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20419-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
文号 | 龙财农〔2022〕21号 | 浏览量 |
龙山镇财政所、龙江乡财政所、木城乡财政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2〕39号),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该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补助,请根据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