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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30/2016-0928059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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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龙陵县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70号和《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县统计局成立龙陵县统计执法大队增加人员编制事宜的批复》(龙机编发〔2014〕28号)精神,龙陵县统计局是参加编制部门决算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龙陵县统计局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负责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地方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牵头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5.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7.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业务指导,做好全县统计人员培训和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锲而不舍地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2.做好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以统计信息、分析等形式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共编发统计分析31期,统计信息46期、统计简报81期。

3.做好新开工项目和规模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入库统计举证和新纳规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全年共组织新开工项目入库158个,入库申报成功率达100%;组织申报规模企业12户,其中新建企业6户、下升上6户,全县“四上”企业达64户,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和就业统计调查等“五项”改革,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5.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等各阶段工作,共印发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300份,及时兑现了县级三经济普责任状考核结果。超前谋划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及时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普查经费纳入了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圆满完成了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调查准备、业务培训、入户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6.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把普法工作融入具体统计业务工作,利用年报会、部门联席会、专家讲座等切实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22场次1378人次;以“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百局千人进万企”调研活动为契机,通过短信、发放告知书、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64户联网直报企业和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及时纠正统计工作中不规范行为。

7.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改版充实《统计年鉴》、《国民经济月进度指标》等权威统计产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紧盯宏观经济走向,密切跟踪国家、省、市的发展态势,加强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及时收集周边县区情况,认真做好年度计划目标进度以及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点对点地提出预警信息和工作建议,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8.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执行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龙陵县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通过工作督导、考核引导等方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统计”的职责,及时报送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统计、财务、业务资料和行政记录,部门统计与政府综合统计进一步衔接和匹配;着力提高统计分析研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经济发展态势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得到提升。

9.全面完成了各项专业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报。以服务业统计改革为抓手,成功纳入统计的重点服务业企业1户,启动了月度统计调查制度,各专业报表得到高质量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统计局决算总收入26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6.83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兑付到10个乡(镇)2015年统计规范化考核奖金达10.5万元,比2014年增加0.9万元;二是2015年我县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比2014年少3万元;三是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净增26万元;四是2015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比2014年少27.74万元;五是2015统计年鉴印刷经费比2014年少3万元;六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兑现2014年年固定资产及项目前期工作奖、2014年社会经济目标考核奖,人员经费收入增加3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9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0万元,占总支出的88.88%;项目支出32.30万元,占总支出的11.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6.4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一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6.40万元;二是受物价增长和增加差旅费报销标准,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7.70万元。三是2015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比2014年少17.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龙陵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20万元。比上年增加74.10万元,增长40.29%,主要原因:一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6.40万元;二是受物价增长和增加差旅费报销标准,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7.70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0万元,减少32.26%,主要原因是2015年所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没有2014年多。2015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和兑现目标责任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4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一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6.4万元;二是受物价增长和增加差旅费报销标准,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7.7万元。三是2015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比2014年少1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3%。主要用于:一是兑付到10个乡(镇)2015年统计规范化考核奖金达10.5万元;二是2015年我县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支出24.1万元;三是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支出22.5万元;四是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支出经费26万元;五是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32.3万元;六是村级统计员补助经费7.3万元;七是信息化建设县级配套经费和网络租用费7.1万元;八是日常统计工作经费18万元;九是发放2015年在职人员工资、兑现2014年年固定资产及项目前期工作奖、2014年社会经济目标考核奖,人员经费支出10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30.6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0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农村贫困监测统计工作。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统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1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统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5.17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15年日常统计、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统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800人,接待费开支12.18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统计部门人员、乡村统计员、企业统计员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4万元,比2014年增加21.35万元。主要是:一是从2015年6月1日起差旅费报销标准提高,差旅费增加7.4万元;二是我局2015由于办公室搬迁和相关统计调查工作的需要,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13.35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我局2015由于办公室搬迁和相关统计调查工作的需要,2015年政府采购固定资产金额是14.75万元,全部是分散采购,所用资金全部是财政资金。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统计局情况说明里没有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龙陵县统计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