供节目。②制定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方案、云南省传统戏剧曲艺汇演工作方案,印发通知,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