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1-03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农民增收 | 发布日期 | 2021-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龙陵分公司关于2020年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实施方案及资金预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烟叶工作站、专卖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全省烟叶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烤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全县2020年烤烟生产,明确投入补贴政策,促进烤烟产业稳定发展,根据《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关于2020年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实施方案及资金预安排的通知》(保烟司〔2020〕17号)的要求和安排,经县局(分公司)研究,现对2020年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实施方案及资金预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项目及金额
(一)烟叶生产专用物资补贴
1.种子补贴26.31万元,按合同种植面积平均5.4元/亩核定。
2.化肥补贴128.8万元,按NC102品种合同种植面积560元/亩核定。
(二)专业化服务补贴
1.土壤测试补贴,用于列支土样检测费用,由市公司统一支付。
2.滴灌带补贴20万元,按全县预安排0.1万亩实施面积补贴200元/亩。
3.病虫害监测补贴3万元(具体方案以市公司2020年绿色防控实施方案为准)。
4.性诱剂补贴12.6万元,按实际实施面积18元/亩核定(具体方案以市公司2020年绿色防控实施方案为准)。
5.烟蚜茧蜂防治技术推广补贴4.88万元(具体方案以分公司2020年蚜茧蜂防治蚜虫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6.绿肥种植补贴21万元,按实际实施面积100元/亩核定。
7.有机肥施用补贴60万元,全县预安排实施1.5万亩精制商品有机肥,按实际施用面积40元/亩核定(不包含NC102品种区域)。
8.烟田废弃残膜补贴72.9万元,其中:田间清理补贴,按实际清理面积10元/亩核定;回收处理补贴,按实际回收处理面积5元/亩核定。
9.新品种栽培调制试验示范2万元。
10.技术培训补贴69.08万元,生产科按全县计划收购量0.97元/担核定;平达烟站按平达乡STP项目试点计划收购量5.03元/担、象达镇计划收购量4.03元/担核定;其他烟站按计划收购量4.03元/担。
11.土地流转贷款贴息补贴由市公司统筹,对种植规模达到20亩以上、有贷款投入烤烟生产的烟农,按实际流转面积20元/亩核定,享受政府补贴的流转面积,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12.职业烟农培育补贴:职业烟农培训补贴按培育户数每户450元核定,由市公司统一支付培训机构费用后,剩余的部分作为各烟站职业烟农培训费,具体以市公司职业烟农培育工作方案为准;对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四年培训合格、星级评定达到一星级以上(含一星级)的职业烟农,实行职业烟农差异化扶持补贴,全县平均按合同种植面积30元/亩核定,具体以分公司职业烟农培育工作及补贴方案为准。
13.专业机耕补贴408.02万元,按实际实施专业机耕面积50元/亩核定。
14.专业采收烘烤补贴356.35万元,其中:采烤(分)一体化补贴按实际实施采烤一体化的合同数量给予补贴,每担不超过25元;上六片充分成熟一次性采烤按实际实施的合同面积给予补贴,每亩不超过10元(具体方案以分公司2020年商品化烘烤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15.专业分级补贴498.8万元,按计划收购量(0.93万担出口备货计划除外)补贴合作社专业化分级每担40元。
16.自然灾害保险243万元,2020年全省实行统一投保标准,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烟农每亩投入15元,烟草公司每亩补贴50元,省财政每亩补贴5元,合计每亩投保70元(具体情况以省公司2020年自然灾害保险实施方案为准)。
17.其他补贴资金由市公司统筹安排,具体以通知文件为准。
二、补贴方式
(一)烟叶生产专用物资补贴
1.种子补贴:以实物形式全额补贴种植主体。
2.化肥补贴: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种植主体。
(二)专业化服务补贴
1.土壤测试补贴:根据生产实际用于支付土壤检测费用。
2.滴灌带补贴:按照实施的合同面积验收合格后,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种植主体。
3.绿肥种植补贴: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种植主体。
4.有机肥施用补贴: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种植主体。
5.烟田废弃残膜补贴:田间清理补贴,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种植主体;回收处理补贴,以支付专业化服务费的方式间接补贴种植主体。
6.技术培训补贴:以支付专业化服务费的方式间接补贴种植主体,用于对烟农、烟叶生产辅助员、烘烤技术指导员、乡村社干部在整地理墒及移栽规范、中耕管理、植保、烘烤、分级、烟叶生产先进实用技术及新技术推广方面的培训,重点用于烘烤、分级培训。
7.土地流转贷款贴息补贴: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种植主体。
8.职业烟农培育补贴:职业烟农培训补贴,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方式间接补贴职业烟农;职业烟农差异化扶持补贴,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职业烟农。
9.专业机耕补贴: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种植主体;对未实施专业化机耕的种植主体,不予兑付机耕补贴。
10.专业采收烘烤补贴:采烤(分)一体化补贴,以电子支付方式直接补贴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上六片充分成熟一次性采烤,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直补种植主体。
11.专业分级补贴:按照散叶收购的实际数量,以电子支付方式直接补贴参与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工作的合作社。
12.自然灾害保险补贴:按照省公司2020年自然灾害保险实施方案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科(室)、烟叶工作站严格执行省局(公司)烟叶生产投入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烟叶产前投入补贴规范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严禁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补贴,对超出权限擅自决定预算开支的,将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制订具体补贴政策。烟叶生产科按照下达的补贴预算,结合烟叶生产实际,分别制订具体补贴项目的年度补贴实施方案或文件等补贴政策。
(三)严格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的预算、补贴方式和程序、会计核算、补贴监督等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烟草商业烟叶生产投入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烟财〔2017〕400号)的规定,规范烟叶产前投入补贴使用和开支。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等内容在与烟农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时给予明确,对补贴政策或办法公开张榜公示,让烟农充分了解烟叶产前投入补贴政策,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补贴程序严格按照制订实施方案、公布补贴政策和办法、实行合同制管理、验收和核实补贴项目、兑现补贴进行规范操作。
(四)补贴资金拨付。分公司按规范流程进行兑现。
(五)加大补贴监管管理力度。要严格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生产经营管理相关六个制度文件的通知》(云烟叶〔2019〕163号)的规定,坚持验收一项、支付一项,未经检查验收不得支付补贴款项。严格补贴投入检查验收管理,建立并完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检查验收程序,参与验收人员要对检查验收结果签字确认并承担责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投入资金真实合理,有效促进烟叶生产稳定发展。
附件:龙陵县2020年烤烟生产投入补贴预算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