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0-0916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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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龙陵、法治龙陵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四是协调指导督查维稳处突事务,维护安全;五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六是指导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七是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县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八是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指导县法学会工作;九是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来,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政法委的指导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稳步推进平安法治龙陵建设,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按照关于平安龙陵建设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有效防控各类风险,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动龙陵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382,52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2,520.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09969.36元,下降24.34%,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经费,增加收入95768.35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收入1505737.7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22,520.72元。其中:基本支出3,768,100.72元,占总支出的83.32%;项目支出754,420.00元,占总支出的16.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969.36元,下降19.99%,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经费,新增基本支出95768.35元;
2.日常公用经费,新增基本支出335842.29元;
3.综治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111300.00元,这项2019年决算放在基本支出;
4.预备役一营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0元,这项2019年决算放在基本支出;
5.禁毒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93120.00元;
6.扫黑除恶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57430.00元;
7.资本性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459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8,100.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1610.64元,增长12.94%,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经费,新增基本支出75768.35元;
2.日常公用经费,新增基本支出335842.29元;
3.见义勇为奖励金,新增基本支出200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72%,人均175969.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28%,人均59538.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4,42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1580.00元,下降67.43%,主要原因分析为:
1.综治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1113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这项今年决算放在基本支出;
2.预备役一营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这项今年决算放在基本支出;
3.禁毒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9312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扫黑除恶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5743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资本性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459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2,52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29969.36元,下降19.99%,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经费,新增基本支出95768.35元;
2.日常公用经费,新增基本支出335842.29元;
3.综治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111300.00元,这项2019年决算放在基本支出;
4.预备役一营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0元,这项2019年决算放在基本支出;
5.禁毒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93120.00元;
6.扫黑除恶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57430.00元;
7.资本性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459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13,32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各种商品和服务资金3393326.43元、见义勇为奖励金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52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预备役各种办公费用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4,4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主要用于禁毒工作办公费用14880.00元、禁毒专干工资360000.00元、扫黑办公宣传费用29954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79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245397.48元、退休人员办公经费24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45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112701.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1749.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2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630.00元,完成预算的9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30.00元,完成预算的95.7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执行,今年接待省市督查、调研工作减少一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64.00元,下降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00元,增长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9.00元,下降3.5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今年接待省市督查、调研工作减少一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00.00元,占56.22%;公务接待费支出57,630.00元,占43.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上下级联系工作,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6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6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督查、检查工作、接待上下级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2,604.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5842.29元,增长54.45%,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广告宣传的费用增多;二是扶贫工作对出差增加;三是今年开会接待乡镇的多一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9205.60元;邮电费2637.77元;差旅费67701.00元;公务接待费56310.00元;委托业务费166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00.00元;其他交通费156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42862.12元,其中,流动资产72384.40元,固定资产170477.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3993.2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7320.00元,固定资产减少16673.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2862.12 | 72384.40 | 170477.72 | 43518.38 | 126959.3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07.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97.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综治维稳工作经费80000.00元,全部是上年结转额度。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龙陵政法委成立自评小组,确保各种经费专款专用,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得到提高,并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还制定了相关的绩效自评工作制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80000.00.00元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额拨到政法委零余额账户,由政法委负责用于支付各种办公费用及宣传费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时上报项目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扫黑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扫黑工作经费299540.00元,县级下达250000.00元,上级补助4954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龙陵政法委成立自评小组,确保各种经费专款专用,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得到提高,并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299540.00.00元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额拨到政法委零余额账户,由政法委负责用于支付扫黑办各种办公宣传费用及设备购置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时上报项目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禁毒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禁毒工作经费374880.00元,全部是上级补助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龙陵政法委成立自评小组,确保专款专用,并促进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374880.00元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额拨到政法委零余额账户,由政法委负责用于支付各乡镇禁毒专干人员工资及各种宣传等费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时上报项目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县政法委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设办公室、综治维稳室、禁毒协调室、执法监督室、政治处5个处室。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法委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438252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2520.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1409969.36元,增幅24.34%。 2019年度支出合计4522520.72元。其中:基本支出3768100.72元,占总支出的83.31%;项目支出754420元,占总支出的16.68%;与上年对比减1129969.36元,减幅19.9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法委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政法委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②开展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自评,上报财政局审核。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政法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2)过程情况分析
政法委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取得了一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全面清理政法委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算2019年的业务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有些不可预估的临时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培训、学习等只能申请调整解决,绩效管理中,还没有更好地和其他部门融会贯通。今后,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织质量和水平,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部门外部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资金风险与责任管理;二是贯彻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三是采用工作考核、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完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清理预算单位的经常性业务,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做好单位预算工作,为领导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5)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绩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项目支出等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科学合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