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30710-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文号 | 龙财涉农〔2023〕5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53号)以及《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四期)的通知》(龙乡振发﹝2023﹞65、66号),现将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期)下达给你们1408万元,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围绕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期)下达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3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