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9-0813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征收与补偿 | 发布日期 | 2019-08-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社会效益,经研究,决定对龙山中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宅房源进行处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范围
龙山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卡小区、新街子小区、董家沟小区、上节街小区安置后的剩余住宅房源。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处置。
三、处置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月15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新街子小区7栋B区1单元1楼。
3.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时持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认购报名表》。
(二)订金交纳
报名时每套住宅最低交纳订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交纳上限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递增幅度为伍万元(50000.00元)。所交订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冲抵房款并按所交纳订金的10%给予优惠。如未能完成购买的,全额退回所交纳的订金(不计利息)。
(三)选房顺序
按报名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2人以上同时到达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报名当日须完成订金交纳,订金未在当日完成交纳的,该顺序号作废。
四、销售价格、签约、选房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875-6121011。
特此公告。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