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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 llgtj-05_A/2017-0103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拟征地听证 发布日期 2017-01-03
文号 龙国土资告字〔2017〕第00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土地
保山市龙陵县2017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听证告知书

龙山镇赧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近几年来,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关心支持下,我县社会经济得到了大力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为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步伐,龙陵县人民政府拟报龙陵县2017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将征收龙陵县龙山镇1个乡镇1村委会的集体土地面积9.211公顷(农用地6.9491公顷,建设用地1.4557公顷,未利用地0.8062公顷)。我局依法拟定了该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项目拟征收的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补偿标准按201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公布并执行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的批复(保政复〔2014〕86号)文件执行,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1986元/亩,补偿倍数23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68.517万元/公顷,林地补偿标准为12万元/公顷,建设用地(龙山镇规划区内)25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5万元/公顷。人员实行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乡镇各村民小组对该批次用地拟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