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2060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文号 | 龙财涉农〔2022〕5号 | 浏览量 |
龙山镇财政所、镇安镇财政所、龙江乡财政所、腊勐镇财政所、碧寨乡财政所、龙新乡财政所、象达镇财政所、平达乡财政所、勐糯镇财政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农〔2022〕62号)以及《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第四期)的通知》(龙乡振发〔2022〕45号),现将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期)下达给你们(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财政部等6部委《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4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围绕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期)下达表
2.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第四期)绩效目标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