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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19102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衔接资金 发布日期 2019-10-23
文号 龙财农【2019】43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

扶贫办:

根据保财农〔2019〕163号文通知,现将市政府对完成考核任务排名等次为”好”的县(市、区)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较好”的县(市、区)给予15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任务排名等次为”好”的园区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较好”的园区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其他有脱贫任务的非贫困村(部分),未补助村集体经济发展资本金,每个村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对完成脱贫退出任务的村,给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一次性奖励资金各0.5万元(其中:总支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奖励资金0.8万元),现将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下达你们(具体金额及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完成考核任务为“好”“较好”的县给予的奖励资金,主要专项用于脱贫攻坚,被奖励的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8〕213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具体项目由被奖励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得用于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开支。

二、此次对脱贫退出任务的贫困村,给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督委主任一次性奖励,请按照奖励标准及时兑付。

附件:1.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分配表

2.2018年县(市、区)村干部奖励资金明细表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