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7-0313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城市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 | 发布日期 | 2017-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类别:县城执行阶梯式水价的公告
二、申请时间:2017.3.13
三、申请科室:办公室
四、内容:县城执行阶梯式水价的公告(根据保发改价格[2013]272号文件批复“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对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月实际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的,自来水价格按1.90元/立方米收取;月实际用水量超过20立方米至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部分,自来水价格在1.90元/立方米基础上加价50%执行;月实际用水量超过25立方米以上部分,自来水价格在1.9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加价100%执行。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不纳入阶梯式水价的加价基数,按正常标准随加价后的自来水价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