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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01526262-8-/2021-0501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畜牧兽医管理 发布日期 202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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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制领导小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畜牧工作站:

近期,县境外非洲猪瘟等生猪疫病复杂,县内木城乡、龙山镇、碧寨乡生猪疫情严重,我县生猪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供给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排查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内存栏的生猪再次开展排查,掌握本乡镇内生猪疫病形势。

二、严格落实生猪调运监管

进一步加强生猪贩运主体和车辆备案监管,全面落实官方兽医挂牌上岗制度,严格查验产地检疫相关证明材料和畜禽标识,规范开展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测,规范填写动物检疫证明,坚决杜绝“隔山开证”、买卖动物检疫证明、开“人情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疫失职渎职情况要严肃问贵。

四、严格落实消杀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以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开展消毒工作,消毒物资县级配套疫点、乡级配套疫点、农户自己购买疫点的方式开展,消毒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不留死角。

五、严格落实宣传告知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做到统防统治。宣传内容主要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买卖生猪必须持证、消杀制度及疫情报告制度。

六、相关要求

一是开展排查中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或大批量发病,及时上报本乡镇农业中心(畜牧兽医站)。二是正确开展一并宣传,谨防舆论造成不良影响。三是对于排查不到位、瞒报、谎报和迟报疫情造成的损失,按属地原则自行负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龙陵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30日

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