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2-08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城镇燃气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1.钢瓶必须直立放置,绝不允许卧放或倒放,搬运钢瓶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用火烤、开水烫钢瓶,钢瓶不能在强烈的阳光下长时间曝晒,也不允许放置在火炉旁。
2.安装减压阀前应先检查进气口密封圈,若发现变形或脱落,应重新配置,不得用其它配件代替;减压阀应定期检查,发现失灵应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事故。
3.减压阀后禁止安装三通接头,燃气胶管不得穿墙、窗户和门。
4.胶管应是耐油胶管,长度以1.0~1.5m为宜,且无接口;发现胶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换,胶管一般使用寿命为2年。建议使用金属波纹管或金属强化软管。
5.不可擅自拆修钢瓶角阀、减压阀。
6.燃气用具破损或使用期届满,应及时更新。
7.严禁自行倾倒钢瓶内的残液。
8.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9.严禁在卧室、地下室和空气不流通的房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10.更换液化气钢瓶时,应按顺序先检查减压阀密封橡皮垫圈是否完好无损,再装上减压阀,并检查橡胶软管是否老化,然后连接灶具,再打开钢瓶角阀,最后用肥皂水检查各连接处和角阀,没有漏气后方可使用。
11.对漏气部位的检查,还须应用肥皂水涂刷(抹)钢瓶角阀、胶管和减压阀等连接处,仔细进行检查,冒泡既是漏气,在发现室内漏气处理前和处理过程中,严禁(决不能)用明火查漏,也不要开关电器。必须立即检查(关闭)液化气角阀,迅速打开门窗,加强通风,严禁严防火种进入室内。
12.如果在室内突然闻到一股“臭味”,应该意识到可能是燃气系统漏气,此时应提高警惕,仔细的检查,必要时须及时报修。
13.在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照看燃烧情况,防止溢物浇灭火焰,使液化气从灶具上溢出,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14.液化气钢瓶在搬运途中要轻拿、轻放,严禁在地上滚动、拖擦(挂)、冲撞,以免发生意外。
15.因橡胶软管脱落或老化开裂而漏气引发燃烧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切断电源。如果事态严重,请立即离开现场,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求援。(若有人员受伤请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求救。)
16.液化气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灶具及钢瓶角阀开关。外出或临时离开要养成坚持安全检查的习惯,特别是检查钢瓶角阀是否关闭,切断气源,确保安全。
▲切记:用户对一切燃气设备不允许私自拆装、改装或迁移。若需改燃气设施,必须向供气单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