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6259-9-/2017-0313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城市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 发布日期 2017-03-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县城执行阶梯式水价的公告

一、类别:县城执行阶梯式水价的公告

二、申请时间:2017.3.13

三、申请科室:办公室

四、内容:县城执行阶梯式水价的公告(根据保发改价格[2013]272号文件批复“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对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月实际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的,自来水价格按1.90元/立方米收取;月实际用水量超过20立方米至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部分,自来水价格在1.90元/立方米基础上加价50%执行;月实际用水量超过25立方米以上部分,自来水价格在1.9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加价100%执行。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不纳入阶梯式水价的加价基数,按正常标准随加价后的自来水价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