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3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招投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编号:JSGC2022-0003
1.招标条件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崩塌、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第二次)已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原国土资源厅)以云自然资地勘〔2019〕666号文批准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该项目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尖山脚崩塌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自然资地勘〔2021〕8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附近。
2.2项目概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崩塌、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位于云南省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附近,为龙山镇西北部山区;位于东经98°28′42″,北纬24°38′12″,距龙陵县龙山镇约40.4km。区内山高坡陡,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尖山脚一、二、三组位于斜坡坡顶邻近冲沟源头,村内生产生活废水均汇入冲沟内,沟岸冲刷侵蚀严重,切割日益加深,地质灾害隐患日益突出。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崩塌、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包括对B1、B2两处高位崩塌及BW1不稳定斜坡的治理。其中:B1崩塌规模较大,位于尖山脚一、二、三组南西侧尖山一带,斜坡区有较多的松动危石、危岩,历史上发生过大的崩塌,村庄中可见数量众多的滚落大块石;B2崩塌位于C2冲沟左岸小尖山斜坡区,为高位崩塌;C1活动性冲沟左侧岸坡发育BW1不稳定斜坡。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崩塌、不稳定斜坡共威胁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142户671人,财产2130万元,险情等级为大型。预算总投资644.948939万元。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合同段)。
第一标段: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崩塌、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施工(第二次)
工 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第二标段: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尖山脚一、二、三组崩塌、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注:同一投标人只可参与以上2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至少2项,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5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无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能够反映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本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文件费1200.00元/套,图纸600.00元/套,售后不退。监理服务标段:600.00元/套,售后不退。
4.3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7日09时00分,请各投标人于2022年04月0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4月07日09时00分。
5.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7.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
7.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电子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7.3若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招 标 人: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松山路旁
联 系 人:娄广荣
电 话:0875-612879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
联 系 人:曾云、王吉佶
电 话:0875-812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