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30/2016-092805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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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贯彻落实行政自身建设“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3.协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96128”政务专线、政务信息岛“一网一线一屏”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
4.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对外开放。
6.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7.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县政府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8.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9.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10.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县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种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11.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负责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管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传送个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推动政务体系良好运行。2015年6月,政务服务管理局迁至新办公大楼,同时实现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28个部门进驻中心设置窗口,进行事项办理服务,进驻的行政审批达202项,进驻单位与入驻工作人员签订授权委托书,进驻率和授权率达到100%,首次完成“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目标。乡级按需设置劳动保障、民政、计生、国土、林业、小额信贷等窗口;村级为民服务站创新服务方式,逐步形成了“小机构大服务”的工作格局。
2.投资项目实现集中审批。制发了《龙陵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龙陵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代办制度(试行)》,明确了审批范围、管理模式和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涉及部门按照服务前移的要求,以电子政务网络系统作为操作平台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出具审核结果,实现“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三级联动、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同时利用窗口现场服务质量评价、群众监督评价、网上评价系统等平台统计分析服务效果,完善行政监察职责,加强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全过程的监督,扩宽效能监察。
3.稳步推进网上大厅建设。2015年初,及时召开全县网上大厅业务培训会,全面指导培训各部门熟悉网上大厅业务操作。按照梳理完成一项录入一项的原则,我县27个部门按时完成了全部291项事项的录入入库工作。2015年我县网上大厅网站页面和核心栏目创建完成,各栏目内容准确充实,人员配备到位,平台网络运行平稳,联审视频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网络接入已全部完成,网上大厅于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4.公共交易规范运行。一是以组织建设为前提,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发改、住建、交通、水务、财政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相关部门的职能中剥离出来,实现决策、监管、运作的分离,避免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因职责不清而出现的推诿、扯皮等问题。二是以完善交易中心为基础,在功能设置上实现“四有”(即开标室、交易信息发布区、集中办公窗口、专家休息室);在管理上建立了“四大系统”(即信息发布系统、评标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在运行上做到“四到位”(即交易活动流程到位,交易活动备案到位,交易活动全程记录到位,交易活动监管到位。三是以程序审批为重点,规定县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和3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必须进行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及时发布招标公告,随机抽取专家评委,确定中标单位后,在互联网上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并及时签订合同。四是以监督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以建设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制定完善了23个规章制度,严把前期资料备案关、招标文件审核关、招标信息公开关、招标程序监督关、投标企业诚信关、拒腐保廉预防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是一个独立核算部门,2015年末在职职工14人。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自成立以来,按上级要求,目前已形成“两局三中心四股室”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名;
实有车辆编制1个,在编实有车辆无。
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收入33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0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69.57%,年初结转和结余102.81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30.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支出337.8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7.6万元,占总支出的25.92%;事业运行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5.9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230.27万元,占总支出的68.1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3.01%,主要原因人员比去年增加3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03%,主要原因进驻大厅窗口人员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214.4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主要原因为单位有在建工程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57%。与上年对比增资80.5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有在建工程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务服务支出337.87万元。其中,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6.38%,与上年相比增加13.01%,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3人。其中基本工资31.61万元,津贴补贴19.23万元,奖金8.52万元,效绩工资2.63万元。商品和服务公用经费支出6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6.15%。其中办公费23.59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0.89万元,邮电费4.54万元,差旅费3.62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3.18万元,专用燃料费0.02万元,劳务费17.24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3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1.9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量增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用车1辆(借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约450人,接待费开支3.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8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9.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我局搬迁办公大楼,进驻的窗口单位增加,办公用品购置量也随之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上年末资产总计306.81万元,今年末资产总计1240.81万元,比上年增934.0017.13元,增幅30.44%,原因是我单位2015年新购买了办公设备,新建房屋大部门是地方政府债务支付,办公用房装修用融资方式付款。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部门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