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20-042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征收与补偿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现将龙山中路东卡、新街子、董家沟及上节街小区剩余住宅和商铺回购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住宅回购对象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
(二)商铺回购对象
1.认定有商铺的营业性住户;
2.三类区营业性住户和沿街居住户。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5:30时止,逾期不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回购。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
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1.《保山市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安置货币补偿协议》(原件)或《保山市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安置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原件);
2.产权调换协议乙方签订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证件(原件);
3.委托代理人需持经公证或见证的委托书及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证件(原件)。
四、报名地点
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综合办(原龙山镇农业中心处),联系电话:0875-6121088、6121011。
五、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