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60-12_A/2017-1102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博物馆馆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7-11-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三、对纪念馆告示牌进行安置并对馆内消防设施、公共设施进行管理与检查。
四、定期对纪念馆进行巡查,发现并及时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五、做好纪念馆内展品、文物的保护、保洁等工作。
六、做好纪念馆安全保卫工作。
七、做好纪念馆工作讲解人员的培训,提高全馆人员专业化素质。
八、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九、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基地建设,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配合文物管理做好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