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314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招投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编号:JSGC2022-0002
1.招标条件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大坪子以组、外组危岩(危石)、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施工已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原国土资源厅)以云自然资地勘〔2019〕666号文批准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该项目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大坪子危岩(危石)不稳定斜坡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云自然资地勘〔2021〕8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
2.2项目概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大坪子以组、外组危岩(危石)、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位于云南省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委会附近,为龙山镇西北部山区,位于东经98°30′13″,北纬24°37′39″,距龙陵县龙山镇约37.0KM。区内山高坡陡,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大坪子以组、外组位于斜坡坡顶邻近冲沟源头,村内生产生活废水均汇入冲沟中,沟岸冲刷腐蚀严重,切割日益加深,地质灾害隐患日益突出。包含2个灾害体,其中WS1危石威胁麦地村大坪子以组、外组114户553人,威胁资产约2280万元,危石防治工程等级为Ⅰ级;BW1不稳定斜坡威胁后缘麦地村大坪子以组、外组11户47人,威胁资产约220万元,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等级为Ⅲ级。麦地村大坪子以组、外组危岩(危石)、不稳定斜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地质灾害险情等级为大型。预算总投资334.990375万元。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合同段)。
第一标段: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大坪子以组、外组危岩(危石)、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施工
工 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第二标段: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麦地村大坪子以组、外组危岩(危石)、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注:同一投标人只可参与以上2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2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至少2项,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5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无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能够反映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本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公告期限: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1日(五个工作日)。
4.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
第一标段还需提供:(1)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2)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3)单位及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二标段还需提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4.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内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携带报名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5电子邮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送至邮箱798617191@qq.com,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回复通知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招标文件费。费用缴纳成功后,我公司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方视为报名成功。
4.6招标文件售价及相关费用
4.6.1招标文件售价:
第一标段:文件费1200.00元/套,图纸600.00元/套,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600.00元/套,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 号:5305 0172 8637 0000 0199
联系人:银芮
联系电话:13388756444
4.6.2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承担,公证服务费按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定的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8日09时00分,请各投标人于2022年04月08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625号工程技术中心大楼4楼)。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625号工程技术中心大楼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7.其它注意事项
7.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
7.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7.3若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松山路旁
联 系 人:娄广荣
电 话:0875-612879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
联 系 人:曾云、鲁惠莉
电 话:0875-8125888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