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40626-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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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70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5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龙财农〔2024〕60号)要求,为加强龙陵县水稻、玉米等病虫害统防统治,减少水稻、玉米等病虫危害损失,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数量指标:水稻、玉米等统防统治面积1.2万亩
(二)质量指标:防控效果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项目实施区统防統治覆盖率>46%。
(三)时效指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时效,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
(四)成本指标: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
(五)社会效益指标: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
(六)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病虫害防控期内。
(七)满意度指标: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85%。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由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承担实施,龙陵县核算中心参与实施,项目实施时间年限为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三、实施内容、地点及规模
(一)认真做好水稻、玉米等统防统治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实施乡(镇)牵头,组织乡镇农技人员、村组干部,做好统防统治工作。加强应急防治,坚持“治早治小、全力扑杀”,集中发生区组织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零星发生区开展带药侦查点杀点治。建设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1.2万亩。具体建设内容为:高效低毒统防统治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1.2万亩。实施地点:龙江乡0.7万亩,龙山镇0.3万亩,勐糯镇0.2万亩。
(二)推广应用综合防治技术模式研究
集成优质稻品种“旱育秧+稻田养鱼+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模式。
四、主要技术措施
(一)监测预警
在适宜成虫发生场所或主要寄主作物田,设立重点监测点,安装监测设备,及时监测成虫发生情况。针对卵、幼虫和蛹,及时开展系统调查和大田普查,准确发布虫情预警信息。
(二)物理防治技术
稻田养鱼可以促进水稻增产,稻田养鱼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优化,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稻田养鱼对环境改善作用主要表现为其具有较好的灭虫效果,主要是稻田养的鱼食用大量的蚊子幼虫和螺类。
(三)生物防治技术
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苏云金杆菌、金龟子绿僵菌、球孢白僵菌、短稳杆菌、草地贪夜蛾性引诱剂等进行防治。
(四)化学防治技术
用化学农药单剂、复配制剂进行防治。
五、组织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大力推行项目主持人制度,责任到人。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并制定相应的督查措施。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匡家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康雪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连晓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 郭子昌 种植业农机化农药管理股股长
李海宏 县植保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杨 冬 计划财务股负责人
余世旺 县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农机化农药管理股,郭子昌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康雪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子昌 种植业农机化农药管理股股长
李海宏 县植保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成 员:余世旺 县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
岳芹湘 县植保站高级农艺师
郑平山 县植保站高级农艺师
龙江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或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植保植捡站,余世旺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实放小组负责制定水稻等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技术方案,提供防治技术指导,开展监测预警、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技术试验研究。
龙江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并按县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将防治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组、到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二)加强宣传培训
大力开展两级培训,一是对县乡所有参与项目实施的技术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实施内容、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技术等;二是对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进行培训,针对本地水稻、玉米等不同时期发生特点,通过微信群、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分阶段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培训,使群众听得懂、会操作,提高实施效果。
(五)加强项目督查、验收和总结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行项目跟踪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安排三次检查活动;一是前期检查计划任务落实情况。二是中期检查各种试验示范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三是后期检查配套试验记载、验收及总结情况。每次检查均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项目结束时,按有关要求和办法规定,作好准备工作,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和总结。
(六)加强项目绩效评估
项目任务以“合同管理、责任到人”方式分解落实,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地点、定奖惩、包效益”方法,明确项目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实施规模、技术到位率、防治效果等进行考核。项目实施实行痕迹管理,安排人员收集项目文件、方案、总结、图片等资料。
六、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
(一)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70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5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的通知》(龙财农〔2023〕38号)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施。
(二)资金使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70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56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龙财农〔2024〕60号)文件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水稻、玉米等统防统治农药采购18万元。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