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18030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衔接资金 发布日期 2018-03-0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三章 工作措施

第四章 整合资金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第一节 基础设施

一、农村交通

二、水利设施

三、阵地建设

第二节 产业发展

一、种植业

二、养殖业

三、农副产品加工

第三节 民生改善

第四节 公共服务

第五节 能力建设

第六节 其他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一节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第二节 整合资金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扶贫效益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第二节 明确职责

第三节 项目管理

第四节 资金管理

附:龙陵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龙陵县 2018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方案



前 言

龙陵位于云南西部边陲,国土面积 2884平方公里,国境线长 19.71 公里。全县辖 5 镇 5 乡,居住着汉族、傈僳族、傣族、阿昌族等 23 个民族。2017 年末,全县总人口 30.28 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 1.9 万人,华人华侨 12 万余人分布在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然年,龙陵县实现生产总值 76.3 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 9.56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85 亿元,实现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5987 元、9707元。龙陵属滇西边境山区 56 个片区县和全国 592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7 年末,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15849 户 63870 人,贫困发生率10.82%,贫困村 80个。全县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的现状仍未改变。突出表现为:脱贫攻坚任务艰巨。2019 年全县脱贫摘帽,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深度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多、贫困户之间贫困程度不同,脱贫攻坚尤其艰难。脱贫退出短板突出。根据“贫困人口退出 7 项指标、贫困村出列 10 项指标、贫困县摘帽 4 项指标”,2019 年脱贫摘帽存在收入、住房、健康、教育、养老、道路交通、电力、广播电视、饮水安全、农村公共服务、集体经济收入、政策兜底、群众满意度等十三项短板,2019 年底前全部补齐难度较大。涉农资金整合意义重大,一是为提高精确扶贫,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能提高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模和计划性,聚集足够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发展产业扶贫项目,为扶贫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机制动能;三是能促进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扶贫资金相结合,消除了原来金融部门单枪匹马扶贫现象,有效推动了财政部门与金融部门在扶贫工作上的有机衔接,有效整合了扶贫社会资源,提高了各级政府、各部门扶贫协同意识,汇积成强大的扶贫联动效应。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 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号)。

(五)《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 号)。

(六)《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7﹞10 号)。

(七)《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保办字﹝2017﹞90号)。

(八)《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资金整合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贫开发﹝2016﹞7 号)。

(九)《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16﹞103 号)。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实施村振兴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贫困乡村跨越式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以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为路径,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规划引领。坚持以脱贫退出为目标,确保基本;坚持以脱贫短板和弱项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和弱项,用有限时间解决有限问题,既不降低标准,也不随意提高标准。紧盯贫困人口的基本需求,对标对表找准问题和差距,突出解决收入保障(产业发展)、农村交通、人畜饮水安全、农村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素质提升、住房安全保障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脱贫退出短板和弱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允许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鼓励各乡镇和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使用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资金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后实施,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各级财政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及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扶贫、发改、水务、农业、林业、住建、交通、财政、教育、民宗、旅游、工信等涉农部门负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第三节 目标任务

围绕 2019 年整县脱贫摘帽,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贫困人口,立足当地资源制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产业培育,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确保每个贫困村有 1 至 2 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一个增收项目。

围绕贫困群众脱贫目标推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宜居、宜业、具有浓郁乡土民族文化要素的新农村,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围绕加快贫困乡村农村交通、文化体育活动条件、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改善和提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2018 年底完成减贫 18510 人,4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至 3.3%以下,2019 年底实现整县脱贫摘帽,80 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完成减贫 2 万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至 3%以内,贫困人口错退率控制在 2%以内,贫困人口错评率控制在 2%以内,群众认可度 90%以上,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00%达到 3400 元以上。脱贫人口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到 2020 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大提升。人口与生态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明显。

第三章 工作措施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1.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组)主要负责上下衔接、组织协调、建章立制、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督促检查等工作,切实强化各乡镇、各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如期脱贫。对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明确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政策,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各相关涉农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 1 名,抓好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工作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各部门资金整合责任。

2.工作方法:县扶贫办根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脱贫摘帽短板,对部门、乡镇申报实施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在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内优选项目,汇总编制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建立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池”,凡属整合范围的资金,一律通过“资金池”分配、下达预算指标,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3.资金流程:一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将整合资金集中统筹管理,凡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由财政相关股室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股资金池”。每月 15 日和 30 日或根据资金量大小,由县财政局函告县扶贫办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到位情况(即财政涉农“资金池” 归集的资金)。二是资金分配。县扶贫办收到县财政局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后,5 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并与财政局联文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三是资金下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后,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在 10 个工作日内联文将资金统一下达到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安排上,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资金池”,由一个行业部门统一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统一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原项目主管部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整合资金

按照省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18 年龙陵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 64581.17 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40391.27 万元,金融资金投入规模 24189.9 万元。2018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计划投资 40391.27 万元,具体来源情况为: 中央财政涉农资金 31311.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8120 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 4664.08 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4156 万元,林业改革补助资金 1032 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900 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4535.7 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679.81 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480 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部分 3743.48 万元。 省级财政涉农资金 8777.7 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893.7万元,水利专项资金 1664.8 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1196 万元,林业改革补助资金 1179 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320 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 485 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1839.86 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 400 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 799.34万元。 市级财政涉农资金 302.5 万元,其中: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40 万元,水利专项资金 62.5 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财政、发改、扶贫、国土、林业、旅游、民宗、农业、畜牧兽医、水务、住建、环保、交通、民政、县委农办、供销、教育、卫生计生、文广等项目部门,项目覆盖全县 10 乡镇 121 个村(社区),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乡村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贫困乡、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实施部门后,县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按照《龙陵县 2018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的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审查评审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2018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划总投资 64581.17 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0391.27 万元,金融资金投入 24189.9 万元。

第一节 基础设施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投入,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发展问题。方案中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投资18326.5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如下:

一、农村交通

实施农村交通项目三类,项目规划总投资 6702.32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县级公路

实施 0.1994 公里的龙陵至腾冲蛮旦大桥钢筋混凝土箱型拱桥建设项目 1 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芒麦村;计划投资为50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交通运输局;绩效目标为完成 0.1994 公里的蛮旦大桥钢筋混凝土箱型拱桥建设,确保途经该路段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县乡公路

实施121.86公里的县乡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项目4个,项目实施地点为云山社区至河头社区路段,腊勐社区至碧寨村路段,龙山社区至天宁村路段;计划投资为 116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 5-15 万元/公里;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绩效目标为完成 121.86 公里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确保途经该路段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三)乡村公路

实施91.626公里的乡级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及1500平方米文化墙建设项目 18 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镇东社区,坝头社区,小米地村,上龙村,硝塘村,朝阳社区,回欢社区,芒麦村,沟心寨村,腊勐社区,乌木寨村,老满坡村,花椒村,木城社区,营坡社区,安乐村;计划投资为 5042.32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据实结算;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91.626公里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及 1500 平方米文化墙建设,确保途经该路段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及文化场所功能提升。

二、水利设施

实施水利设施项目三类,项目规划总投资 4730.18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水利工程

实施水利工程项目 12 个,项目规划总投资 3692.38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 实施渠系建设项目,新建渠系 16.5 公里,水库除险加固7 座,新建水网 4 条 1249 公里;计划投资为 2262.38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4月至2018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新增改善灌溉面积 1.2938 万亩。

2. 实施河道污染治理项目,河道污染治理 5.785 公里;计划投资为 143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户自筹 0 万元;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治理河长 5.79km,治理堤长 9.73km。

(二)安全饮水工程

实施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8 个,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构筑物、蓄水池,架设管道、一体机水处理设备、管网架设等。项目实施地点为龙新乡雪山村、木城乡乌木寨村、平达乡安乐村、平达乡安乐村、镇安镇八 0 八社区、龙山镇河头社区;计划投资为370.8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解决 1160人饮水困难,其中建档立卡 260 人。

(三)水保工程

实施水保工程项目 2 个,主要建设内容为搬迁、修复自动雨量站、水位站、建设灌溉管道、蓄水池、田间道路、机耕道路排水沟、小流域管护碑、水利设施喷绘等。项目实施地点为象达镇朝阳社区、勐糯东山小流域坡;计划投资为 667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搬迁、修复自动雨量站、水位站共 10 个站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20 平方公里。

三、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实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一类,项目规划总投资 6894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172 个,项目规划总投资6894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活动室、厨房、公厕、场地硬化等。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新下寨村、龙山镇杨梅山村、龙山镇河头社区、龙江乡弄玲村、龙江乡勐外坝村、龙江乡蕨叶坝村、龙江乡新寨村、龙江乡大新寨村、龙新乡大硝河村、龙新乡绕廊社区、龙新乡雪山村、龙新乡蚌渺社区、腊勐镇腊勐社区、腊勐镇松山村、腊勐镇大垭口社区、腊勐镇长岭岗村、腊勐镇新和村、腊勐镇大龙村、象达镇营坡社区、象达镇坝头社区、象达镇朝阳社区、象达镇赧洒社区、象达镇坡头田村、象达镇邦工村、象达镇芹菜塘村、象达镇大场村、平达乡小田坝村、平达乡安乐村、镇安镇小田坝社区、镇安镇八〇八社区、镇安镇镇东村、镇安镇镇南社区、镇安镇芒告村、镇安镇回欢社区镇安镇邦迈社区、镇安镇镇宝村、镇安镇竹箐村、镇安镇户帕村、木城乡花椒村、龙新乡勐冒社区、龙山镇芒麦村、平达乡安庆村;计划投资为 6894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让活动场所成为群众学习政策、交流的平台,参加培训、掌握技能的课堂,组织活动、丰富生活的舞台村民的场所。

第二节 产业发展

全面落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方案中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 15549.46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种植业

实施种植业项目三类,项目规划总投资 59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纹党参

种植纹党参 600 亩,项目实施地点为镇安镇八〇八村;计划投资为 30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4 月至2018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 127 户 522 人发展纹党参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

(二)重楼

种植重楼 115 亩,项目实施地点为碧寨乡;计划投资为 2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4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项目建成后第五年可以实现产值 1380 万元,户均增加收入 6.13 万元,平均每年增加 1.23万元,项目区建档立卡贫困户 886 人,人均增加收入 1.56 万元,年人均增加 0.31 万元,增收效益明显,是个效益较好的项目。

(三)烤烟

实施烤烟、香料烟种植项目 4 个,烤烟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芒麦村、腊勐镇腊勐社区;香料烟项目实施地点为木城乡乌木寨村;计划投资为 6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1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扶持16 户 69 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烤烟、香料烟,促进农户增收脱贫。

二、养殖业

实施养殖业项目六类,项目规划总投资 13109.64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生猪养殖

实施生猪养殖项目 3 个,扶持 81 户 36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生猪 206 头。项目实施地点为象达镇、木城乡;计划投资为7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年 3 月至2020年 3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象达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带动 81 户 361 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

(二)肉牛养殖

实施肉牛养殖项目 75 个,养殖肉牛 44739 头,建设肉牛养殖场 65 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龙新乡、腊勐镇、碧寨乡、勐糯镇、平达乡、象达镇、木城乡;计划投资为 11777.76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建设标准化肉牛养殖厂 65 个,养殖肉牛 44739 头,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三)肉羊养殖

实施肉羊养殖项目 10 个,养殖肉羊 3800 只,新建标准化肉羊养殖场 10 个。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镇安镇、龙新乡、腊勐镇平达乡、象达镇;计划投资为 32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标准化肉羊养殖场 10 个,养殖肉羊 3800 只,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四)中华蜜蜂养殖

实施中华蜜蜂养殖项目 9 个,养殖中华蜜蜂 10619 巢;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龙江乡、龙新乡、腊勐镇、碧寨乡、平达乡、象达镇、木城乡;计划投资为 941.7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2 月至2018 年 10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带动 2481 户 8776 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

三、农副产品加工

实施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一类,项目规划总投资 185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石斛枫斗加工厂建设项目 15 个,新建及改扩建新建钢架结构石斛枫斗加工车间、保鲜库及配套水电等附属工程;购进石斛鲜条烘烤设备、石斛枫斗烘烤设备、石斛枫斗成型设备、石斛枫斗定型夹、其它加工设备等。项目实施地点为勐糯镇丛岗村、沟心寨村、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山镇芒麦村、龙山镇户孔村、龙山镇核桃坪村、象达镇甘寨村象达镇朝阳社区、象达镇象达社区、龙新乡绕廊村、龙江乡新寨村、镇安镇镇宝村、龙山镇尹兆场村、龙新乡蚌渺村、平达乡平达村、碧寨乡坡头村;计划投资为 185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0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解决 793 户 285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就业问题、带动农户脱贫增收。

第三节 民生改善

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目标,对各乡镇常住人口的C、D 级危旧房屋进行除险加固和拆除重建,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民生改善项目规划总投资5519.67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一类2400 户,项目规划总投资5519.67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第四节 公共服务

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加快贫困乡村学前教育发展、促进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贫困乡村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贫困乡村学校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改善贫困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个方面改善教育条件。方案中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总投资348.7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雨露计划”项目个,扶持贫困户子女上学 1045 人,项目覆盖的学生入学时限从 2017 年 9 月份起计算。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龙新乡、腊勐镇、碧寨乡、勐糯镇、平达乡、象达镇、木城乡;计划投资为 348.7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4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教育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教育局;绩效目标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补助,确保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节 能力建设

以龙陵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为根本,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以解决当地产业发展急需农村人才为根本,以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脱贫为目标,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中学、农广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认真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扶贫对象开展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实用技能培训,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方案中能力提升项目规划总投资25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个、农村引导性培训项目1个,培训 3900 人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实施地点为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龙新乡、腊勐镇、碧寨乡、勐糯镇、平达乡、象达镇、木城乡;计划投资为 250 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县妇联、县团委;绩效目标为完成 3900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户均一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第六节 其他

实施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和乡村提升住房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 24586.84 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396.94 万元,金融资金投入 24189.9 万元。

(一)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实施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2 个,对 2017 年第三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的 400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贴息,2018 年计划发放小额到户贷款 1400 户 7000 万元,并按政策规定进行贴息。按照 4.35%的贴息比例,2018 年度共安排财政贴息金额共计 396.9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0 个乡镇,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金融部门及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小额到户贷款发放7000 万元,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筹措困难,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

(二)乡村提升住房工程建设项目

实施乡村提升住房工程建设项目 1 个,项目主要对全县 10个乡镇 104 个社区、行政村住房改造补助。项目实施地点为 10个乡镇 104 个社区、行政村;计划投资为 24189.9 万元,全部为金融资金投入;建设期限为 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发改局,项目实施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全县 6736 户农村住房困难安全稳固住房问题。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一节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县扶贫办组织开展,年终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为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整合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查看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项目村和县直有关单位了解,同干部、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整合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和扶贫效益,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了多少实惠,贫困村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主要评价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对整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实施情况。主要评价整合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成效对比。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评价整合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行为。账务处理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会计资料,检查整合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年终各资金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第二节 整合资金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一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2018 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根据贫困县脱贫摘帽补短板的需求,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更加精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二是促进困难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通过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等项目实施,有力推动全县纹党参、重楼、香料烟、生猪、肉牛、肉羊、中华蜜蜂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换档提速的进程,农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来源渠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 3400 元,贫困群众实现“吃穿不愁”。

二、社会效益

一是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项目实施将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出行难、饮水难、安居难、增收难”等问题。2018 年实施农村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项目 1712.4854 公里,实施安全饮水工程 8 件,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 260 人,修缮加固及拆除重建危房 2400 户,实施标准化牛舍、羊舍建设,纹党参、重楼、香料烟种植项目,生猪、肉牛、肉羊、中华蜜蜂养殖等项目,投入产业发展资金 15549.46 万元。贫困群众安全稳固住房、持续稳定收入得到保障。二是社会公共事业得到发展。实施“雨露计划”项目扶持贫困户子女上学 1045 人、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建设活动场所 172 个,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三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通过项目实施,极大改善农村交通、水利、人居设施、人畜饮水、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四是群众素质不断提高。广泛宣传国家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按照“有文化、懂技能、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农民标准,认真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劳务输出、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农村妇女综合知识培训,增强贫困群众依靠科技致富能力。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2 个,覆盖人口贫困人口 3900 人。

三、扶贫效益

到 2018 年底,解决 1.8 万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现稳定脱贫,40 个贫困村脱贫全部出列,全县贫困发生率控制在 1.5%以下。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收入持续增长,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8 年末全县贫困人口 0.8823 万人,比 2017年末 2.6823 万人减 1.8 万人。1.8万名脱贫退出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 3400 元,每户贫困户至少加入了2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安全稳固住房,安全饮水有保障,户均享受一项及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脱贫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7 项指标全部达标。二是 40 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18 年,全县 40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达到出列标准:一是贫困发生率均控制在 2%以内。二是道路全面硬化,且危险路段均有防护措施。三是村民小组全部通动力电。四是广播电视全覆盖。五是网络宽带达标。六是饮水安全保障。贫困村农户均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均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 1 公里。七是医疗卫生实现标准化。40 个贫困村均建有标准化卫生室,每所卫生室均按标准配备有乡村医生,且至少有 1 名乡村医生具有执业资格证。八是公共活动场所按标准建设。九是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小学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达 100%及以上。十是 40 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 5 万元以上。十一是贫困县脱贫摘帽。通过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扶贫,有力推进全县城乡统筹发展进程,以项目建设为契机,探索出“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新路子,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导致的贫困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全县贫困发生率控制在 1.5%以下,漏评率在 2%以下,错退率在 2%以下,群众认可度在 90%以上。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领导担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陵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陈兴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行业部门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 明确职责

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资金整合责任,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牵头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2.县扶贫办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扶贫规划》,建立县级项目库及开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规划要详实具体,要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分年度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拨付程序、监督措施等,扶贫规划要做到可操作、可实施;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和用款申请;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3.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台账;梳理甄别纳入统筹整合的项目和资金,及时向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资金到位情况;审核扶贫规划中项目是否符合涉农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乡镇财政业务指导工作。4.各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整合项目统一实施方案,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5.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按照年度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下年度项目需求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6.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加大对全县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7.监督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审计局、监察委等部门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节 项目管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第四节 资金管理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乡级报账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各项目实施部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可据实列支 1%的项目管理费,超 1%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

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