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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01526262-8/2024012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发布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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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小麦等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104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4〕9号)要求,为加强龙陵县小麦等病虫害统防统治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数量指标:小麦等统防统治面积0.5万亩、太阳能杀虫灯6盏。(二)质量指标:防控效果符合防控指标。(三)时效指标: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病虫粮食损失。(四)成本指标: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不超过市场价格。(五)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六)可持续影响指标:统防统治覆盖率大于43%。(七)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85%。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由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龙陵县植保植检站承担实施,龙陵县核算中心参与实施,项目实施时间年限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

三、实施内容、地点及规模

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实施乡(镇)牵头,组织乡镇农技人员、村组干部,做好统防统治工作。加强应急防治,坚持“治早治小、全力扑杀”,集中发生区组织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零星发生区开展带药侦查点杀点治。

建设小麦专业化统防统治0.5万亩。具体建设内容为:高效低毒统防统治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0.5万亩、建设太阳能杀虫灯6盏绿色防控。实施地点:龙新乡、镇安镇、象达镇;建设太阳能杀虫灯6盏绿色防控,安装地点龙新乡勐冒社区。

四、主要技术措施

(一)监测预警

在适宜成虫发生场所或主要寄主作物田,设立重点监测点,安装监测设备,及时监测成虫发生情况。针对卵、幼虫和蛹,及时开展系统调查和大田普查,准确发布虫情预警信息。

(二)生物防治技术

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苏云金杆菌、金龟子绿僵菌、球孢白僵菌、短稳杆菌、性引诱剂等进行防治。

(三)化学防治技术

用化学农药单剂、复配制剂进行防治。

五、组织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大力推行项目主持人制度,责任到人。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并制定相应的督查措施。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匡家华(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

副组长:杨连晓(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康雪梅(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成 员:郭子昌 (种植业农机化农药管理股股长)

李海宏(县植保站站长 农艺师)

杨 冬 (计划财务股 )

余世旺 (县植保植检站 农艺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农机化农药管理股,郭子昌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康雪梅 (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副组长:郭子昌(种植业农机化农药管理股股长)

李海宏(县植保站站长 农艺师)

成 员:余世旺 (县植保植检站 农艺师)

岳芹湘 (县植保站 高级农艺师)

郑平山(县植保站 高级农艺师)

各乡镇农业综合技术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或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植保植捡站,余世旺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实施小组负责制定小麦等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技术方案,提供防治技术指导,开展监测预警、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技术试验研究。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并按县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将防治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组、到户,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二)加强宣传培训

大力开展两级培训,一是对县乡所有参与项目实施的技术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实施内容、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技术等。二是对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进行培训,针对本地小麦等不同时期发生特点,通过微信群、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分阶段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培训,使群众听得懂、会操作,提高实施效果。

(三)加强项目督查、验收和总结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行项目跟踪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安排三次检查活动。一是前期检查计划任务落实情况。二是中期检查各种试验示范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三是后期检查配套试验记载、验收及总结情况。每次检查均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项目结束时,按有关要求和办法规定,作好准备工作,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和总结。

(四)加强项目绩效评估

项目任务以“合同管理、责任到人”方式分解落实,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地点、定奖惩、包效益”方法,明确项目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实施规模、技术到位率、防治效果等进行考核。项目实施实行痕迹管理,安排人员收集项目文件、方案、总结、图片等资料。

六、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

(一)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104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4〕9号)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施。

(二)资金使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104号)《龙陵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4〕9号)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小麦等统防统治农药、太阳能杀虫灯采购8万元。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