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1-070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养老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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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期,龙陵县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范围为参加龙陵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惠及2976名企业退休人员,290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2834.05元,月均增加养老金148.4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6575.82元,月均增加养老金168.82元。1-6月共调整补发退休人员待遇558.33万元。从7月起,全县退休人员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逐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