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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21041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衔接资金 发布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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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前 言

龙陵县地处保山、德宏、临沧三州市七县区结合部,与缅甸隔江相望,有国境线19.71千米,国土面积2884平方千米。全县辖5镇5乡、70个村委会、46个农村社区、5个城市社区,居住着汉、傈僳、彝、傣、阿昌等23个民族。2020年末全县总人口30.5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99万人,占总人口的6.51%。全县有12.9万华人、华侨分布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云南著名侨乡。全县山区面积占98%,县内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73.62%,年均降雨量2100毫米。一直以来,全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紧紧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弱项,全县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2018年全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五)《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

(六)《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7﹞10号)。

(七)《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保办字﹝2017﹞90号)。

(八)《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资金整合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贫开发﹝2016﹞7号)。

(九)《龙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十)《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负面清单的通知》(云财农﹝2018﹞87号)。

(十一)《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保财农〔2021〕27号)。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致贫为目标,建立脱贫村、基础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把脱贫地区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地区、把脱贫人口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群体,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力度进行整合统筹,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审查),联文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各级财政、扶贫部门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及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方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

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纪委监察、财政、扶贫、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发改、水务、农业、林业、住建、交通、财政、教育、民宗、旅游、工信等涉农部门负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第三节 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到2025年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乡镇、村和基础薄弱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人均支配收入水平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2021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培植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大提升。人口与生态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明显。

第三章 工作措施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1.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组)主要负责上下衔接、组织协调、建章立制、编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督促检查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各相关涉农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工作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各部门资金整合责任。

2.工作方法:县扶贫办根据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库,依据振兴衔接工作,对部门、乡镇申报实施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在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内优选项目,汇总编制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建立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凡属整合范围的资金,一律通过“资金池”分配、下达预算指标,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3.资金流程:一是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将整合资金集中统筹管理,凡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由财政相关股室录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每月15日和30日或根据资金量大小,由县财政局函告县扶贫办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到位情况(即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 归集的资金)。二是资金分配。县扶贫办收到县财政局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并与财政局联文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三是项目计划下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10日内将事业计划联文下达项目主管部门及具体实施项目单位。四是资金下达。县财政局根据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下达的事业计划以及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资金安排上,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资金池”,由一个行业部门统一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统一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整合资金

按照省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21年龙陵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27414.6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计划投资27414.64万元,具体来源情况为:中央财政涉农资金23093.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434.2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498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33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136.7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500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58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9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1078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18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300万元;省级财政涉农资金3520.7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20.70万元。市级财政涉农资金8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0万元。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财政、扶贫、发改、林业和草原、民宗、农业农村、水务、住建、交通、文化和旅游等项目部门,项目覆盖全县10乡镇121个村(社区),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实施部门后,项目实施部门按照《龙陵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的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审查评审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划总投资27414.6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第一节 农村基础设施

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投入,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发展问题。方案中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投资10695.9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一、交通

(一)道路建设项目

实施道路建设项目17个,建设内容为建设道路27960米及其他道路建设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江、龙新、腊勐、象达、龙山、镇安、碧寨7个乡(镇),计划投资1847万元,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据实结算,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县发展改革局,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龙新、腊勐、象达、龙山、镇安、碧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交通局,绩效目标为通过道路硬化25960米及其他道路建设附属设施建设,直接改善2461户9360人,其中已脱贫户721户3057人出行条件。

二、水利

实施水利工程27个,分别为云南省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河头河小流域建设项目、龙陵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龙陵县板场河水库建设项目、龙陵县绿勐大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龙陵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龙陵县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龙陵县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龙陵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龙陵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龙陵县苏帕河尹家田至朝阳大桥段治理工程、龙陵县宰山田河河道治理工程、龙陵县勐冒河河道治理工程、龙陵县西山河河道治理工程、龙陵县马虱河河道治理工程、龙陵县倒淌水河河道治理工程、龙陵县苏帕河尹家田至朝阳大桥段治理工程、龙陵县小叠水河道治理工程、龙陵县坝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陵县宽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陵县竹子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陵县长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陵县绿音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陵县橄榄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陵县青树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陵县等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陵县光坡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保山市龙陵县养庆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计划投资7270.9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据实结算;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通过水利项目实施,改善全县农田灌溉条件,保护农田,提高乡镇灾害防治能力,巩固提升全县饮水安全,使农户生产生活用水得到保障。

三、农危改

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1个,建设内容为实施低收入群体抗震住房改造720户,其中修缮改造120户,新建600户;项目实施地点为10个乡镇,计划投资1078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住建局;绩效目标为对不满足抗震要求的720户农户施改造,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农户住房安全,项目建成后受益农户720户3083人。

四、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

实施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5个,分别为龙江乡弄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腊勐镇大垭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镇安镇镇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象达镇营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建设项目、勐糯镇大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龙江乡弄岗村、腊勐镇大垭口社区、镇安镇镇北社区、象达镇营坡村、勐糯镇大寨社区,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据实结算;建设期限为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项目实施主体为腊勐、镇安、象达、勐糯、龙江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寨功能,受益群众3073户13086人,其中已脱贫户539户2269人,改善人居环境卫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全面壮大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经济,稳定和不断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收入,日益增强民族发展基础。

第二节 农业生产发展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方案中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16027.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占计划整合规模的58.46%。

一、 农、牧、渔

实施农业类项目49个,计划投资11156.2万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1个,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计划投资7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1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培训水果种植100人、中药材55人、蔬菜55人;甘蔗种植50人,合格率100%,满意度90%。粮油糖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水稻样板项目1个,实施地点为龙江乡,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试验二组、良种提纯复壮5亩;良种覆盖率达100%,产量增加5%以上,达510千克,综合经济效益增加5%以上增375元;培训2000人。涉及521户2086人,其中已脱贫户42户172人。龙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1个,实施地点为勐糯镇、平达乡、龙新乡、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计划投资9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通过托管服务受益户减少生产成本99万,机耕深度达到30厘米,改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水稻、玉米的机防服务,力争防效达95%以上,增产10%以上。甘蔗机种、茶叶机采服务实施后,达到蔗农、茶农省工省时。涉及3856户15021人,其中已脱贫户396户1584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1个,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计划投资14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97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以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户以上,招募特聘农技员8人;科技人员、特聘农技员能力,示范主体、基地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涉及2500户8756人,其中已脱贫户175户618人。2021年龙陵县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1个,实施地点为木城乡乌木山基地,计划投资1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龙陵县畜牧工作站,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购置防疫及医用基础设施设备1套,消毒通道建设及建设牧区道路5公里,项目竣工带动7户农户27人,其中已脱贫户3户13人。2021年龙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粮食项目1个,实施地点为龙江乡、镇安镇、象达镇、龙新乡、腊勐镇、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8个乡(镇),计划投资52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5.6万亩,新建灌排沟渠70千米;机耕路60千米,项目建成后每亩新增粮食产能50公斤以上受益农户2762户10291人,其中已脱贫贫困户925户3421人。龙陵县勐糯镇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1个,实施地点为勐糯镇,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通过冷链物流建设工作,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衔接紧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标准健全的冷链物流体系,重点推动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冷藏冷冻类农产品发展。项目建成后可充分发挥勐糯区位和交通优势,带动勐糯及周边平达、木城、碧寨、象达、施甸酒房等6个乡镇发展果蔬、肉禽产业,带动就业200余人次,每户增收1.5万余元,带动农户1500余户(其中已脱贫户727户),每户增收5000余元,同时可大幅度提高地方亚热带新鲜蔬菜、水果、肉制品等冷链流通运输率、降低流通损腐率及流通环节损耗率,实现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产值、收益增幅超20%,同步实现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龙陵县碧寨乡2021年龙陵黄山羊舍饲养殖示范项目1个,计划投资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碧寨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提升改造羊舍1200㎡,示范舍饲圈养能繁母羊400只,全株玉米青贮800吨,惠及21户农户81人,其中已脱贫户6户21人。龙新乡勐冒社区产业配套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勐冒社区中寨、西边坪子,计划投资53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青贮饲料加工厂C20硬化道路747立方米,惠及农户1816户6267人,其中已脱贫户177户755人。龙陵县龙新乡绕廊社区肉牛产业配套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新乡绕廊社区大山田,计划投资3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完成牛场C20硬化道路600立方米,惠及农户1080户4795人,其中已脱贫户255户959人。龙陵县平达乡黄连河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计划投资17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平达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其中土方开挖外运1200立方米;养殖圈舍1200平方米,场地硬化1300平方米;土方开挖1000立方米;土夹石回填650立方米;场地调平压实3200平方米;排水沟建设400米;道路硬化500米及配套建设等工程建设,惠及农户60户267人,其中已脱贫户30户123人。龙陵县腊勐镇产业配套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新建产业道路道路4.7公里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巩固已脱贫困农户稳定增收、项目完工惠及农户233户790人,其中已经脱贫66户268人。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组,计划投资6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等养组养殖小区建设1个,带动人口128户513人,其中已脱贫36户145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化,促进农民人均增收,示范带动产业发展。象达镇勐蚌村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象达镇勐蚌村,计划投资3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C20砼硬化产业道路2条,长3050米。惠及人口126户583人,其中:已脱贫户38户161人。龙陵县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潭山养殖小区扩建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计划投资14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养殖规模,更多地增加群众认同感、归属感。项目完工惠及群众582户1700人,其中已脱贫户204户849人。龙陵县2021年第一批肉牛育肥场建设项目9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龙新乡、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象达镇、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计划投资1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龙山镇、龙新乡、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象达镇、平达乡、勐糯镇、木城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新建肉牛育肥场151个,巩固164户已脱贫户实现产业带动稳定增收。龙陵县2021年第一批良种犊牛奖励项目10个,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计划投资943.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对新增的989头良种犊牛进行补助,项目惠及760户3051人,其中已脱贫户75户294人。镇安镇邦别社区冷链物流仓储建设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建设冷库1座,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带动427户1724人,其中已脱贫户53户209人。龙陵县2021年粮改饲项目10个,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计划投资4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收储青贮玉米70000吨。受益农户1074户4387人,其中已脱贫户154户609人。龙陵县平达乡安庆村小礼山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平达乡,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平达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养殖小区建设,惠及农户98户430人,其中已脱贫贫困户80户352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勐糯镇,计划投资29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建设褚橙现代农业科教中心950平方米及褚橙文化配套设施建设,带动农户590户2181人,其中已脱贫户59户221人。腊勐镇新和村产业配套建设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机耕道路10千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受益农户454户1974人,其中:脱贫户177户705人。项目建成后能解决农产品运输、粮食生产、村民出行等问题,为农业标准化、机械化奠定基础,促进新和村农业产业发展,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镇安镇户帕村产业配套建设项目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计划投资1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硬化此水有毒至五七干校2千米产业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受益农户863户3250人,其中已脱贫户350户1561人。

二、林业产业

实施林业产业项目2个,计划投资18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薄刀山瞭望台管护用房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乌木寨村,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目标为建成砖混结构管护用房1幢,二层四格,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保护森林面积6万余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受益2个村196户农户,受益人口822人。龙陵县石斛枫斗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为勐糯镇、平达乡、象达镇、龙山镇,建设期限为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目标为完成5个石斛枫斗加工厂进厂道路、挡墙、供电设施、加工设备等建设任务。项目受益12个村406户农户1680人,其中已脱贫户120户510人。

三、扶贫小额信贷

(一)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贷款贴息项目

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贷款贴息项目4个,资金共计97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19年度第一批10000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3年期)2020年度贴息金(4.75%)项目1个,对2113户已脱贫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1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482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2020年度第一批5000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3年期)贴息金(4.75%)项目1个,对1053户已脱贫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1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241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2020年度第二批5000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3年期)贴息金(4.75%)项目1个,对44户边缘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1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11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边缘户发展产业增收。2021年度第一批5000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3年期)贴息金(4.75%)项目1个对1000户已脱贫户或者边缘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1年度财政部分贴息,共计241万元,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

四、村集体经济

村集体经济项目共13个,计划投资为3707万元。龙陵县木陵县木城乡乌木寨村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乌木寨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以实现20.5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龙陵县镇安镇大坝社区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以实现22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收益率7%。龙陵县腊勐镇松山村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以实现37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收益率达9%。龙陵县腊勐镇腊勐社区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以实现34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收益率达8%。镇安镇、龙江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统一开展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预计每年每个项目村(镇安镇芒告村、八O八社区、镇南社区、回欢社区、淘金河村,龙江乡大汉坝村、三台山村、勐柳社区、弄福村、大新寨村)可以实现3.5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龙山镇、龙新乡、碧寨乡、木城乡中药材交易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每个项目村可以实现3.5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受益22个村。龙陵县勐糯镇勐糯村冷链物流中心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实现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镇安镇农副产品物流服务站等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每个项目村可以实现1.5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龙江乡精米厂提升等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村每年实现租金收入1.4万元。龙新乡黄草坝社区温泉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是实现1.4万元收入。象达镇旅游服务中心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5万元以上;平达乡商铺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87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平达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增加9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其中平达社区、平安社区、河尾社区、章赛村各村实现2万元,小河村实现1万元。象达镇勐蚌社区养猪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是实现1.4万元收入。

第三节 其他(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以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加快已脱贫乡村教育发展、巩固已脱贫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已脱贫乡村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巩固贫困乡村学校信息技术装备条件、巩固已脱贫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个方面巩固提升教育条件。方案中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总投资691.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2020年“雨露计划”项目1个,巩固已脱贫户子女上学15529人。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计划投资为691.5万元,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教育体育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教育体育局;绩效目标为补助2021至2022年15529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缓解已脱贫户家庭子女经济负担,减少教育费用支出,让孩子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受益已脱贫户3882户,直接受益已脱贫人口15529人。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一节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一、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县扶贫办组织开展,年终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为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整合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查看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项目村和县直有关单位了解,同干部、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整合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和扶贫效益,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了多少实惠,贫困村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

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主要评价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对整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告、公示。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评价整合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成效对比。

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评价整合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行为。

账务处理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会计资料,检查整合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年终各资金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二、项目管理制度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资金管理制度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公开的要求,由财政、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 整合资金效益分析

一是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通过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等项目实施,有力推动全县生猪、肉牛、石斛种植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换档提速的进程,农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拓宽群众增收来源渠道。

二是社会公共事业得到发展。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三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通过项目实施,极大改善农村交通、人居设施、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是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需求,项目资金投入规模、使用更加急需和精准,通过交通、水利、住房质量提升、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实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乡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陵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 明确职责

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资金整合责任,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牵头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

2.县扶贫办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开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项目方案要详实具体,要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为载体,按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拨付程序、监督措施等,项目方案要做到可操作、可实施;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和用款申请;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3.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台账;梳理甄别纳入统筹整合的项目和资金,及时向县扶贫办通报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资金到位情况;审核扶贫规划中项目是否符合涉农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乡镇财政业务指导工作。

4.各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整合项目统一实施方案,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

5.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按照年度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下年度项目需求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

6.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加大对全县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

7.监督部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审计局、监察委等部门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节 项目管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第四节 资金管理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