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30/2016-092806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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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龙陵县接待公室负责本县以上领导莅龙检查指导工作及外来本县参观考察的领导、专家、教授、学者、宾客的接待工作。参与我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有关专项接待任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接待范围内来客的接待方案和接待安排,上报县委、县政府分管接待工作的领导审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接待工作的原则、规定。负责安排接待食宿,下达接待任务,并督促检查接待方案的落实。按规定标准审签帐单,并汇总报告县委县政府。负责整理接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接待工作小结。安排重大接待任务及接待费用的预算、支出和财务管理。抓好接待内部管理,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接待能力和水平。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为做好各项工作,完善接待服务,提高接待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接待办公室设置独立核算机构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接待办公室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 10名(含工勤5名),事业编制5名。现接待办公室2015年末实有12人,其中:公务员3人,工勤5人,事业4人。2014年实有12人,其中:公务员3人,工勤5人,事业4人。 2015年与2014年实有人数一致,期末实有人数为12人。
本单位年末实有车辆数为三辆,均为在编车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3万元,占总收入的12.06%(其中:基本支出45.03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3月份下达专项接待经费400万元整,占总收入的91%,年末,在专项接待经费中追减预算结余资金,金额为40.3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为18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39.60万元,其中,2010301款项为429.86万元,2010399款项为9.75万元,与财政部门对账一致。2014年决算结转结余为18.05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451.53万元,零余额账户结余为6.12万元,已全部返还财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451.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龙陵县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没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接待办公室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为45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商品和服务支出38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其他资本性支出为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龙陵县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不存在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5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减少支出177.12万元,主要减少部分为专项接待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1.5万元,占一半公共财政预算的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接待办公室“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36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9万元,公务接待费362.8元整。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度决算数减少171.4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专项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接待办公室不存在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接待办公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龙陵县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14批次,6083人,全年承担了全县公务接待费用为362.8万元整,比去年减少165.3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7.12万元,减少部分主要为专项接待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龙陵县接待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