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18032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8-03-28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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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230号)4339万元、《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233号)153万元、《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236号)890万元,合计5382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根据项目安排情况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详见附表)。该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龙陵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下达汇总表(第一期)
龙陵县财政局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