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3070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帮扶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补贴申报对象
(一)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2023年,龙陵籍脱贫劳动力(男16-60周岁,女 16-55周岁)到省外务工,并在务工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二)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2023年,龙陵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男16-60周岁,女 16-55周岁)到县外省内务工,并在务工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符合条件的每人只能申报一种,不能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一)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享受1次,不得重复申请),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二)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人累计享受1次上海援滇专项资金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前年度已享受过的,不得再次申报,不得重复申请),所需资金从上海援滇专项资金列支。
三、申报时间
(一)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开始时间2023年6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二)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开始时间2023年6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一)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1.《龙陵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1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的原件);
2.《龙陵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工作收入证明》1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二)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1.《龙陵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1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的原件);
2.《龙陵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收入证明》1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五、办理方式
具体可到龙陵县各村(社区)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