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305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农业中心、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便签文件要求,结合龙陵县实际,制定了《龙陵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坚持数量质量一起抓”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推进农兽药残留问题攻坚治理,全面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推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问题攻坚治理
(一)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常态化公布问题产品信息。强化明察暗访、行刑衔接,加强市、县联动和部门协作,提高发现查处违法问题的效能,广泛开展禁限用药物违法警示教育。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品种,总结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构建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对少数合格率仍不够高的品种,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精准治理水平。
(二)加强农兽药经营管理。要针对监测发现的药残超标药物,切实加强对农药市场、兽药市场、饲料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禁、限用农兽药的管理,并对重点区域、重点主体强化培训,补齐销售、使用台账链条管理的短板,实行链条式监管。
(三)深入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要落实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健全完善豇豆生产主体和收储运主体名录,全程实施动态监管;紧盯豇豆不同种植区域和不同上市季节,开展专项攻坚治理;建立上下联动、下沉一线的包联工作机制,落实“月月抽检”要求和定期调度、风险会商、问题台账、内部通报、督促提醒、责任约谈等工作制度,确保问题可遏制、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豇豆监测合格率有明显提高。
(四)严控小宗品种风险隐患。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系统梳理辖区特色小宗品种生产情况,督促指导乡镇、村级监管员、协管员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确保风险排查不留盲区。针对问题隐患较多的小宗品种,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研判,摸清风险因子来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严防小风险演变为大问题、小宗品种影响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农药残留速测力度。针对风险隐患较高的农产品,同步推进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坚持“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工作导向,加大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力度,充分发挥“第一道关口”作用,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针对酶抑制法检测禁用农药效果参差不齐的情况,可选用农业农村部认定企业生产的胶体金试纸卡,进一步提升快速发现问题的能力,实现精准检测。
(六)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继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同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严打网络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广泛普及农资法律常识,帮助农民群众提高辨假识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推动实施“三品一标”四大行动
(七)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按照省级相关基地建设标准和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县目录制度,结合“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基地建设、云南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高标准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挥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辐射示范作用。争取申报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县、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以上,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继续实施省级茶产业绿色有机奖补政策,加快推动茶产业绿色有机发展。
(八)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聚焦茶叶、蔬菜、水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蔗糖等重点产业,通过培优地方特色品种,集成推广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构建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制定、修订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等级标准,实施操作规程“进企入户”。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开展特色品种提纯复壮,提升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
(九)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完善“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制度。组织参加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中国昆明国际花卉展,“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四季云品·产地云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等活动。鼓励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和地标农品中国行、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等活动。推动“十百千万”工程,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专业化销售渠道,遴选推介1家以上商超专柜、培养9名以上推广专员。
(十)实施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组织开展达标农产品亮证行动,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开具,通过就近设置服务点、免费提供耗材等方式支持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会同市场监管相关部门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推动集团、学校食堂、食品生产者等采购农产品原料时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推行开具使用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下亮证。总结亮证推进、亮证应用、亮证展示等方面典型经验和模式,遴选一批亮证典型事例。
三、加强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
(十一)科学有效实施风险监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坚持上下联动、各有侧重,实现监测品种和参数全面覆盖、互为补充,数据结果共享利用。开展生产环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风险排查。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7批次/千人459批次任务。落实“双随机”抽样要求,如实记录样品产地来源信息,扩大小农户抽样比例,提高监测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建立例行监测结果分析会商制度,落实风险监测预警功能。针对问题突出的农产品,会同产业主管部门深挖问题成因,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十二)强化监测预警。要对2022年抽检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找准工作短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重点品种、重点药品进行具体分析,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排查风险隐患,细化监管措施,并将问题生产主体、产品列入2023年重点抽检对象,实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依法查处,达到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处罚一批、教育一片,发挥以案促改的震慑作用。
四、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十三)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努力构建以产品为主线、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力争打造1个标准综合体。推进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建设,扩大良好农业规范实施规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标准宣贯培训。
(十四)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规范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稳步推进名特优新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发展。实施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推广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和生产操作规程。强化证后监管,加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抽检力度,对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快推进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管理力度,新认证(登记)产品9个以上。
五、强化监管措施落细落实
(十五)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守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田。局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和督促,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六)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推动规模化生产主体上线运行国家平台,鼓励其它生产主体自觉纳入追溯管理。探索运用现代化手段,将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运用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实现电子化记录生产过程信息,智能分析预警不规范行为,逐步实现由传统“人盯人”监管向线上智慧监管转变。
(十七)积极组织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积极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打造“一县一亮点”,加强典型模式宣传和当地的优质农产品推介。
(十八)加强农户监管服务。因地制宜探索建立针对农户的监管机制,推动将农户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中提高农户抽检比例。以豇豆农药残留治理为切入点,用好建档立卡信息,对农户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通过标语、横幅、大喇叭、短视频、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向农户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规定,将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名单、农产品中易超标的常规药物名单全面发放到村到户,一律张贴上墙。
(十九)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坚持源头治理,以宣传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在宣传培训上下足功夫,积极采取摆摊设点、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培训、发放资料、开放检测实验室等形式,宣传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保护、农药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安全消费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
六、全面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二十)加强基层监管体系队伍建设。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队伍,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加强乡镇监管站建设,激励基层农安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提升基层检测能力。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稳定县级检测机构体系队伍,提升设施设备、检测人员等能力水平。深入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常态化检验检测业务技术培训机制,持续开展部县检测机构结对帮扶,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比例达到90%。
(二十二)强化作风建设。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牢记“三个务必”,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