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2-0427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2-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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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龙陵县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功能亦日趋完善,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快发展,沿城市道路布设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盖也越来越多。在便民惠民的同时,检查井盖的无序管理、管理滞后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推进县城窨井盖管理安全,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关于加强城市窨井盖管理要求,结合龙陵县城实际,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窨井盖管理的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城区内道路主路面及人行道的窨井井盖进行摸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窨井盖现状。龙陵城区布设在主路面和人行道上的各类井盖有2928个。从建设部门看有供水、排水、污水、供电、移动、电信、广电、铁塔等多种井盖,其产权单位隶属于多个部门,其中市政类1973个,通讯类550个(包含移动、电信、广电、铁塔),电力类405个。从窨井盖的材质看主要有水泥、铸铁、复合材料等三类。以井盖无翻盖、与周围路面齐平为合格井盖,或凹或凸或破损为不合格井盖为调查标准,合格率不足70%,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管理现状。一是强化日常巡查。城区市政道路上的窨井盖由各产权单位负责建设、养护和维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协调。我局市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坚持每日巡查,在巡查发现或接到“问题井盖”通知后,由专人负责现场查看,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组织更换。不属于自身管护范围的及时查找产权单位并及时通知产权单位进行更换。二是摸清底数。我局委托测量中介机构,对龙陵县城的地下管及窨井盖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统计,此项工作已经完成,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窨井盖管理的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管线产权单位组成,定期召开城区道路窨井盖管理联席会议,研究窨井盖管理存在的问题,通报日常管理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窨井盖管理体制。四是建立信息平台。建立窨井盖管理信息平台,广泛动员市民的参与管理意识,及时收集相关井盖异常情况并在第一时间督促产权单位进行处理。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管理不规范,权属部门监管不到位。经我局巡查发现或市民反映的井盖破损或缺失事件每天都会发生,直接原因就是权属单位维护管理不到位,没有建立日巡查制度,没有制定紧急抢修预案或制订相应制度却落实不到位。另外,部分井盖为多家管线单位的共用井盖,出现问题互相推诿扯皮,最后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出了问题按照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管线产权单位是直接责任人,有部分井盖标识不清甚至没有标识,也有个别井盖错安装的情况,导致缺损后无法及时联系权属单位维修。同时还存在新城和老旧小区、社区混居,部分社区路段存在无人管护的情况,最后都是住建部门进行监管。
(二)施工不规范,建设标准偏低。部分窨井盖在安装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不但破坏了原路面结构造成井盖周围路面破损、沉陷,而且部分井盖设置的高度与路面不一致,或凹或凸,影响通行质量。另外,在井盖质量上,部分产权单位没有严格把关,有些井盖不能满足行车荷载的要求,导致出现反复更换反复破损的现象。
(三)井盖规格、材质不统一,给维修带来不便。城区窨井盖在材质方面主要有水泥、铸铁和复合材料三种类型,在规格上也有较多种型号,大部分的井盖以圆形为主,直径有60cm、70cm、80cm等规格,还有一些方形井盖,尺寸不一。规格与材质的不统一,极不方便井盖的抢修工作,也不利于日常的养护维修,尤其是机动车道的窨井盖,对井盖的承重要求较高,一旦损坏或缺失,如不能及时维修,势必影响过往车辆与行人的安全,带来交通拥堵现象。
(四)保障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管护资金和人员严重不足,导致日常巡查、更换维修不到位。我县对窨井的管护是和路灯等专业合并在一起的,无专业管理人员,要管好这些市政设施存在及大困难。
三、下一步应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确保窨井盖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同时,结合近年来的“多城同创”目标考核等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人力财力投入的支持,对现有不合格井盖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合格井盖进行整修,对无权属标识、标识不清或标识错误井盖立进行更换。
(二)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窨井盖设施应急处置及考核机制,接到群众举报或巡查中发现包括窨井盖在内的城市道路设施出现问题后,立即告知直接责任单位,要求其组织人员到现场勘察落实情况,及时补缺、更换维修,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对责任单位应急处置不力的列入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市区窨井设施管理办法,对各产权单位的管理责任界定,明确划分道路、住宅区、单位内部、多产权单位混用等范围内的窨井管理及责任权限,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窨井设施,由其产权单位负责,无法确认产权单位的,由相关职能机构负责。统一向社会通告公布各产权单位的名称、管理机构及责任人,管理内容以及抢修维护电话等,便于社会监督和市民投诉。
(三)统一质量标准。进一步规范窨井设施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条件。对井盖型号、材质、标识要求进行统一规范,根据道路荷载要求,达到相应的强度标准。为加强井盖质量管理,宜对井盖实行市场准入备案制度,未经备案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井盖禁止使用。加强井盖施工环节的管理,严格监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四)规范台账管理。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健全档案资料。产权单位应对所属井盖的位置、材质、数量等形成完整的信息档案,统一报列入智慧城管管理中心,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强化窨井设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