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2-102102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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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龙陵县地处保山、德宏、临沧三州市七县区结合部,与缅甸隔江相望,有国境线19.71千米,国土面积2884平方千米。全县辖5镇5乡、70个村委会、46个农村社区、5个城市社区,居住着汉、傈僳、彝、傣、阿昌等23个民族。2021年末全县总人口30.598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0057万人,占总人口的6.55%。全县有12万华人、华侨分布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云南著名侨乡。全县山区面积占98%,县内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70.08%,年均降雨量2150毫米。一直以来,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坚持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靶心不散、政策不变,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四)《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五)《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
(六)《龙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致贫为目标,建立脱贫村、基础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把脱贫地区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地区、把脱贫人口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群体,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力度进行整合统筹,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审查),联文上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各级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及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方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
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纪委监察、财政、乡村振兴、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发改、水务、农业、林业、住建、交通、财政、乡村振兴、教育、民宗、文旅、工信等涉农部门负责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第三节 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目标,到2025年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乡镇、村和基础薄弱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人均支配收入水平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2022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目标,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培植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大提升。人口与生态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明显。
第三章 工作措施
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1.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组)主要负责上下衔接、组织协调、建章立制、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督促检查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各相关涉农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工作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各部门资金整合责任。
2.工作方法:县乡村振兴局根据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振兴衔接工作,对部门、乡镇申报实施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在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内优选项目,汇总编制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建立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池”,凡属整合范围的资金,一律通过“资金池”分配、下达预算指标,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3.资金流程:一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将整合资金集中统筹管理,凡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由财政相关股室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股资金池”。每月15日和30日或根据资金量大小,由县财政局函告县乡村振兴局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到位情况(即财政涉农“资金池” 归集的资金)。二是资金分配。县乡村振兴局收到县财政局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并与财政局联文上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三是项目计划下达。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10日内将事业计划联文下达项目主管部门及具体实施项目单位。四是资金下达。县财政局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下达的事业计划以及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资金安排上,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资金池”,由一个行业部门统一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统一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整合资金
按照省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22年龙陵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17164.0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投资17164.06万元,具体来源情况为: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4610.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9243万元,水利发展资金4051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21.24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995万元;省级财政涉农资金2302万元,全部为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财政涉农资金251.82万元,全部为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财政、乡村振兴、发改、林业和草原、民宗、农业农村、水务、住建、交通、文旅等项目部门,项目覆盖全县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已脱贫乡村倾斜,向已脱贫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已脱贫乡、村和已脱贫户。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实施部门后,项目实施部门按照《龙陵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的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查评审后,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划总投资17164.0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规划总投资9909.06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57.73%,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第一节 农业生产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署,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已脱贫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方案中农业生产项目规划总投资9336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54.39%,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4个,资金共计717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度第一批扶贫小额到户贴息贷款贴息金(三年期2022年贴息金)项目1个,对1053户已脱贫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2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241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十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对1053户已脱贫户借贷时利率,2022年度财政全额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2020年度第二批扶贫小额到户贴息贷款贴息金(三年期2022年贴息金)项目1个,对44户边缘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2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11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十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对44户边缘户按借贷时利率,2022年度财政全额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边缘户发展产业增收。2021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到户贴息贷款贴息金(三年期2022年贴息金)项目1个对1026户已脱贫户或者边缘户贷款执行LPR,2022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226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十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对1026户已脱贫户或者边缘户借贷时LPR全额贴息,2022年度财政全额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2022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到户贴息贷款贴息金(三年期2022年贴息金)项目1个,对1000户已脱贫户或者边缘户借贷时LPR全额贴息,2022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239万元。绩效目标为完成对1000户已脱贫户或者边缘户借贷时LPR全额贴息,2022年度财政全额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
(二)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村集体经济项目共10个,计划投资为118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龙江乡硝塘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赧等片区安置点建设框架结构农产品加工交易用房1栋180平方米,用于农产品加工交易,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江乡,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完成在赧等片区安置点建设框架结构农产品加工交易用房180平方米,预计每年可实现收益1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受益农户510户2317人,其中已脱贫户52户203人。龙江乡弄岗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赧等片区安置点建设框架结构农产品加工交易用房1栋170平方米,用于农产品加工交易。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完成在赧等片区安置点建设框架结构农产品加工交易用房170平方米,预计每年可实现收益1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受益农户476户2091人,其中已脱贫户34户137人。龙江乡邦焕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邦焕建设简易钢架房农产品加工交易用房1栋200平方米,配套地面硬化、场地平整等工程,用于农产品加工交易。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完成在邦焕建设简易钢架房农产品加工交易用房1栋200平方米,配套地面硬化、场地平整等工程,预计每年可实现收益1万,受益农户576户2463人,其中已脱贫户50户181人。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坚果咖啡初加工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4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坚果、咖啡初加工厂1个,占地面积1592平方米,钢架结构一层,加工厂房1幢600平方米,公厕1座36平方米,及购置坚果、咖啡初加工设备设施各1套。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坚果、咖啡初加工厂1个,占地面积1592平方米,钢架结构一层,加工厂房1幢600平方米,公厕1座36平方米,及购置坚果、咖啡初加工设备设施各1套。预计每年可实现收益10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受益农户71户246人,其中已脱贫户20户63人,监测对象7户37人。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老满坡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木城特色”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钢结构加工厂房及仓储用房650平方米,钢结构一层,场地硬化350平方米,建24平方米公厕1座。配套烘干压榨、包装等设备2套,及场地、供水、供电等设施。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钢结构加工厂房及仓储用房650平方米,钢结构一层,场地硬化350平方米,建24平方米公厕1座。配套烘干压榨、包装等设备2套,及场地、供水、供电等设施。预计每年可增加2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受益农户58户221人,其中已脱贫户21户65人,监测对象1户1人。龙江乡勐柳安置片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龙江乡勐柳片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内建设框架结构房屋1栋270平方米,用于农产品加工交易。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在龙江乡勐柳片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内建设框架结构房屋1栋270平方米,预计每年可增加2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受益农户1611户7216人,其中已脱贫户140户556人。龙江乡赧等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升赧等社区精米加工厂附属工程,支砌M7.5浆砌挡土墙77.16立方米,硬化C25砼场地172.8平方米及其附属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提升赧等社区精米加工厂附属工程,支砌米7.5浆砌挡土墙77.16立方米,硬化C25砼场地172.8平方米及其附属工程设施建设。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受益农户1264户4138人,其中已脱贫户89户368人。龙江乡上龙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勐柳片区安置点建设简易钢架房1栋200平方米,配套地面硬化、场地平整等工程,用于农产品加工交易。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在勐柳片区安置点建设简易钢架房1栋200平方米,配套地面硬化、场地平整等工程,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受益农户591户2658人,其中已脱贫户82户340人。龙新乡黄草坝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计划投资2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3层框架结构房1幢,建筑面积672平方米,新建2层框架结构房1幢,建筑面积128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等其它附属设施,用于农产品加工交易。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完在新建3层框架结构房1幢,建筑面积672平方米,新建2层框架结构房1幢,建筑面积128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等其它附属设施,预计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受益农户1314户5318人,其中已脱贫户66户253人,监测对象5户27人。镇安镇岭干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2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咖啡加工厂房一栋,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生产加工设备1套,场地硬化及、档墙、围墙等附属设施,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建设咖啡加工厂房一栋,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生产加工设备1套,场地硬化及、档墙、围墙等附属设施,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项目能带动岭干村周边脱贫户85人次,提供就业人数25人,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
(三)产业项目、冷链物流、产业配套设施
产业项目、冷链物流项目共40个,计划投资为7437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咖啡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种植咖啡45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5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完成种植咖啡45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50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62户264人,其中已脱贫户17户70人,监测对象3户9人。木城乡乌木寨村烤烟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9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种植烤烟6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65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烤烟6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650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96户390人,其中已脱贫户28户121人,监测对象2户4人。木城乡乌木寨村香料烟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种植香料烟53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475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香料烟53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475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96户390人,其中已脱贫户28户121人,监测对象2户4人。木城乡乌木寨村甘蔗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9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种植甘蔗20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375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甘蔗20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375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94户378人,其中已脱贫户34户142人,监测对象17户61人。木城乡乌木寨村玉米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种植玉米50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75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种植玉米50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750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94户378人,其中已脱贫户34户142人,监测对象17户61人,受益农户94户378人,其中已脱贫户34户142人,监测对象17户61人。木城乡木城社区坚果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种植坚果11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300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坚果11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3000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43户175人,其中已脱贫户14户52人。木城乡木城社区甘蔗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8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种植甘蔗16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35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甘蔗16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350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128户513人,其中已脱贫户43户154人。木城乡等养产业用房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95.1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加工厂房1间,占地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5平方米,场地硬化500平方米,围墙支砌94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加工厂房1间,占地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5平方米,场地硬化500平方米,围墙支砌94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128户513人,其中已脱贫户43户154人。木城乡乌木寨村万亩草山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72.88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乌木寨万亩草山加工厂房1间,占地面积547.91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钢架结构三层。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乌木寨万亩草山加工厂房1间,占地面积547.91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钢架结构三层,受益农户771户3092人,其中已脱贫户341户1356人,监测对象47户164人。木城乡产业发展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2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为用于仿野生石斛种植30亩,大棚蔬菜种植10亩。新建烤房15座,及其他农特产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仿野生石斛种植30亩,大棚蔬菜种植10亩。新建烤房15座,及其他农特产品配套设施建设,受益农户2216户8828人,其中已脱贫户932户3621人,监测对象176户606人。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养殖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78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养殖小区待产区及隔离区3栋,圈舍24圈及附属设施建设;建消毒用房30平方米,购置消毒设备1套;设置生猪隔离栏200米,安全围栏60米,场地硬化336立方米。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养殖小区待产区及隔离区3栋,圈舍24圈及附属设施建设;建消毒用房30平方米,购置消毒设备1套;设置生猪隔离栏200米,安全围栏60米,场地硬化336立方米,受益农户128户513人,其中已脱贫户43户154人。木城乡老满坡村芒果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7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种植芒果11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89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芒果11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890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348户1370人,其中已脱贫户150户570人,监测对象111户471人。木城乡花椒村背阴山甘蔗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甘蔗2341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长759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甘蔗2341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长759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298户1199人,其中已脱贫户104户419人,监测对象13户36人。平达乡烟粮种植提升改造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4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烟粮产业提升改造农田12000亩,配套修建沟渠3.697千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平达乡,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烟粮产业提升改造农田12000亩,配套修建沟渠3.697千米等,受益农户1432户5992人,其中已脱贫户180户1128人。龙山镇芒麦村烤烟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3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烤烟10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985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烤烟10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985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668户2918人其中:已脱贫户400户1674人,监测户42户149人。龙山镇核桃坪村烤烟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8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烤烟15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0205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烤烟15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0205平方米等,受益农户459户1613人,其中:已脱贫户164户703人,监测户42户161人。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潭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产品加工晾晒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钢架房1间200平方米用于农产品加工、储存;硬化场地250平方米;挡土墙支砌100立方米;配套农产品加工设备1套,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发改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钢架房1间200平方米用于农产品加工、储存;硬化场地250平方米;挡土墙支砌100立方米;配套农产品加工设备1套,及其他附属设施,受益农户582户1700人,其中已脱贫户224户919人。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坚果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1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坚果448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825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坚果448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825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74户308人,其中已脱贫户23户93人,监测对象6户36人。木城乡乌木寨村乌木寨自然村烤烟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4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烤烟18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15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烤烟18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150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120户476人,其中已脱贫户34户148人。镇安镇户帕村坚果种植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7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坚果种植10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60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坚果种植10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600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586户2258人,其中已脱贫户154户465人。勐糯镇大寨社区小海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机耕路2100平方米,雨污管架设180米,土地整理40亩,土方开挖6000立方米,挡墙支砌90立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修建机耕路2100平方米,雨污管架设180米,土地整理40亩,土方开挖6000立方米,挡墙支砌90立方米等,受益群众658户2829人,其中已脱贫户51户190人。勐糯镇石斛种植基地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勐糯镇石斛种植基地37亩,其中土地平整37亩,生产便道1550平方米,水池5座150立方米,公厕16平方米,生产性用房60平方米,遮阴网搭建247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石斛种植基地37亩,其中土地平整37亩,生产便道1550平方米,水池5座150立方米,公厕16平方米,生产性用房60平方米,遮阴网搭建247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受益群众823户3785人,其中已脱贫户125户513人。腊勐镇腊勐社区冷链物流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计划开挖土方10000立方米,场地硬化1200平方米,制安制冰设备1套,冰库储存室1间200立方米,50立方米蓄水池1个,架设DN50管3000米,地磅秤1台,周边环境改造2764.23平方米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开挖土方10000立方米,场地硬化1200平方米,制安制冰设备1套,冰库储存室1间200立方米,50立方米蓄水池1个,架设DN50管3000米,地磅秤1台,周边环境改造2764.23平方米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惠及农户91户371人,其中已脱贫户13户37人。龙新乡勐冒社区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勐冒社区坪子组乡村产业基地1个,实施土石方开挖2500立方米,砂砾石回填550立方米,片石支砌35立方米,硬化面积400平方米及其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建设勐冒社区坪子组乡村产业基地1个,实施土石方开挖2500立方米,砂砾石回填550立方米,片石支砌35立方米,硬化面积400平方米及其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受益农户72户359人,其中已脱贫户5户20人。龙新乡雪山村茶叶产业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雪山村秋场组茶叶制作基地1个。占地1亩,建筑总面积450平方米,其中制作厂房150平方米,茶棚建设300平方米;建路面1000米,以及其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雪山村秋场组茶叶制作基地1个,建筑总面积450平方米,建路面1000米。项目建成受益农户44户165人,其中已脱贫户3户11人。平达乡烟粮种植基地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DN50米米PE水管1150米、蓄水池(200立方米)1个、蓄水池(100立方米)1个、蓄水池(50立方米)1个、1000立方米冷库1座、250KW变压器1座、生产用房90平方米、土地平整80000平方米、密集型烤窑20座、机耕路硬化(路面砂砾石回填调平)2400立方米、土方开挖1500立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平达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DN50米米PE水管1150米、蓄水池(200立方米)1个、蓄水池(100立方米)1个、蓄水池(50立方米)1个、1000立方米冷库1座、250KW变压器1座、生产用房90平方米、土地平整80000平方米、密集型烤窑20座、机耕路硬化(路面砂砾石回填调平)2400立方米、土方开挖1500立方米等,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促进土地利用率,有效带动烟粮产业发展,增加已脱贫户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受益10个行政村受益群众7560户29472人,其中:已脱贫户1508户6196人。象达镇坡头田村扁瓦田组石斛种植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9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石斛23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15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石斛23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1500平方米等。项目受益38户174人(其中已脱贫户14户64人)。象达镇甘寨社区小寨河烤烟种植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烤烟种植2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542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完成烤烟种植20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2542平方米等,涉及农户107户589人(其中已脱贫户41户174人)。中国石斛花卉基地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中国石斛花卉基地10亩,项目实施部门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林业和草原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建设中国石斛花卉基地10亩。项目能带动龙山镇周边脱贫户100人次,提供就业人数5人,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龙山镇新下寨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蔬菜种植基地50亩,新建蔬菜大棚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喷灌设施、道路改扩、蓄水池等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为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建蔬菜种植基地50亩,新建蔬菜大棚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喷灌设施、道路改扩、蓄水池等工程。采用“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每年合作社及农户向村集体支付不低于8000元的入股分红资金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户参与蔬菜种植,提升经济收入。受益农户573户1737人,其中已脱贫户43户179人。龙山镇以工代赈产业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99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中药材产业园区(中药材交易市场)1个(配套基础设施),占地50亩。实施场地平整15000平方米;建设场区道路554.3米;埋设供水管568.6米、雨水排水管550.8米、污水排水管340.09米;埋设供电线路583.19米(高压电缆160.25米、低压电缆422.94米),安装干式变压器1台;建冷库1幢242.11平方米等相关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发改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中药材产业园区(中药材交易市场)1个(配套基础设施),占地50亩。实施场地平整15000平方米;建设场区道路554.3米;埋设供水管568.6米、雨水排水管550.8米、污水排水管340.09米;埋设供电线路583.19米(高压电缆160.25米、低压电缆422.94米),安装干式变压器1台;建冷库1幢242.11平方米等相关设施建设,预计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受益农户18204户56434人,其中已脱贫户1999户8185人,监测对象350户1368人。龙江乡大新寨村汇龙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硬化机耕路面230平方米,支砌米7.5浆砌挡土墙135立方米,新建农场品展销用房3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相关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硬化机耕路面230平方米,支砌米7.5浆砌挡土墙135立方米,新建农场品展销用房30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相关工程。项目受益群45户201人,已脱贫对象3户10人。龙陵县咖啡产业融合发展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8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咖啡园标准化提升改造2300亩,建设咖咖啡体验馆40平方米,开展技术培训1期20人次,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咖啡园标准化提升改造2300亩,建设咖咖啡体验馆40平方米,开展技术培训1期20人次,通过改造后每亩增加产量13公斤,2300亩增加29900公斤,增加产值78万元。龙江乡大汉坝村杨家组板栗产业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发展板栗54亩,配套新建农产品展销用房50平方米,硬化机耕路面185米,安全防护栏92米等相关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发展板栗54亩,配套新建农产品展销用房50平方米,硬化机耕路面185米,安全防护栏92米等相关工程。项目受益群众42户170人,已脱贫对象2户10人,监测对象1户5人,低收入对象1户4人。勐糯镇生态鹅养殖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生态鹅养殖大棚250平方米,铺设地坪胶笆220平方米,围栏板65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提升改造生态鹅养殖大棚250平方米,铺设地坪胶笆220平方米,围栏板65米等,预计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5000元,受益农户927户4014人,其中已脱贫户137户553人。勐糯镇海头社区莲藕种植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莲藕种植32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3200平方米,场地硬化600平方米,生产便道挡土栏1150米,生产性用房4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莲藕种植32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3200平方米,场地硬化600平方米,生产便道挡土栏1150米,生产性用房40平方米等。受益群众823户3785人,其中已脱贫户125户513人。碧寨乡坡头村微菜园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微菜园打造3000平方米,购置垃圾桶100个,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碧寨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微菜园打造3000平方米,购置垃圾桶100个,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455户1977人,其中已脱贫户204户856人,监测对象41户145人。勐糯镇沟心寨村甘蔗种植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8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甘蔗45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776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甘蔗45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7760平方米等。受益农户146户598人。龙山镇中草药种植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54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重楼150亩,石斛地85亩,黄精4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270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交通运输局,项目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重楼150亩,石斛地85亩,黄精4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2700平方米等,受益总户数369户总人口1730人,其中已脱贫户数47户已脱贫人口197人,监测对象10户43人。龙新乡荆竹坪村中草药种植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6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重楼30亩,石斛200亩,黄精2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4950平方米等。项目实施部门为交通运输局,项目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种植重楼30亩,石斛200亩,黄精20亩,配套硬化机耕路面14950平方米等。受益总户数1045户总人口4542人,其中已脱贫户数218户已脱贫人口818人,监测对象37户109人。
第二节 畜牧生产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署,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扩大畜牧产业规模,突出地方特色,优化产业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方案中畜牧生产项目规划总投资251.82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1.47%,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肉牛养殖贷款贴息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51.8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3525户农户(其中已脱贫户1213户)发展养殖能繁母牛8000头。项目建设地点为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10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龙陵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扶持3525户农户(其中已脱贫户1213户)发展养殖能繁母牛8000头,对养殖肉牛贷款部分进行贴息。
第三节 水利发展
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投入,集中力量解决已脱贫乡村巩固发展问题。方案中水利发展项目共9个,规划总投资3546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20.65%,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龙江乡硝塘社区大卢场人饮工程提升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架设DN40水管5270米,2立方米取水池1个,5立方米蓄水池1个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架设DN40水管5270米,2立方米取水池1个,5立方米蓄水池1个及配套附属设施。受益农户30户132人,其中已脱贫户2户8人,提升硝塘社区大卢场组饮水工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夯实乡村振兴基础。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13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完成28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28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直接受益农户11735户50131人,其中已脱贫户565户2338人。龙陵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1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对全县29座水库进库公路、溢洪道、排水沟、内外坝坡、三角堰、电路、管理房、闸门、启闭机、警示牌等进行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全县29座水库进库公路、溢洪道、排水沟、内外坝坡、三角堰、电路、管理房、闸门、启闭机、警示牌等进行日常维修养护,改善灌溉农田12000亩,受益农户30157户146816人,其中已脱贫户8139户32434人。龙陵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个,项目计划投资34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对大秧田、下龙两座小(二)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大秧田水库主坝采用混凝土防渗强进行整体防渗处理,对新建输水隧洞进行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处理,对原隧洞充填灌浆。下龙水库对大坝防渗处理,对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对坝基全风化带、破碎带进行帷幕灌浆处理。预估算节水1000立方米以上并降低蓄水风险。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大秧田、下龙两座小(二)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大秧田水库主坝采用混凝土防渗强进行整体防渗处理,对新建输水隧洞进行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处理,对原隧洞充填灌浆。下龙水库对大坝防渗处理,对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对坝基全风化带、破碎带进行帷幕灌浆处理,改善灌溉农田3000亩,有效防治山洪灾害,受益农户470户2186人,其中已脱贫户69户289人。龙陵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完成9个自动站点现场刷新RTU、更换24个站点遥测终端及腊勐水位站站点修复,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9个自动站点现场刷新RTU、更换24个站点遥测终端及腊勐水位站站点修复,有效防治山洪灾害,有效监测水位变化,保护农田、山地5000亩,受益户数90592户305775人,其中已脱贫户115727户64479人。龙陵县中小河流灌溉治理工程1个,项目计划投资28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综合治理雪山河、大硝河、绕廊河及公养河治理河长11.15千米,并配套相应的附属建筑物。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综合治理雪山河、大硝河、绕廊河及公养河治理河长11.15千米,并配套相应的附属建筑物,改善灌溉农田12000亩,受益农户3869户16217人,其中已脱贫户1009户3954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1个,项目计划投资27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检修和保通我县33个自动雨量设备。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检修和保通我县33个自动雨量设备,有效防治山洪灾害发生,有效监测降雨量,改善农田灌溉条件1000亩,受益户数90592户305775人,其中已脱贫户15727户64479人。龙陵县水资源管理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水资源计量设施新建和改建2个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水资源计量设施新建和改建2个及附属设施建设,有效维护我县水资源地,直接受益农户15户60人,其中已脱贫户5户21人。龙陵县节约用水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制作材料1200册,开展节水宣传2次,建设节水载体2个等。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完成制作材料1200册,开展节水宣传2次,建设节水载体2个,让群众牢固树立节水意识,节约用水,直接受益农户30户125人,其中已脱贫户8户24人。
第四节 农田建设
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通过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以增强农户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基础。方案农田建设项目1个,规划总投资321.24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1.87%,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龙陵县农田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21.2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农田建设任务4300亩(其中:节水灌溉2000亩)。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农田建设任务4300亩(其中:节水灌溉2000亩),项目建成后,受益811户3423人,其中已脱贫贫困户180户705人。
第五节 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重要组成部分,方案中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共27个,规划总投资2701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15.74%,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老厂自然村排污水治理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钢带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DN500排水管500米;排水沟500米,新建氧化池1座等。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钢带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DN500排水管500米;排水沟500米,新建氧化池1座等。受益农户62户264人,其中已脱贫户17户70人,监测对象3户9人。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富宝新村排水1个,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雨水排水暗沟2.8千米等。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雨水排水暗沟2.8千米等。受益农户234户885人,其中已脱贫户143户550人,监测对象150户624人。木城乡乌木寨村芭蕉林自然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排污管道2800米,新建氧化池1座;安装安全防护栏杆350米;新建防洪排水沟300米,过水断面0.4*0.4米。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排污管道2.8千米,新建氧化池1座;安装安全防护栏杆350米;新建防洪排水沟300米。受益农户40户187人,其中已脱贫户16户69人。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3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C25砼硬化村内道路1.2千米,等养湖污水治理300米米波纹管管道架设510米,改造生态氧化池1座。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C25砼硬化村内道路1.2千米,等养湖污水治理300mm波纹管管道架设510米,改造生态氧化池1座,受益农户128户513人,其中已脱贫户43户154人。木城乡木城社区木城自然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排水排污管道2940米,污水管检查井45座,3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38座;道路硬化修复2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排水排污管道2.94千米,污水管检查井45座,3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38座;道路硬化修复2500平方米,改造生态氧化池1座。受益农户35户126人,其中已脱贫户10户29人,无监测对象户。木城乡木城社区下绿水自然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排污管道3450米,新建化粪池62座,检查井36座。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完成新建排污管道3.45千米,新建化粪池62座,检查井36座。受益农户62户245人,其中已脱贫户30户119人,监测对象7户25人。木城乡老满坡村下蛮旦自然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排污管道3450米,新建化粪池55座,检查井86座;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天氧化池1座。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排污管道3.45千米,新建化粪池55座,检查井86座;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天氧化池1座。受益农户55户246人,其中已脱贫户9户40人。木城乡老满坡村上蛮旦自然村污水处理工程1个,项目计划投资1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排污管道2950米,新建化粪池41座,检查井73座;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天氧化池1座。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排污管道2.95千米,新建化粪池41座,检查井73座;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天氧化池1座。受益农户41户171人,其中已脱贫户9户38人。木城乡老满坡村糖厂新村污水处理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排污管道1千米,新建化粪池30座,检查井25座;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氧化池1座。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排污管道1千米,新建化粪池30座,检查井25座;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氧化池1座,受益农户88户387人,其中已脱贫户36户175人,监测对象32户110人。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自然村排污管道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6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埋设钢带聚乙烯波纹管DN400管800米,对等养坝基进行加固防护处理。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埋设钢带聚乙烯波纹管DN400管800米,对等养坝基进行加固防护处理,受益农户128户513人,其中已脱贫户43户154人,无监测对象户。木城乡乌木寨村大坪子污水处理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排污管道2070米,检查井52座,3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46座,新建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池1座。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排污管道2070米,检查井52座,3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46座,新建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池1座,受益农户46户188人,其中已脱贫户42户170人,监测对象7户26人。木城乡木城社区下绿水自然村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池建设1个,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天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池1座。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天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池1座,受益农户62户245人,其中已脱贫户30户119人,监测对象7户25人。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日处理量2吨农村小型垃圾热解站1座及其附属配套、垃圾箱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日处理量2吨农村小型垃圾热解站1座及其附属配套、垃圾箱设备购置等,受益农户447户1758人,其中已脱贫户203户776人,监测对象62户223人。木城乡乌木寨村马鹿塘自然村污水处理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排污PVC110管400米,200米米波纹管1050米,300米米波纹管700米,检查井18座,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天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池1座。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排污PVC110管400m,200mm波纹管1050m,300mm波纹管700m,检查井18座,新建处理量30立方米/天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池1座,受益农户45户164人,其中已脱贫户41户151人,监测对象33户136人。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自然村夜晚照明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装太阳能路灯85盏。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安装太阳能路灯85盏,受益农户128户513人,其中已脱贫户43户154人。木城乡木城社区街子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7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埋设集镇及周边污水管网1242米,其中,DN300波纹管509米,DN400波纹管555米,pvc110管178米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生态净化池1座等。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埋设集镇及周边污水管网1242m,其中,DN300波纹管509m,DN400波纹管555m,pvc110管178m及附属设施建设,改造生态净化池1座等,受益农户35户126人,其中已脱贫户10户29人。碧寨乡坡头村坡头安置点边坡综合治理提升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7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边坡加固5000平方米,新建边坡防护栏30米,砖砌挡墙100米,边坡植树50棵等。项目建设地点为碧寨乡,项目实施部门为碧寨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边坡加固5000平方米,新建边坡防护栏30米,砖砌挡墙100米,边坡植树50棵等。受益农户259户1044人,其中已脱贫户135户561人,监测对象22户64人。镇安镇小田坝社区道路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道路345米,挡墙支砌250立方,土方开挖80立方,土方回填250立方,Ø60涵管2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镇安镇,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道路345m,挡墙支砌250立方,土方开挖80立方,土方回填250立方,Ø60涵管20m,新建护栏482m,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63户265人,其中已脱贫户6户26人。象达镇象达社区新寨组、荒田组道路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浇筑C30混凝土540立方米,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象达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浇筑C30混凝土540立方米,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74户334人(其中已脱贫户18户87人)。象达镇营坡村朱家庄污水处理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埋设DN40排污440米,DN30排污管480米,DN20排污管1024米等。项目建设地点为象达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埋设DN40排污440米,DN30排污管480米,DN20排污管1024米等,建成后解决74户235人(其中已脱贫户23户103人)排污问题。木城乡花椒村新坪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挡墙支砌1000立方米,土方开挖300立方米,土方回填1200立方米,新建护栏1000米,场地硬化2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挡墙支砌1000立方米,土方开挖300立方米,土方回填1200立方米,新建护栏1000米,场地硬化2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32户121人,其中已脱贫户14户59人,无监测对象户。木城乡花椒村坪子寨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硬化600米,挡墙支砌500立方米,土方开挖200立方米,土方回填300立方米,Ø30涵管200米,新建护栏11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道路硬化600米,挡墙支砌500立方米,土方开挖200立方米,土方回填300立方米,Ø30涵管200米,新建护栏11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31户125人,其中已脱贫户19户79人,无监测对象户。木城乡乌木寨村小新寨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硬化400米,挡墙支砌500立方米,土方开挖200立方米,土方回填300立方米,新建公厕1座,新建护栏10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道路硬化400米,挡墙支砌500立方米,土方开挖200立方米,土方回填300立方米,新建公厕1座,新建护栏10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31户107人,其中已脱贫户21户73人,监测对象2户2人。木城乡乌木寨村光坡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水池修复1000立方米,土方开挖300立方米,场地硬化2000平方米,排水沟建设500立方米,预制盖板2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水池修复1000立方米,土方开挖300立方米,场地硬化2000平方米,排水沟建设500立方米,预制盖板200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96户390人,其中已脱贫户28户121人,监测对象2户4人。腊勐镇腊勐社区岭岗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300米,蓄水池加固900立方米,储水500立方米,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腊勐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道路建设300米,蓄水池加固900立方米,储水500立方米,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惠及农户91户371人,其中已脱贫户13户37人。腊勐镇松山村大寨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建设800米,蓄水池加固2座共55立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腊勐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道路建设800米,蓄水池加固2座共55立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惠及农户106户432人,其中已脱贫户22户85人。龙新乡茄子山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茄子山村大坡组污水处理设施1件。埋设排污管1850米。其中主管DN200HDPE钢带波纹管1000米,支管DN150PVC管850米,塑料检查井60座,污水收集处理池1座30立方米及其它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地点为龙新乡,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茄子山村大坡组污水处理设施1件,埋设排污管1850m,塑料检查井60座,污水收集处理池1座30立方米。受益农户32户144人,其中已脱贫户7户32人。
第六节 农村道路建设
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村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有效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方案中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共5个,规划总投资370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2.15%,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龙江乡上龙村杨新寨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硬化道路0.6千米,宽4米,配套挡土墙等其它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龙江乡,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硬化道路0.6千米,宽4米,配套挡土墙等其它附属工程,受益农户133户568人,其中已脱贫户23户98人。龙江乡邦明村以寨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硬化龙江乡邦明村以寨自然村道路1条长1千米,均宽4.5米,厚0.2米,配套砂砾石、挡墙等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龙江乡,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硬化龙江乡邦明村以寨自然村道路1条长1千米,均宽4.5米,厚0.2米,配套砂砾石、挡墙等相关工程,受益农户62户256人,其中已脱贫户17户82人。碧寨乡杨梅田村道路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C30砼硬化道路400米,平均宽4米,包含挡墙支砌、护栏、围墙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碧寨乡,项目实施部门为碧寨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C30砼硬化道路400米,平均宽4米,包含挡墙支砌、护栏、围墙等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227户974人,其中已脱贫户217户917人,监测对象11户33人。受益农户227户974人,其中已脱贫户217户917人,监测对象11户33人。镇安镇镇安社区黄连箐组道路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村组道路1.96千米,宽4.5米,厚20厘米,C20混凝土浇灌1760立方,挡墙建设1685立方,排水沟建设300立方,砂砾石垫层8800平方,土方开挖320立方,抑制块盖板20块等。项目建设地点为镇安镇,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村组道路1.96千米,宽4.5米,厚20厘米,C20混凝土浇灌1760立方,挡墙建设1685立方,排水沟建设300立方,砂砾石垫层8800平方,土方开挖320立方,抑制块盖板20块等。受益农户2347户5373人,其中已脱贫户76户286人。龙山镇白家寨村户蚌组道路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道路1条,总里程1.2千米,路面铺筑1800平方米,土方开挖回填2500立方米,米7.5浆砌石支砌80立方米,配套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龙山镇,项目实施部门为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新建道路1条,1.2千米,路面铺筑1800平方米,土方开挖回填2500立方米,M7.5浆砌石支砌80立方米,配套其他附属工程,受益群90户402人,已脱贫对象58户249人。
第七节 其他
我县方案中其他类项目共有两个,规划总投资638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3.72%,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一是实施龙陵县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88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发300个县级公益性岗位,增加有劳动能力但无法外出务工的监测户及脱贫户稳定增收。项目建设地点为十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十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通过项目建设提高300户三类监测对象或者已脱贫户经济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农户返贫。
二是实施“雨露计划项目”1个。实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1个,计划投资3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计补助2280人,其中中高等职业教育预计2200人,东西协作80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缓解已脱贫户家庭子女经济负担,减少教育费用支出,让孩子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教育局,绩效目标为完成补助2280人,其中中高等职业教育预计2200人,东西协作80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缓解已脱贫户家庭子女经济负担,减少教育费用支出,让孩子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受益已脱贫户2280户,直接受益已脱贫人口2280人。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一节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一、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联合组织开展,年终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为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整合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查看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对项目所在地乡镇、项目村和县直有关单位了解,同干部、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整合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已脱贫人口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已脱贫人口得到了多少实惠,已脱贫村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
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主要评价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对整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告、公示。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评价整合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成效对比。
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评价整合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行为。
账务处理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会计资料,检查整合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年终各资金将其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二、项目管理制度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脱贫不脱帮扶”,继续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资金管理制度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公开的要求,由财政、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已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 整合资金效益分析
一是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通过产业发展、小额信贷等项目实施,有力推动全县生猪、肉牛、石斛种植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换档提速的进程,农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拓宽群众增收来源渠道。
二是社会公共事业得到发展。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三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通过项目实施,极大改善农村交通、人居设施、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是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需求,项目资金投入规模、使用更加急需和精准,通过农业发展、水利、交通等项目实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乡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乡村振兴局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陵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 明确职责
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资金整合责任,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牵头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
2.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开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项目方案要详实具体,要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为载体,按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拨付程序、监督措施等,项目方案要做到可操作、可实施;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和用款申请;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3.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台账;梳理甄别纳入统筹整合的项目和资 金,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通报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资金到位情况;审核项目库规划中项目是否符合涉农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乡镇财政业务指导工作。
4.各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整合项目统一实施方案,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
5.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按照年度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申报下年度项目需求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
6.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加大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
7.监督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审计局、监察委等部门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节 项目管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继续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第四节 资金管理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已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