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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21-0917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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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16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龙陵、法治龙陵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四是协调指导督查维稳处突事务,维护安全;五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六是指导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七是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县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是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指导县法学会工作;九是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来,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政法委的指导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稳步推进平安法治龙陵建设,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按照关于平安龙陵建设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有效防控各类风险,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动龙陵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13765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7658.9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55138.23元,增长40.05%,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经费,减少收入423206.64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收入2178344.8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432860.95元。其中:基本支出3714434.95元,占总支出的68.37%;项目支出1718426.00元,占总支出的31.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10340.23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423206.64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369540.87元;

3.禁毒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43824.00元;

4.综治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80000.00元;

5.扫黑除恶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41018.00元;

6.疫情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81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14434.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665.77元,下降1.42%,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423206.64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369540.87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2289.71元,占基本支出的64.41%,人均132905.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22145.24元,占基本支出的35.59%。人均73453.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842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4006.00元,增长127.78%,主要原因分析为:

1.禁毒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43824.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综治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8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扫黑除恶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41018.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疫情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812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2860.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10340.23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423206.64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369540.87元;

3.禁毒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43824.00元;

4.综治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80000.00元;

5.扫黑除恶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41018.00元;

6.疫情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81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5280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各种商品和服务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616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预备役各种办公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372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5%。主要用于禁毒工作办公费用2306.00元、禁毒专干工资1016398.00元、扫黑办各种宣传、办公耗材及核查中心办公设备等费用418522.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43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241128.00元、职业年金缴费资金34907.28元、退休人员办公经费24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274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疫情指挥部总调度室购置各种办公设备及物资采购281200.00元、医疗保险缴费143138.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404.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7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789.00元,完成预算的97.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789.00元,完成预算的95.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今年接待省市督查、调研工作减少一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41.00元,下降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4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1.00元,下降1.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今年接待省市督查、调研工作减少一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00.00元,占56.58%;公务接待费支出56789.00元,占43.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上下级联系工作,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78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7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督查、检查工作、接待上下级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2145.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9540.87元,增长38.79%,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综治室、扫黑除恶印宣传资料增多;二是综治中心购置办公设备增加;三是扶贫工作出差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49229.67元;印刷费67354.00元;邮电费36563.80元;差旅费99933.37元;接待费56789.00元;劳务费168000.00元;工会经费33932.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4593.00元;资本性支出171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53038.00元,其中,流动资产704798.00元,固定资产11482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5573.6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32413.60元,固定资产增加2831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53038.00

704798.00

1148240.00

 

559900.00

 

58834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社会综合治理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社会综合治理补助经费260000.00元,全部是上级补助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全面整治社会治理资源,有效提高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得到提高,根据上级安排,在2020年开展“党建+边境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示范点建设、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基层基础建设,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综合治理补助经费专款专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额拨到政法委零余额账户,由政法委负责用于支付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及乡镇(腊勐镇、龙新乡、龙山镇)党建+社会治理示范点,本年度已全部支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社会综合治理补助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社会综合治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综合治理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值100分,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和公开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项目绩效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制度保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工作,严格审批每一笔专项资金支出,坚决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发生;三是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根据资金用途和项目的目标任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责任到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专项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扫黑除恶补助经费58520.00元,全部是县级配套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进线索核查中心建设,强化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全县大局稳定,边境安宁,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得到提高,并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经费专款专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额拨到政法委零余额账户,由政法委负责用于支付扫黑办各种宣传、办公耗材及核查中心办公设备等费用,本年度已全部支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扫黑除恶专项补助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扫黑除恶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扫黑除恶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值100分,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和公开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项目绩效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制度保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工作,严格审批每一笔专项资金支出,坚决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发生;三是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根据资金用途和项目的目标任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责任到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禁毒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禁毒补助经费50708.00元,全部是上级补助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10个乡镇121村(社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对广大群众进行毒品方面的知识宣传,并促进禁毒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禁毒补助经费专款专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额拨到政法委零余额账户,由政法委负责用于支付各乡镇禁毒专干工资及禁毒办的各种办公费用,本年度已全部支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禁毒补助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禁毒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禁毒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分值100分,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和公开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项目绩效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制度保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工作,严格审批每一笔专项资金支出,坚决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发生;三是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根据资金用途和项目的目标任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责任到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资金281200.00元,全部是上级补助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将全县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等功能接入疫情防控指挥部总高度室,建立围绕人防、物防、技防的综合管控模式,实现调情防控和边境边界管理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提升全县疫情防控体系效能,实现稳住面、防住线、守住点、盯住网、看住人、控住事的总要求,促进县域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实现数据采集规模化、智能化、科技化、精细化,实现平台资源共享,将各类技防资源接入综治中心数据平台,实现对各类要素、信息数据的管控,汇总研判、关联比对、智能分析、预警报警,为维护龙陵和谐稳定,边疆繁荣,确保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大技术保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额拨到政法委零余额账户,由政法委负责用于支付疫情指挥部总调度室购置各种办公设备及物资采购,本年度已全部支付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资金。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分值100分,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和公开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项目绩效报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强化制度保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工作,严格审批每一笔专项资金支出,坚决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发生;三是明确目标,细化责任。根据资金用途和项目的目标任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责任到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县政法委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设办公室、综治维稳室、禁毒协调室、执法监督室、政治处5个处室。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县委政法委2020年工作要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开展全县政法工作,整理归纳出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613765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7658.95元,占总收入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55138.23元,增长40.05%。2020年决算支出5432860.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32860.95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3714434.95元,占总支出68.37%;项目支出1718426.00元,占总支出31.63%。与上年对比增加910340.23元,增长20.1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法委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政法委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委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 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② 实施阶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③ 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政法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2)过程情况分析

政法委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部门预算根据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取得了一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相关处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委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责任目标考核中。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委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等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科学合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