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1-0501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畜牧兽医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5-0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制领导小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畜牧工作站:
近期,县境外非洲猪瘟等生猪疫病复杂,县内木城乡、龙山镇、碧寨乡生猪疫情严重,我县生猪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供给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排查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内存栏的生猪再次开展排查,掌握本乡镇内生猪疫病形势。
二、严格落实生猪调运监管
进一步加强生猪贩运主体和车辆备案监管,全面落实官方兽医挂牌上岗制度,严格查验产地检疫相关证明材料和畜禽标识,规范开展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测,规范填写动物检疫证明,坚决杜绝“隔山开证”、买卖动物检疫证明、开“人情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疫失职渎职情况要严肃问贵。
四、严格落实消杀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以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开展消毒工作,消毒物资县级配套疫点、乡级配套疫点、农户自己购买疫点的方式开展,消毒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不留死角。
五、严格落实宣传告知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做到统防统治。宣传内容主要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买卖生猪必须持证、消杀制度及疫情报告制度。
六、相关要求
一是开展排查中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或大批量发病,及时上报本乡镇农业中心(畜牧兽医站)。二是正确开展一并宣传,谨防舆论造成不良影响。三是对于排查不到位、瞒报、谎报和迟报疫情造成的损失,按属地原则自行负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龙陵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30日
龙陵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