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7-12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日期 | 2017-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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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信息补录、危房认定工作,2017年至2018年基本完成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2019年全面完成,确保全省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改造基本原则:在改造过程中要求坚持“三最两就”原则。“三最”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C、D级危房)、经济最贫困农户(4类重点对象),解决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即采取就地、就近重建、加固改造农房。
三、建设方式:在建设方式上,C级危房只能进行加固改造,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
四、面积要求:严格控制拆除重建建设面积。4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农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对于拆除重建的危房不按照面积要求开展改造或农户举债建设大面积房屋的,不得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范畴。
五、质量安全要求: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
六、2017年的补助标准:C级修缮加固改造17000元/户、D级修缮加固改造20000元/户、D级拆除重建24000元/户、兜底帮建预核算35000元/户(按实际投资结算、结余返回县级统筹),改造验收合格后给予2000元/户的奖励(兜底帮建对象除外),不得将补助资金平均分配,不得将补助资金挪做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