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4073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失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省统计局和社保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将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为7177元/月。
二、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177元的300%确定;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按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177元的60%确定。
三、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待遇计发基数
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的,丧葬抚恤待遇计发基数为2023年度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63元(3630元/月)。
四、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
2023年度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为3431元/月。
五、关于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2024年度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2023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78元的40%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为31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