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6-4/20260914-00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14 |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龙陵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息保障室、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出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县委巡察工作信息中心(巡察机构为县委组成部门设在县纪委,其中,县委巡察工作信息中心为事业编制)。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坚持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纵深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全过程领导。党委靠前指挥、纪委尽锐出战、部门全力配合“一盘棋”整治格局持续巩固。2025年以来,协助召开全县集中整治推进会5次、调度会9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集中整治工作10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工作滞后、线索移送不到位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4轮42人次。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12次,制发《工作提醒》17期,压实行业部门责任,系统推进治理。将殡葬领域、医保基金管理等专项整治纳入巡察重点内容,着力发现行业部门在履行责任中存在的政治偏差。二是突出案件查办。强化领导包案、一线督导,综合运用部门联动、带件下访、数据对比等方式,组织2个工作组常态化排查问题线索,2025年以来,共处置集中整治问题线索354件,已办结320件,立案108件,处理3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返还群众财物折合资金5428.78万元。三是深化专项治理。围绕9个专项整治项目和3个“突击战”,累计发现问题1052个、完成整改1029个,加压加力纠治顽瘴痼疾。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50项,通报曝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5期12人。四是办好民生实事。始终以群众“有感”为标尺,持续巩固16项民生实事成果,全县共梳理民生实事405件、办结346件,其中“一把手”带头办理116件、办结87件。
(三)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反腐败斗争广度深度持续拓展。一是凝聚共建共治工作合力。严格按照行动“时、度、效”抓细抓实“十大行动”各项工作,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走深走实。2025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清廉云南建设工作3次,召开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推进会、调度会5次,制发《工作提醒》9期。二是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政治监督3轮次,发现问题19个,制发督查通报3期;对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整改问题整改情况监督3轮次,发现并交办整改问题13个。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开展3轮巡察,发现问题686个,移交立行立改事项82件,移交问题线索100件。严肃查处巡察整改不严不实问题2人。三是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召开全县警示教育会议3场次,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00余场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1轮次,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出)机构开展“党纪辅导课”82场次。在“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推出《今日说纪》专栏,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驰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2025年,共处置问题线索681件,立案212件,同比增加6件,处分180人,留置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人,其中,处置问题线索、处分人数分别同比增长44%、23.3%。五是常态长效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打好“四风”纠治“组合拳”,2025年以来,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件,处理3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深化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违规吃喝问题,2025年以来,立案查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50人。
(四)深耕“三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责任链条。二是聚焦规范有序,夯实工作基础。三是突出法治思维,提升办案质效。开展全流程案件质量评查,对2020年以来的675件信访件,73件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及二十大以来县本级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抓实整改。聚焦低保、耕地力补贴、公租房、学生营养餐等领域,搭建大数据监督平台模型31个,生成运用23个,发现存疑问题数据17类2563条。四是紧扣核心能力,强化教育培训。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20,407,892.45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06,899.45 元,占总收入的99.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93.00元,占总收入的0.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52,724.96元,增长14.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34,157.43元,增长15.4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81,432.47元,下降98.8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及补发2024年7-12月调资 ;二是本年度为实现集中办公要求单位整体搬迁,对办公楼进行修缮加固,更换办公家具、设备 ;三是其他收入上年包含清廉单元建设资金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82,425.47元,本年度其他收入只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99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20,407,892.45 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3,569.42 元,占总支出的91.06%;项目支出1,824,323.03 元,占总支出的8.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52,724.96元,增长14.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08,386.69元,增长12.80%;项目支出增加544,338.27元,增长42.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及补发2024年7-12月调资,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886,602.75元 。二是本年度为实现集中办公要求单位整体搬迁,对新办公区进行零星维修及更换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221,783.94 元。三是对由于办公楼漏水、墙皮脱落、线路老化,需进行修缮加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44,338.2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83,569.42 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38,794.89 元,占基本支出的78.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44,774.53 元,占基本支出的21.77%。人均基本支出208,804.15元,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63,357.25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5,446.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4,323.03 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转移支付项目经费374,5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办案经费,采购谈话设备、巡察机构设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经费719,6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县纪委监委及巡察机构办公地点分散,信息化工作难于推进问题,由于新办公地点漏水、墙皮脱落、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修缮加固。
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项目经费28,356.00元,主要用于召开十四届纪委五次全会伙食费、住宿费、资料费支出。
县纪委业务项目经费306,482.03 元,主要用于解决因办理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经费不足的问题。
巡察工作项目经费394,392.00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治巡察,查找政治偏差,推进标本兼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6,899.45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2,734,157.43元,增长15.47%,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50,03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5%。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保险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中:行政运行15,315,487.46 元,大案要案查处200,000.00 元,事业运行411,220.63 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623,330.03 元(人员经费支出11,690,933.56 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66.61%;公用经费4,035,774.5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23.00%;项目支出1,823,330.03 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0.3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及补发2024年7-12月调资 ;二是本年度为实现集中办公要求单位整体搬迁,对办公楼进行修缮加固,更换办公家具、设备。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8,707.3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9%。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遗属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00.00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6,532.32 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636.98 元,死亡抚恤支出11,538.00 元(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养老保险基数逐年增加、遗属补助标准提高、记实以前年度退休及调出县外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8,154.03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完成年初预算的86.76%。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医保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81,265.26 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15.92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2,884.88 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287.97 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只缴纳到2025年9月。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500.00 元,决算为335,955.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9,534.24元,增长36.3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0,770.00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253,200.00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37%,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500.00 元,决算为21,985.00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4%,完成年初预算的23.5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770.0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406.54元,增长26.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642.30元,下降51.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9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642.30元,下降51.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500.00 元,支出决算为335,955.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9,534.24元,增长36.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0,77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253,2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500.00元,决算为21,9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购买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60,770.0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2,406.54元,增长26.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42.30元,下降51.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642.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642.30元,下降51.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部门原有执法执勤用车因使用年限较长,经常性熄火抛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购置新车进行替换。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执纪审查、办案及督查、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纪委到我县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及乡镇到我单位请示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4,774.53元,比上年增加1,224,209.41元,增长43.4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为实现集中办公要求单位整体搬迁,对新办公区进行零星维修及更换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二是办理省纪委指定管辖案件,大量人员长期驻保山市留置中心办案及外出调取材料,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0,788.00 元,印刷费49,679.00 元,水费26,019.80 元,电费25,657.23 元,邮电费94,860.96 元,差旅费391,867.00 元,维修(护)费164,971.94 元,会议费14,147.00 元,培训费18,618.00 元,公务接待费21,985.00 元,劳务费514,887.36 元,委托业务费74,384.47 元,工会经费232,708.68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0 元,其他交通费用1,107,554.08 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514.35 元,办公设备购置546,131.66 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9,172,891.74 元,其中,流动资产11,886,507.29 元,固定资产6,583,674.04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26,700.00 元,无形资产76,010.41 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57,751.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07,788.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117,413.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6,208.44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208.44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000.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463.44 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4,463.44 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进行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