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180424-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8-04-24 |
文号 | 龙财涉农〔2018〕8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农业发展资金-粮改饲)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43号)2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根据项目安排情况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详见附表)。该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龙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下达汇总表(第二期)
龙陵县财政局
2018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