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30/2016-092806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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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政策,监督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⑵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龙陵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市对龙陵县的转移支付。
⑶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⑷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⑸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
⑹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协调金融服务有关事宜,监管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订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承担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⑺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⑼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⑽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⑾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⑿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部门财务活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⒀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⒁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⒂拟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出资人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⒃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依法治税,稳步提升财政实力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认真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效改进征管方式方法;依法组织收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实现年初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对重点税种和重点税源的跟踪管理,建立财政收入动态监控机制,努力提高收入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到应收尽收。
2、注重财源培植,大力支持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积极培植壮大财源。一是推动工业跨越发展。安排25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业项目申报及招商引资、重大工业产业化项目技术改造和创新、节能降耗、工业循环经济等的资金补助和奖励,鼓励企业积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能效益,切实增强骨干税源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二是推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加大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旅游、交通运输及文化等带动性强、聚集效应明显的产业项目,积极支持企业创立和培育品牌,不断提高第三产业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三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段家坝水库、红旗桥至龙山卡红色旅游公路、龙玉大道改扩建、松山大遗址公园、龙山湖公园、东坡公园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建设。安排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支持各部门扎实做好项目可研、储备及申报等工作。四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开展“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共安排补助资金480万元,培育微型企业200户,有力助推了我县非公经济发展。
3、注重改善民生,有力保障民生支出
集中财力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现了学前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全覆盖,不断加大校舍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二是及时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金,切实保障救灾救济、就业和再就业等支出。三是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全年住房保障支出12913万元。四是大力发展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事业,及时兑付城乡贫困医疗救助、新农合、奖优免补等资金,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是努力整合各类支农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保障。六是加大对政法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大要案办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经费保障力度,全县公共安全支出6520万元。七是加大节能环保支出,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全县节能环保支出4966万元,同比增支861万元,增长21%。
4、注重依法理财,积极推进财税改革
一是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预算执行中不出台新增当年支出政策,落实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的要求,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农田水利建设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11项政府性基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大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和进一步控制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共清理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4038万元,清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历年滚存政府性基金1970万元。三是以建设“阳光财政”为目标,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完成全县预决算公开,督促10个乡镇76个预算部门完成了2015年预算及2014年决算公开工作。四是积极清理和置换存量债务。通过清理甄别、审计认定,共争取到债券置换政府性债务本金57520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县2015年政府性债务的偿债压力。五是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经梳理核实,全县在2014年以前出台执行了6个优惠政策,涉及财政支出优惠18项,政策文件主要涉及招商引资、工业跨越发展、旅游产业发展、黄龙玉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领域。六是深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10个乡镇均已开展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实现了预算执行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同时积极推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以实时动态监控为重点,事前威慑、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全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共预警244条支付信息,拦截资金790.6万元。七是组织10个乡镇对新修订的《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培训,对难点、疑点进行学习研究,切实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做好前期工作。
5、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政管理
一是制定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案》,采取点面结合、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全县6个乡镇、77个县直预算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以送检方式重点检查单位2个。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帮助和督促被检查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促进全县预算单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二是推进绩效评价管理。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专项资金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委托中介机构对部分县直部门、部分乡镇开展了专项资金支出及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成对201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评价的县(市)中,评价结果获得全省第一名,获得省级项目奖励和增量资金1911万元。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印发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后各方当事人工作职责的通知》、《龙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制度上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2015年审批和监管物资、服务、工程等各类采购739批次,完成单位申报审批采购预算资金806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87.3万元,增长58.8%;实际采购金额737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03.9万元,增长54.5%;节约资金690.2万元,综合节约率8.6%。
6、注重整体推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进一步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信贷投放,支持蔗糖、茶叶、石斛、黄山羊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二是围绕银行重点支持方向,抓牢抓实融资工作。今年以来,重点围绕政策性银行支持方向,加大项目融资力度。2015年,申报县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贷款需求23.32亿元,目前已获批13.42亿元,到位资金9.52亿元。三是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县域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县域金融体系。四是“三权三证”抵押融资有序推进,全县10个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均已开展业务,全年“三权三证”抵押贷款预计发放2500万元。五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黄山羊、石斛种养殖保险条款已获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总公司批准,并于7月1日开始试点实施。12月末,已承保黄山羊6577只,保费收入32.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6.6万元,已赔付45.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财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是一个独立行使财政监督的政府职能的独立核算机构,2015年末在职职工55人,退休17人,内设机构24个,局领导9人,股室领导24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收入91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0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65.4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支出1069.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66万元,占总支出的27.45%;商品和服务支出385.18万元,占总支出的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9.71万元,占总支出的33.62%,其他资本性支出31.38万元,占总支出的2.9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327.94,增长44.8%,主要原因基本工资调标、补发调标增资数及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晋升职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主要原因为年初安排的一事一议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财政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9%。与上年对比增资337.94,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调标、补发调标增资数及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晋升职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4.农林水支出19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5%。主要用于相关涉农工作业务经费及龙陵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开展石油价格补贴相关工作;
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国资公司工作经费;
7.金融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金融办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财政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5.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0.9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0.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财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财政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4.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财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约3000人,接待费开支60.9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30.6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财政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55.63,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龙陵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支出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发生政府采购支出67.7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61.64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购置;服务采购6.07万元,主要是涉及全县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部门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龙陵县财政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