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180330-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8-03-30 |
文号 | 龙财涉农〔2018〕4号 | 浏览量 |
交通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省以下支出部分)的通知》(保财建〔2017〕239号)4535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根据项目安排情况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详见附表)。该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望严格按龙陵县扶贫办、龙陵县财政局下达的项目计划执行(项目计划文号见附表),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龙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下达表(第一期)
龙陵县财政局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