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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04_A/2017-092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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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龙山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财务管理上严格遵照预算计划执行,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增收节支,开源节流;2.账务处理上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做到原始凭证及时传递,保证凭证审核、装订、存档等后续工作;3.配合做好各项审计监督工作,提供真实数据资料,对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帮助,保证审计监督工作顺利进行;4.做好了各应种收款的清收工作;5.对区域内各种预算、专项资金进行了监管,按季报送监管资金台账和报表;6.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盘点,由单位财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和财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做到家底清楚,按照清查结果和规定程序办理盈亏资产的调账,使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7.按要求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能直接支付的按要求直接支付到单位及个人,不能直接支付的采用授权支付,由报账员和单位个人先垫付资金,再使用公务卡办理结算业务;工资在建行开设工资代发户,未纳入工资统发资金及付农户的各种补助资金,都转工资代发户由建行代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山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龙山镇人民政府、人大、党委、纪委、社会团体。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龙山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龙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包含龙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利工作站、畜牧兽医工作站)、林业工作站、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山镇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行政工勤无编制),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村社区干部78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至2016年11月退休人员60人。2016年12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人员相应减少。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其中:2016年公车改革,公务车封存处置4辆,因未办理固定资产核减手续,固定资产价值未减少,年末车辆未减少。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551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46.84万元,占总收入的98.71%;政府性基金收入71万元,占总收入的1.29%。比上年4509.11万元,增加1008.73万元,增长22.37%,原因是上级专款增加,税收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394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3.68万元,占总支出的54.36%;项目支出1801.41万元,占总支出的45.6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各预算单位及村社区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3.68万元。比上年1742万元,增加401.68万元,增长23.05%,增加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基本工资调标增资,改革性补贴增资,村官、村干部增资等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主要是增加了税务事业费,2015年税务事业费用于项目经费,2016年税务事业费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用于保障各预算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1.41万元。比上年1991万元,减少189.59万元,减9.52%,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还在实施中,项目工程款未支付形成结余。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芒麦卫生室建设工程8万元,核桃坪村办公楼维修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4.05万元,黑坡、河头、芒麦道路维修补助3万元,新下寨道路改扩建补助1万元,基层活动场所建设及党建经费100万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教育经费145.19万元,赧场社区赧木寨组文化体育广场建设试点工程12万元,阿昌族传统文化专项经费0.84万元,第一批文化建设费预算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示范点建设经费5.3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3.09万元,日照中心及龙华附属工程补助资金20.63万元,新下寨维修卫生室补助资金1万元,村卫生室建设补助资金28.06万元,垃圾焚烧炉建设缺口资金20万元,集镇维护资金29.55万元,龙山社区上路人饮工程建设缺口资金5万元,新下寨村邦汉组公路改扩建补助资金5万元,烤烟生产扶持经费89.8万元,胡蜂、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经费7.4万元,集中烧香森林防火设施建设1.64万元,水毁工程款10万元,云山社区下坪蓄水池建设补助资金0.5万元,白塔社区修建公厕、修路补助资金1.5万元,精准到户扶贫产业补助资金11.11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9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前期费179.21万元,省管党费扶持贫困村党员活动室建设资金70万元,龙山镇白家寨村活动场所建设资金30万元,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6.38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38万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性资金442.98万元,公益事业建设及道路维修120万元,易地搬迁工作经费6.8万元,基层活动场所建设5.77万元,云山社区吴家沟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万元,芒麦村森林防火通道建设缺口补助资金37.98万元,核桃坪壮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25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16.42万元(其中核桃坪中华蜂种苗购买10万元,白家寨村付办公家具购置费3.21万元,核桃坪网店建设3.21万元),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万元,农村道路建设资金10万元,2015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芒麦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款50万元,2014年扶持较少民族资金芒麦尖山脚村村通公路建设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山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5.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5%。比上年3251万元,增加684.09万元,增长21.04%,主要原因上级专款补助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41.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77.51万元,基层活动场所建设、党建经费等126.05万元;

2.国防(类)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6万元;

3.公共安全(类)支出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11.5万元;

4.教育(类)支出16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1.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2万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145.19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3.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49万元,文化基础设施建设18.1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45.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9万元,公益公墓、日照中心及龙华附属工程23.72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8.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43万元,村卫生室建设29.06万元;

8.节能环保(类)支出4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垃圾焚烧炉建设、集镇维护49.55万元;

9.城乡社区(类)支出4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0.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86万元;

10.农林水(类)支出193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426.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5.98万元,易地搬迁项目、边转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农村道路建设、水毁工程等1322.7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万元;

12.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6万元;

13.其他(类)支出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72万元(其中:2014年项目22万元,2015年项目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山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58.98万元,完成预算的96.69%。其中:龙山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龙山镇的“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8.98万元,比上年62.11万元减少3.13万元,减5.03%,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82万元,比上年21.45万元减少0.63万元,减2.9%;公务接待费38.15万元比上年40.66万元减少2.51万元,减6.17%。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以来,今年支出比上年略有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2万元,占35.3%;公务接待费支出38.15万元,占64.7%。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2万元。其中:201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8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1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8.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没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山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12万元,比上年195.19万元,增加53.93万元,增长27.63%,主要原因:财政所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镇政府各村及小学安防系统工程安装费、扶贫攻坚演出费、市运会经费增加,党委“两学一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手续费101.13万元,水电费2.96万元,邮电费及移动互联网专线服务费16.62万元,差旅费3.62万元,维修费6.66万元,会议费35.88万元,培训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8.81万元,专用材料费0.61万元,劳务费1.08万元,工会经费5.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2.8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财政所补助芒麦村帮扶户养鸡产业发展金),办公设备购置费16.39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决算情况:龙山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88.16万元,其中:货物185.55万元,服务2.61万元。龙山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实际采购金额185.32万元,其中:货物183.05万元,服务2.27万元。

2.资产占有情况:龙山镇2016年末资产总额1384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55.28万元(结余大的原因主要是年末拨入城市建设征地费尚未支付),固定资产757.49万元,在建工程336.24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龙山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