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50812-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文号 | 浏览量 |
镇安镇、象达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保财农〔2025〕86号),现将2025年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金额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