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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01526262-8-06_A/2016-0908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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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局关于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局属有关二级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

2016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绩效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保山市农业局印发的《保山市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农发〔2016〕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产业发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紧密结合起来,以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抓手,以投入品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产管并举,着力抓好监管体系、标准化生产、投入品整治、农产品监测及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确实保障农产品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属地管辖监管责任,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按时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及时通过项目验收。

——新增 “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2个。

——完成省级例行监测样品296个、监督抽查样品200个;完成快速检测样品2000个以上,流动检测车100%运行使用并发挥作用。

——全县农产品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8%以上。

——查办农业行政执法案件2件。

——组织辖区内龙头企业和“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质量追溯工作。

——全县农药、种子、化肥经营户100%有档可查。

——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搞好痕迹管理,以备检查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全程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农业部门要按照产管并举、全程监管的要求,建立落实覆盖全程的监管工作制度,明晰内部职责分工,建立任务责任清单,完善监管、检测、执法会商机制,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现网格化、无缝隙监管,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新路子。

(二)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监管与检测、执法“一体两翼”监管体系,规范设置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要配齐巡查监督、检验检测、执法取证、质量追溯等必要装备设施,确保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加大监管、检测、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全面完成监管、检测人员轮训,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项目建设验收、计量认证和资质考核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和机构认证,提升检测能力。

(三)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管。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按照农业部、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开展蔬菜水果生产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整治、“三鱼两药”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隐患。二是扎实开展农资打假。要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季农资打假行动,对农药经营门店、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乡村流动商贩做到不断档、无缝隙监管。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举,建立健全长效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的质量抽检频次和数量,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三是强化督导巡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加强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四是加强监督抽查。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跟进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检打联动”,利用抽检结果,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建立监管执法常态机制,综合利用巡查、监测和质量追溯、信用评价等信息,全面加强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狠抓大要案查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落实工作会商、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和有奖举报、办案经费补贴等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凡达到司法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保护产地安全,控制外侵生物。一是坚持源头控制,防止面源污染,保护产地环境。要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杜绝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二是要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三是要加大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薇甘菊的防控,完成奇异虉草防控示范和药效试验工作,打好防控攻坚战,严防死守,不断增加生态恢复面积。

(五)推进标准化生产,控制农业投入品。一是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要强化对地方农业标准的修定工作,组织引导和鼓励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机构和企业开展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制修订工作。二是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大力推广应用良好农业生产技术要点和操作规程,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切实解决农业标准制定与使用“两张皮”问题。三是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禁止使用高剧毒农药,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四是督促生产企业健全完善生产档案,落实禁限用、休药间隔期规定,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产品标识和购销台账制度。五是强化认证监管,以品牌带动质量。要引导和鼓励企业打造名牌,稳步推进“三品一标”的认证登记和云南名牌农产品的创建,全县新增“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2个。要加强生产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指导,强化证后监管力度,确保认证产品质量,提升其公信力和影响力,实现品牌效益。

(六)强化质量监测,做好风险评估。要完善例行监测制度,强化对食用农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圆满完成省上下达的检测任务。在配合国家和省级农业部门完成监督抽查和例行检测的同时,全县要完成快速检测样品3500个。各乡镇要争取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辖责任,由政府依法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项经费,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七)推进质量追溯,完善产地准出。一是加快推进追溯平台运用,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要做好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运行推广工作,认真组织指导3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有认证产品的龙头企业做好质量追溯各个环节的信息采集,加入信息平台,开展质量安全可追溯上线运行工作。要建立追溯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生产档案、包装标识规定、健全进销台账、追溯标识、召回和处置等制度,支持利用条形码、二维码、射频卡等溯源标识,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二是探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要结合自身职责,严格限制不合格农产品入市销售。加强与食药监部门的协调,构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机制。

(八)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统一标准,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九)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农业局成立农产品安全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领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加大风险隐患监测排查力度,强化检测数据分析研判,对检出不合格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及其生产基地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排查、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健全应急防范措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舆情监控,明确人员负责监测、收集、报送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节假日要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积极应对并及时处理,将问题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低事件损失和事态影响。

(十)推进社会共治。一是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从生产经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二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科普解读宣传。对公众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进行梳理,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等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四是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督促生产经营者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内部管控机制,全面落实自律检测,公开质量安全承诺。探索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将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与行政许可、投资项目和资金奖励等挂钩。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

附件: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目标任务分解。

龙陵县农业局

2016年5月26日

龙陵县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目标任务分解

农环站:新增“三品一标”认定产品数量2个;搞好“三品一标”企业年检及证后监管;组织辖区内“三品一标”企业和龙头企业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用3家(检测站辅助);完成各种培训工作;全年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4期。

检测站:结合项目完成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样品2000个以上、完成省级例行监测样品296个、完成省级监督抽查样品200个、农产品综合检测合格率达98%;辅助农环站组织辖区内“三品一标”企业和龙头企业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用3家;检测站项目建设通过验收;搞好流动检测车的使用管理;完成各种培训任务;全年上报农产品安全信息4期。

种子管理站:严把种子质量关和入市关,查办种子案件1件;种子质量和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

植保站:各乡镇农药市场和主要经销户检查整顿2次以上,做到档案健全、进销可追溯;做好重点时节农药市场的执法检查。搞好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药质量抽检;农药使用安全宣传和培训;全县农药使用量在上年基础上减少5%。查处农药案件1件。

土肥站:搞好全县肥料市场检查及专项整治,严防假冒伪劣肥料流入我县市场,做好抽样检测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渔政管理站:重点水产养殖区、养殖场药物使用进一步规范;水产品禁限用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不合格产品执法查处率达100%;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好、带病销售和无生产许可证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全县水产养殖大户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茶叶站:搞好全县茶叶种植基地、茶厂、茶叶种植大户的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管,利用茶叶协会,开展茶叶行业自律。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农机推广站:搞好农机财政直补机型质量检查和农机市场检查。重点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加大对获证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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