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2108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衔接资金 发布日期 2021-08-1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期调整实施方案

前 言

龙陵县地处保山、德宏、临沧三州市七县区结合部,与缅甸隔江相望,有国境线19.71千米,国土面积2884平方千米。全县辖5镇5乡、70个村委会、46个农村社区、5个城市社区,居住着汉、傈僳、彝、傣、阿昌等23个民族。2020年末全县总人口30.5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98万人,占总人口的6.47%。全县有12万华人、华侨分布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云南著名侨乡。全县山区面积占98%,县内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70.08%,年均降雨量2100毫米。一直以来,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坚持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靶心不散、政策不变,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

(四)《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五)《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

(六)《龙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七)《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农领发〔2021〕2号)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致贫为目标,建立脱贫村、基础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把脱贫地区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地区、把脱贫人口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群体,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力度进行整合统筹,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审查),联文上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各级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及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方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

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纪委监察、财政、乡村振兴、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发改、水务、农业、林业、住建、交通、财政、乡村振兴、教育、民宗、文旅、工信等涉农部门负责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第三节 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目标,到2025年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攻坚成效进一步提升,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乡镇、村和基础薄弱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人均支配收入水平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2021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目标,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培植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大提升。人口与生态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明显。

第三章 工作措施

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1.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组)主要负责上下衔接、组织协调、建章立制、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督促检查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各相关涉农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工作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各部门资金整合责任。

2.工作方法:县县乡村振兴局根据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振兴衔接工作,对部门、乡镇申报实施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在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内优选项目,汇总编制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建立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池”,凡属整合范围的资金,一律通过“资金池”分配、下达预算指标,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3.资金流程:一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将整合资金集中统筹管理,凡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由财政相关股室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股资金池”。每月15日和30日或根据资金量大小,由县财政局函告县乡村振兴局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到位情况(即财政涉农“资金池” 归集的资金)。二是资金分配。县乡村振兴局收到县财政局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并与财政局联文上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三是项目计划下达。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10日内将事业计划联文下达项目主管部门及具体实施项目单位。四是资金下达。县财政局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下达的事业计划以及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资金安排上,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资金池”,由一个行业部门统一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统一绩效评价,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整合资金

按照省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21年龙陵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20111.2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计划投资20111.29万元,具体来源情况为: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6801.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7547万元,水利发展资金498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33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259.7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1078万元;省级财政涉农资金2937.84万元,其中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972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81.34万元,水利专项资金584.5万元。市级财政涉农资金371.67万元,其中: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71.67万元。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财政、乡村振兴、发改、林业和草原、民宗、农业农村、水务、住建、交通、文旅等项目部门,项目覆盖全县10乡镇121个村(社区),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已脱贫乡村倾斜,向已脱贫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已脱贫乡、村和已脱贫户。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实施部门后,项目实施部门按照《龙陵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的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查评审后,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划总投资20111.2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第一节 农业生产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已脱贫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方案中农业生产项目规划总投资5592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27.8%,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一)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贷款贴息项目

扶贫小额信贷到户贷款贴息项目4个,资金共计97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19年度扶贫小额到户贴息贷款贴息金(三年期2021年贴息金)项目1个,对2113户已脱贫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1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482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十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2020年度第一批扶贫小额到户贴息贷款贴息金(三年期2021年贴息金)项目1个,对1053户已脱贫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1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241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十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2020年度第二批扶贫小额到户贴息贷款贴息金(三年期2021年贴息金)项目1个,对44户边缘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21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11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十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边缘户发展产业增收。2021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到户贴息贷款贴息金(三年期2021年贴息金)项目1个对1000户已脱贫户或者边缘户贷款执行LPR,2021年度财政全额贴息,共计241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十个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巩固已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

(二)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村集体经济项目共12个,计划投资为3147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龙陵县中药材市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8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龙陵县中药材交易中心1个,建设交易大棚406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龙陵县,项目实施部门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预计预计每年可实现收益35万,每村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6万元,受益农户18204户56434人,其中,已脱贫户1999户8185人。龙陵县勐糯镇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7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冷链物流中心1座,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钢架冷库厂房2000平方米,冷库库容3000立方米,配备制冷设备5套,产品分拣仓库1000平方米;钢架制冰厂房1000平方米,配备制冰设备1套,储冰仓库1000平方米,场地硬化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实现收益38万,每村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7.6万元,受益农户5523户19385人,其中,已脱贫户727户2916人。镇安镇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农副产品物流服务站框架房10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实现收益7.5万,每村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受益农户3294户14867人,其中,已脱贫户320户1268人。龙江乡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农产品交易房4幢800平方米,农产品加工房1幢200平方米,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实现收益12万,每村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受益农户6122户20957人,其中,已脱贫户447户1764人。龙新乡黄草坝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黄草坝社区新建农产品交易房252平方米。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受益农户1343户5318人,其中已脱贫户66户254人。平达乡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87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农产品交易房500平方米。项目实施部门为平达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增加9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受益农户4737户18894人,其中,已脱贫户579户2368人。平达乡黄连河村集体经济(段家坝特色农副产品综合加工厂)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7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515.46平方米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厂1座,其中:场地硬化180平方米、购置自动分拣机1台、烘干机1台、真空包装机3台、冷库1座、水洗设备1台、产品置放台100平方米、砖砌体86立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平达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增加11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受益农户578户2262人,其中已脱贫户229户917人。镇安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镇安镇镇安社区,采取异地抱团的方式,建设仓储物流中心1500平方米,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受益农户3209户14285人,其中,已脱贫户849户3735人。龙江乡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龙江乡上龙村勐柳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建农产品交易中心3000平方米。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受益农户2587户10058人,其中,已脱贫户220户811人。龙山镇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河头片区石斛交易中心)项目1个,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石斛交易市场1个,支砌挡土墙1200立方米,安装防护栏160米,安装钢架棚1800平方米,项目实施部门为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每年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益7万元。项目受益农户894户3989人,其中已脱贫户92户364人。龙陵县镇安镇镇北社区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计划投资3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农产品交易用房20个300平方米,平整场地2个9668平方米,挡墙166立方米,建设灌溉沟渠46米,土方回填5792立方米,砂砾石垫层957立方米,植草砖铺筑264平方米,道路安全防护栏(火山石栏杆)46米,细粒石调平层9300平方米,挡墙300立方米,购买老品种柿子树70棵,杏树300棵,石斛种苗10000株,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受益农户974户3440人,其中已脱贫户66户286人。龙陵县象达镇石斛交易中心建设项目1个,计划投资1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石斛交易中心1300个平方(保含砼基础、墙体建设),硬化场地1300平方米,土石方开挖590立方米,挡墙支砌150立方米。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绩效目标为预计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9万元,受益农户10768户,38590人,其中已脱贫户3193户13448人

(三)产业项目、产业配套设施、物流及培训项目

产业项目、产业配套设施、物流及培训项目共15个,计划投资为147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象达镇勐蚌村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C25砼硬化产业道路3050米、12200平方米、2440立方米;M7.5支砌挡墙220米、900立方米;涵管安装50米;M7.5支砌边沟400米、200立方米;开挖土石方4000立方米;桥1座;土夹石换填600立方米,项目实施地点为象达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项目建设,惠及人口126户583人,其中已脱贫户38户161人。龙陵县腊勐镇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产业道路4.7千米,土方开挖18000立方米,砂砾石垫层1600立方米,及水利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项目完工惠及农户233户790人,其中已脱贫户66户268人,边缘户2户7人。龙陵县龙新乡菜子地村匡家背后至胡家岔路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菜子地村匡家背后至胡家产业道路长350米、均宽3米、厚0.15米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新乡,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项目建设,惠及农户34户137人,其中已脱贫户15户62人。龙陵县龙新乡绕廊社区大山田至肉牛育肥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绕廊大山田至牛场产业道路硬化长600米、均宽5米、厚0.2米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新乡,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项目建设,惠及农户1080户4795人,其中已脱贫户255户959人。龙新乡勐冒社区青贮饲料加工厂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产业道路830米、均宽4.5米、厚0.2米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新乡,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项目建设,惠及农户1816户6267人,其中已脱贫户177户755人。镇安镇邦别社区冷链物流仓储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冷库1座,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项目建设,受益农户427户1724人,其中已脱贫户53户209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7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全年培训共260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210人(其中:水果种植100人、中药材55人、蔬菜55人;甘蔗种植大户50人)。项目实施地点为龙陵县,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培训水果种植100人、中药材55人、蔬菜55人;甘蔗种植50人。合格率100%,满意度90%。粮油糖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水稻样板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地方特色传统优质品种示范试验一组;新品种试验一组;良种提纯复壮基地5亩;稻渔”绿色综合种养模式示范区2000亩。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100%,产量增加5%以上,达510千克,综合经济效益增加5%以上增375元;培训2000人。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江乡,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试验二组、良种提纯复壮5亩;良种覆盖率达100%,产量增加5%以上,达510千克,综合经济效益增加5%以上增375元;培训2000人。涉及521户2086人,其中已脱贫户42户172人。龙陵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9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水稻机耕面积0.6万亩;玉米机耕0.6万亩;甘蔗机耕0.35万亩,机种0.35万亩;茶叶机采0.6万亩。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九个乡镇,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通过托管服务受益户减少生产成本90万以上,机耕深度达到30厘米,改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水稻、玉米的机防服务,力争防效达95%以上,增产10%以上。甘蔗机种、茶叶机采服务实施后,达到蔗农、茶农省工省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4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遴选发布本县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进行推广;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97人,不断提升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招募特聘农技员8人;建设长期稳定的试验基地3个以上;精选培训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龙陵县,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97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以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户以上,招募特聘农技员8人;科技人员、特聘农技员能力,示范主体、基地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85%。涉及2500户8756人,其中已脱贫贫困户175户618人。龙陵县镇安镇镇北社区2021年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镇安镇镇北社区传统产业基地安装河道安全防护栏2700米,新建农村公共厕所2个(2女4男式6蹲位农村公共厕所1个,6女4男式10蹲位农村公共厕所1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促进传统产业的发展,受益农户974户3440人,其中已脱贫户66户286人。龙陵县镇安镇镇北社区2021年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猕猴桃产业道路1条(其中:猕猴桃产业道路硬化380米,挡墙264立方米,水管1640米,水池62立方米);硬化机耕路3条(其中:月亮田路口至河尾桥边机耕路硬化950米;龙洞田至石头田机耕路硬化590米;河尾至小寨机耕路硬化900米,挡墙100立方米);安装排污沟沟盖板108立方米。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促进猕猴桃产业的发展,受益农户974户3440人,其中已脱贫户66户286人。镇安镇户帕村产业配套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硬化户帕村此水有毒至白家园产业道路2.06千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硬化路面宽3.5米,支砌挡土墙235立方米,混凝土面层7150平方米,天然级配砂砾石调型8150平方米,路肩2000平方米,土方7500立方米,挖石方833立方米,涵洞40米,软基换填136立方米。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建设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道路,将极大地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有效改善936户3343人(其中已脱贫户66户286人)的交通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的经济收入,带动已脱贫户增加收入、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等。腊勐镇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灌溉沟渠及管网架设3000米,土地平整100亩,新村、桤木寨、黄家水井村庄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项目新建灌溉设施≥3000米,项目完工受益农户582户2492人,其中已脱贫户102户401人,边缘户5户16人。龙新乡勐冒社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产业道路1200米,均宽4.5米、厚0.2米,支砌排水沟300米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新乡,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完工惠及农户1816户6267人,其中已脱贫户177户755人,边缘户16户61人。

第二节 畜牧生产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扩大畜牧产业规模,突出地方特色,优化产业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持续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方案中畜牧生产项目规划总投资1296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6.4%,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龙陵县碧寨乡2021年龙陵黄山羊舍饲养殖示范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持碧寨乡三家村发展1个黄山羊舍饲圈养示范场及21户(其中已脱贫户6户)舍饲圈养示范户,提升改造羊舍1200平方米,示范舍饲圈养能繁母羊400只,全株玉米青贮800吨。项目实施地点为碧寨乡,项目实施部门为碧寨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惠及21户农户81人,其中已脱贫户6户21人。龙陵县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潭山养殖小区扩建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4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扩建安置点养殖小区圈舍30阁,新建牲畜疫病防控隔离观察室20阁,建设面积750平方米,建设疫病防控用房2间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腊勐镇,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养殖规模,更多地增加群众认同感、归属感。项目完工惠及群众582户1700人,其中已脱贫户204户849人。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一期)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等养三组养殖小区1个,规划用地面积2669.93平方米,建筑面积842.81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等养组养殖小区建设1个,带动人口36户145人,其中已脱贫36户145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化,促进农民人均增收,示范带动产业发展。2021年龙陵县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购置防疫及医用基础设施设备1套,建设牧区道路5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完工,带动7户农户27人,其中已脱贫户3户13人。碧寨乡坡头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坡头村养殖小区养殖用房30间600平方米。项目实施地点为碧寨乡,项目实施部门为碧寨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坡头村养殖小区养殖用房建设30间600平方米。受益农户30户105人,全部为已脱贫户,项目完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夯实实施乡村振兴基础。碧寨乡麦子坪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麦子坪村养殖小区20间400平方米。项目实施地点为碧寨乡,项目实施部门为碧寨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麦子坪村养殖小区20间400平方米。受益农户20户84人,全部为已脱贫户,项目完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夯实实施乡村振兴基础。龙陵县平达乡安庆村小礼山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土方开挖外运(≥3千米)13500立方米、C25混凝土浇筑360立方米、空心砖支砌围墙55.5立方米、砂砾石回填273立方米、M7.5浆砌石242.35立方米、DN300毫米波纹管155米、砖砌体147.83立方米、M10.0砂浆抹面1192.2平方米、钢筋混凝土6.23立方米、大门10.5平方米、DN40毫米镀锌钢管510米、场地平整3040平方米、猪舍950平方米。项目实施地点为平达乡,项目实施部门为平达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新建养殖小区1个,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完工惠及农户98户429人,其中已脱贫户80户352人。龙陵县木城乡木城社区等养养殖小区环境提升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1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等养养殖小区环境提升工程1项,新建养殖小区100立方米,化粪池1个,147.6立方米,厌氧生物滤池1个,98.4立方米生物菌种反应过滤池1个,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等养养殖小区环境提升工程1项,带动人口128户513人,其中已脱贫128户513人。项目完工改善环境,提升养殖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化,促进农民人均增收,示范带动产业发展。碧寨乡滨江小镇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养殖小区养殖用房15格,每格20平方米,共计300平方米。项目实施地点为碧寨乡,项目实施部门为碧寨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养殖小区养殖用房15格,300平方米,受益农户15户63人,全部为已脱贫户,项目完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夯实实施乡村振兴基础。龙陵县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抵边新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抵边新村新建养殖小区1个,占地2700平方米。其中:新建进场道路1条,全长200米,路基宽4米,路面宽3米;新建彩钢瓦猪舍90间及其附属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局,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建设,有效示范带动农户发展现代科技养殖产业,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受益群众达76户229人,其中已脱贫户13户37人。鱼塘垭口社区小寨自然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C25砼硬化产业道路4000米,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项目实施部门为木城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产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受益群众达74户308人,其中已脱贫户23户93人。

第三节 林业改革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林业改革发展,有效提升了防御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方案中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58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0.29%,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薄刀山瞭望台管护用房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砖混结构管护用房1幢,二层4格,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包括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主管部门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建设,保护森林面积6万余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受益2个村196户农户,受益人口822人。龙陵县亮山国有林场饮水功能提升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蓄水池2个,架设饮水管线7000米。项目实施部门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主管部门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完工后改善职工及护林员生产生活环境,受益农户27户57人。

第四节 农村综合改革

农村生态环境更优美宜居,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是我们乡村振兴的追求,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是我们的目标,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农村基础实施不完善的问题。方案中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规划总投资1000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4.97%,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腊勐镇大垭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修缮扩建道路500米,路宽4.5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腊勐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583户2492人,其中已脱贫户102户401人。龙江乡弄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村寨排水沟及配套设施2200米;新建农村公厕1座,支持改造鱼塘2池及支持业主发展2户,支持改造田园窝棚5户;新建道路1条,扶持发展20亩果蔬种植等村寨功能提升附属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658户2126人,其中已脱贫户34户134人。勐糯镇大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道路硬化2条及示范区打造附属工程:其中一条长1200米宽3米,砂砾石游道4500平方米;一条,长445米,宽4.5米,厚0.2米,及示范区打造附属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为勐糯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658户2829人,其中已脱贫户51户192人。镇安镇镇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升改造镇北社区老黎树至月亮田公路2750平方米,长612米,宽4.5米,厚0.2米,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镇安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974户3440人,其中已脱贫户66户286人。象达镇营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升改造村庄道路3000平方米,长667米,宽4.5米,厚0.2米,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象达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911户4535人,其中已脱贫户325户1402人。平达乡安乐村“直过民族”地区功能提升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空竹洼小组实施提升改造:混凝土铺筑441.78立方米、DN400mm波纹管20米、DN300mm波纹管615.5米、检查井配件套、DN110PVC管160根、DN75PVC管20根、土方开挖2694立方米、水池土方开挖81.75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浇筑21.7立方米、M10.0抹面61.7平方米、管材及配件167米、砂砾石回填(道路及地基)325立方米;牛圈山养殖小区建设:新建养殖小区1个,猪舍13座,占地面积670平方米,其中:土方开挖450立方米、M7.5浆砌石150立方米、猪舍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部门为平达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139户560人,其中已脱贫人口受益105户423人。龙江乡弄岗社区乡村振兴试点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农业灌溉蓄水池1个及其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658户2126人,其中已脱贫户34户134人。龙陵县龙新乡小米地傈僳族特色村寨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改扩建道路1条,长1200米,均宽2米,480立方米;改扩建排水沟30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新乡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惠及农户73户379人,其中已脱贫户8户32人。

第五节 水利发展

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投入,集中力量解决已脱贫乡村巩固发展问题。方案中水利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5718.5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28.43%,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云南省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河头河小流域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封育治理927.35公顷,经果林31.98公顷,架设灌溉管道(镀锌钢管)7760米,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13座,100立方米蓄水池4座;建设生产道路2.06千米,排水沟2.15千米。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0.44平方公里,架设灌溉管道(镀锌钢管)7760米,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13座,100立方米蓄水池4座;建设生产道路2.06千米,排水沟2.15千米。受益444户,2026人。龙陵县2021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2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9座水库进库公路维修养护18公里、塌方及淤泥清理760立方米,浆砌石210立方米,混凝土浇筑78立方米,坝面清理83337平方米,坝坡土方回填81立方米,闸门及启闭设备维护29道,警示标志标牌更换116块,白蚁防治5座。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29座水库进库公路维修养护18公里、塌方及淤泥清理760立方米,浆砌石210立方米,混凝土浇筑78立方米,坝面清理83337平方米,坝坡土方回填81立方米,闸门及启闭设备维护29道,警示标志标牌更换116块,白蚁防治5座,确保水库发挥应有效益;有效解决30157户农户30.22万亩农田灌溉面积问题。龙陵县板场河水库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拦河坝基础清基开挖23.5万立方米,拦河坝填筑30.72万立方米,大坝固结灌浆896米,大坝基础帷幕灌浆5606米,大坝基础帷幕灌浆盖板混凝土2709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704.3万立方米。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拦河坝基础清基开挖23.5万立方米,拦河坝填筑30.72万立方米,大坝固结灌浆896米,大坝基础帷幕灌浆5606米,大坝基础帷幕灌浆盖板混凝土2709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704.3万立方米,有效解决3126户农户2.16万亩农田灌溉问题。龙陵县绿勐大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78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对绿勐大沟输水主干渠、灌区内勐董干渠、周寨支渠、章赛支渠进行修复改造,新建安庆输水干管及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共修复问题渠道长度达21.072千米,配套新建管道3.986千米。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1套,修复问题渠道长度达9.39千米,改造2处渠首工程。新增灌溉面积1531亩,有效解决1425户农户2.05万亩农田灌溉问题。龙陵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2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完成管道架设25.15千米,新建水池4座,供水管网配件更换一批。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管道架设25.15千米,新建水池4座,有效解决10710户148230人,其中已脱贫户742户3432人。龙陵县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山洪灾害预警平台视频会议处理器一台,视频会议LED大屏7.5平方米,高速打印机一台,系统平台数据接入一项(山洪灾害综合管理平台云化服务),遥测终端配置参数修改11台(竹箐、黄连河、鱼塘垭口、橄榄寨、坝头、弄福、淘金河、中岭岗、轱辘河、岔河水库、勐蚌),遥测终端老化损毁更换两台(坝头、竹箐)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数1个,有效治理山洪灾害。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完工有效治理山洪灾害,受益1500户,6000人其中已脱贫1179户,4716人。龙陵县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动雨量站维护26个,县级山洪综合管理平台维护1套,自动测站维修7个。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县数项目1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完工受益4个村,7770人。龙陵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县域节水评估达标建设1项,节水规划方案1项、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方案1项。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县域节水评估达标建设1项,节水规划方案1项、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方案1项。龙陵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6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完成管道架设14.53千米,新建水池2座,有效解决1250户农户饮用水问题。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完成管道架设14.53千米,新建水池2座,有效解决1250户农户饮用水问题,其中已脱贫户65户323人。饮水安全功能提升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涉及木城乡、碧寨乡、镇安镇、象达镇、龙山镇5个乡镇5件农村饮水功能提升工程,管道架设34.78千米,新建水池1座,改造取水点3处。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将解决1387户5667人饮水问题,饮水方便可节约劳动力成本10.5万元。龙陵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系统、安全监测设施及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519.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完成小滥坝水库等11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小滥坝、一朵墙、小河、坪子寨、清水河、熊洞、腊寨电站水库7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完成小滥坝水库等26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包括安装雨水情测报设备设施11套,建设安全监测设备设施7座,闸门启闭机维修养护35道,排水沟及坝坡网格浆砌石维修467立方米,内外坝清理56100平方米,警示标牌更换209块等。项目实施部门为水务局,项目主管部门为水务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受益农户34607户164066人,其中已脱贫户6118户23912人。

第六节 农田建设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通过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以增强农户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基础。方案水利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3284.79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16.33%,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2021年龙陵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3012.7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25100亩,新建灌溉沟渠15条,长12.38公里;浇灌机耕路32条,长30.65公里。项目实施部门为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2.51万亩,新建灌溉沟渠15条,长12.38公里;浇灌机耕路32条,长30.65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2729户9674人,其中已脱贫户596户2429人。2021年龙陵县农田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7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建机耕路及沟渠6条,长2.5公里。项目实施部门为农业农村局,项目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受益537户1886人,其中已脱贫户229户801人。

第七节 农村道路建设

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村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有效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方案中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139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实施村组道路建设项目12个,计划投资1392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村组道路20620米及其他道路建设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部门为龙江、腊勐、象达、龙山、平达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道路硬化20620米及其他道路建设附属设施建设,直接改善1579户6543人(其中已脱贫户335户1344人)出行条件。

第八节 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1个,建设内容为实施低收入群体抗震住房改造720户,其中修缮改造120户,新建600户;项目实施地点为10个乡镇,计划投资1078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住建局;绩效目标为对不满足抗震要求的720户农户施改造,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农户住房安全,项目建成后受益农户720户3083人。

第九节其他(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以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加快已脱贫乡村教育发展、巩固已脱贫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已脱贫乡村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已脱贫乡村学校信息技术装备条件、巩固已脱贫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个方面巩固提升教育条件。方案中雨露计划项目规划总投资69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2个,计划投资692万元,补助2020年秋季、2021年春、秋学期中、高等职业教育4657人次,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缓解已脱贫户家庭子女经济负担,减少教育费用支出,让孩子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部门为县教育局,绩效目标为项目完工受益已脱贫户4657户,直接受益已脱贫人口4657人。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一节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一、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联合组织开展,年终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为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整合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查看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项目村和县直有关单位了解,同干部、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整合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已脱贫人口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已脱贫人口得到了多少实惠,已脱贫村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

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主要评价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对整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告、公示。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评价整合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成效对比。

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评价整合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行为。

账务处理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会计资料,检查整合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年终各资金将其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二、项目管理制度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积极性,“脱贫不脱帮扶”,继续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资金管理制度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公开的要求,由财政、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已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二节 整合资金效益分析

一是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通过产业发展、小额信贷等项目实施,有力推动全县生猪、肉牛、石斛种植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换档提速的进程,农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拓宽群众增收来源渠道。

二是社会公共事业得到发展。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三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通过项目实施,极大改善农村交通、人居设施、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是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的需求,项目资金投入规模、使用更加急需和精准,通过农业发展、水利、住房质量提升、等项目实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乡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乡村振兴局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陵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 明确职责

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资金整合责任,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牵头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

2.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开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项目方案要详实具体,要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为载体,按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拨付程序、监督措施等,项目方案要做到可操作、可实施;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和用款申请;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3.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台账;梳理甄别纳入统筹整合的项目和资金,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通报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资金到位情况;审核项目库规划中项目是否符合涉农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乡镇财政业务指导工作。

4.各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整合项目统一实施方案,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

5.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按照年度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申报下年度项目需求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

6.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加大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

7.监督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审计局、监察委等部门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节 项目管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继续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第四节 资金管理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已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