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6259-9-/2019-0813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征收与补偿 发布日期 2019-08-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宅房源处置公告

为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社会效益,经研究,决定对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宅房源进行处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范围

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卡小区、新街子小区、董家沟小区、上节街小区安置后的剩余住宅房源。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处置。

三、处置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月1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新街子小区7栋B区1单元1楼。

3.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时持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认购报名表》。

(二)订金交纳

报名时每套住宅最低交纳订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交纳上限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递增幅度为伍万元(50000.00元)。所交订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冲抵房款并按所交纳订金的10%给予优惠。如未能完成购买的,全额退回所交纳的订金(不计利息)。

(三)选房顺序

按报名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2人以上同时到达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报名当日须完成订金交纳,订金未在当日完成交纳的,该顺序号作废。

四、销售价格、签约、选房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875-6121011。

特此公告。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