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30/2016-092804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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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地质勘查、测绘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龙陵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地籍测绘科、耕地保护利用科、矿产资源管理科、规划科、地质环境科、政策法规科8个职能科(室)、1个执法监察大队、10个派出机构和2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真抓实干,用地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及时组织用地报件。有效保障“稳增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民生建设、新型城镇化、产业建设、低丘缓坡试点、扶贫开发等方面项目用地。共上报审批龙陵县段家坝水库工程建设项目、龙陵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龙陵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征收、龙陵县2015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征收等5个项目用地,申请用地面积821.4465亩。2015年成功获批项目4个,占上报项目总数的80%,获批用地809.88亩,占上报用地总面积的98.59%。共上报农户建房用地6批239.352亩,涉及10个乡镇124个村(社区)委会942户农户,全部取得用地批复,获批面积239.352亩。二是依法依规供应土地。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5宗,面积14.39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5396.11万元。其中挂牌出让12宗,面积13.17公顷,出让价款4972.33万元;协议出让19宗,面积0.97公顷,出让价款190.97万元。拍卖出让14宗,面积0.24公顷,拍卖价款232.8万元。共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4宗,面积373.72公顷,收取划拨土地价款1291.9万元。划拨土地用途涵盖公路、科教、医疗卫生、公共设施、公园绿地等。在已获批准的建设项目中,不存在欠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情况。三是加大工作协调,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及时保障。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地灾评估等前期要素保障工作,确保了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顺利报批。四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处置闲置土地。对平达乡农机站、龙陵公路管理段龙山镇五板桥等2宗国有土地进行了收回,收回面积15亩。对2009年至2013年供应土地中闲置的11宗208.49亩土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处置闲置土地。目前已督促动工9宗,无偿收回2宗。五是积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的7人全力做好龙瑞高速、龙玉大道、龙山湖建设项目、五板桥棚户区改造、城市集镇等国家和省、市、县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共征收土地658.26亩,兑付补偿费7403.06万元。六是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稳步推进。龙山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第一期第一批)建设项目已动工建设项目3个,完成供地面积13.0809公顷。黄草坝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新建自来水厂项目、泰康石材综合开发项目主体工程推进顺利。龙陵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极斛公司石斛加工项目等计划入驻项目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2.以人为本,地质矿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1)严格管理,提高矿政管理水平。一是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应收尽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88.91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6万元。二是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采矿权许可证年检工作。对辖区范围内39家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年检,年检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管理,加强巡查检查,积极配合对黄龙玉矿区进行了专项整治,私挖滥采现象得到遏制。三是积极协调办理矿权许可证。共办理采矿权延续发证30件(省级发证7件、县级发证4件)、新立采矿权发证2件(县级发证)、采矿权变更登记2件,办理探矿权延续发证12件、注销登记2件。受理延续申请12件。组织安监、水务、林业、环保等部门对龙陵县宏顺祥矿业有限公司龙山核桃坪萤石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了联合审查验收。四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继续做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工作。对全县处于生产状态的17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储量测量、核实。五是徐家寨高岭土矿详查项目顺利通过了省级审查。六是完成了地热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填补了地热矿产资源矿权管理的空白,为科学开发、可持续利用温泉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七是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第三轮矿规编制工作。八是积极做好矿产资源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工信部门做好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对现有的2家露天煤矿拟关闭1家:大坝煤矿,通过前期工作后,企业目前正在整改,待达到关闭要求后进行验收;保留1家:镇安煤矿,已办理采矿证延续手续,目前在进行转型升级准备工作。
(2)加强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及时调整充实组织机构,明确防治工作责任。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组长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2015年度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2015年度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并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按照“十有县”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进行造册登记,建立防治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认真开展隐患点巡查排查、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群测群防等工作,强化防治工作。二是加大滑坡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申报及实施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江乡大汉坝村梅子树滑坡搬迁项目、碧寨乡坡头村硝塘滑坡搬迁项目等9个项目完成搬迁,搬迁农户442户,争取资金884万元。龙山镇杨梅山孙家寨滑坡搬迁项目、木城乡乌木寨滑坡搬迁项目等4个项目有序推进,已完成搬迁55户,占总户数146户的37.67%,争取资金292万元。龙江乡歪坡滑坡搬迁项目、碧寨乡杨梅田村上下回龙滑坡搬迁项目等3个项目完成迁入点“三通一平”工作,计划搬迁71户,争取资金142万元。象达乡棠梨坪村查家窝滑坡搬迁项目、平达乡安乐牛圈山滑坡搬迁项目等2个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计划搬迁29户,争取资金58万元。平达乡下陆根一期治理项目等2个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完成投资35万元。龙山镇芒麦村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正在进行招投标,争取资金626万元。平达乡下陆根二期治理项目、镇安镇八〇八村打香坡应急治理工程等3个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争取资金181.59万元。镇安镇邦别大寨子滑坡治理项目纳入省厅项目库,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腊勐河泥石流沟治理项目、镇安镇镇宝大寨子滑坡治理项目等2个项目纳入省厅项目储备库,正在进行可研编制工作。象达乡棠梨坪村大河边二组应急治理项目、腊勐乡大龙村沟帮脚组应急治理项目等4个小型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招投标。
3.依法行政,执法监察和法规宣教工作进一步推进
(1)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对人民群众进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资源的意识。通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保护国土资源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保护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2) 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加大巡查力度,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共开展动态巡查117次,发现土地、矿产违法行为71起,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71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2份。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3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5件,矿产违法案件8件,已全部结案。共收缴罚款人民币11万元,没收建筑物175平方米、基柱14根、钢梁25根,没收矿产品45792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395.05平方米。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占地和违法采矿现象,营造了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秩序。二是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按时完成任务。全县共有土地疑似图斑242个,面积1623.8亩,经合并分割后有241个图斑,其中,合法图斑230个,违法图斑11个。经过核实调查、整改查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03%。7个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中,合法图斑2个,违法图斑5个,已立案查处5个,制止违法行为5个。
(3) 做好信访及县“两会”代表委员提案建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要求,以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共处理群众来信3件,接待群众来访6批20人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其中来信10件,网上信访2件。对上级的批示件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均按时办结,牵头组织农业、林业、信访等部门及涉及乡镇对龙山镇杨梅山孙家寨三组与杨梅山四组土地权属争议、龙新乡蚌渺村新街杨世才杨体贤与杨财从土地权属纠纷、勐糯镇街子高芹仙与赵兴朝土地权属纠纷等5起矛盾纠纷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并及时提出调查核实报告和处理意见报政府,办结率达100%。对县领导的批示件和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
4.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及实施力度,项目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扎实推进并完成年度中低产田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任务。碧寨等2个乡土地整治(兴地睦边)项目、龙江等2个乡镇土地整治(兴地睦边)项目、碧寨乡滥坝寨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勐糯等2个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正在整理有关内业资料。象达等2个乡土地整治(兴地睦边)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扫尾建设。开工建设勐糯镇勐糯等4个村土地整治(出让金)项目,勐糯等2个乡镇勐糯等5个村土地整治(中低改)项目规划设计上报省国土厅审查。二是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我县共实施增减挂钩试点项目2个,分别为龙陵县碧寨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龙陵县勐糯镇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其中建新区总面积40.2093公顷,已经及时完成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在线备案。拆旧区规划复垦面积36.54公顷,其中勐糯镇规划复垦面积15.22公顷,已全部完成复垦,碧寨乡规划复垦面积21.32公顷,已完成复垦面积11公顷。
5.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依法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严格履行土地登记的各项程序,依法办理各类土地权利登记发证工作。共办理国有土地初始登记64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02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399宗,抵押金额6.18亿元。二是农村集体土地“两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顺利。2015年市级下达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发证目标考核任务为1500宗,实际完成发证1500宗。全县应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面积1214.2公顷,已开展地籍调查面积1187.1公顷;应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宗数61123宗,已开展调查宗数59647宗。应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面积81.9公顷,已开展地籍调查面积81.9公顷;应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宗数1637宗,已开展地籍调查宗数1637宗。三是圆满完成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片块1546个,面积59.9万亩,比划定前增加694.35亩,划出基本农田6486.3亩,划入7211.4亩。共制作安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牌2块、标志碑10块,埋设界桩4100根。四是及时启动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准备工作。通过开展以上工作,将进一步摸清我县国土资源概况,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2.龙山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3.勐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镇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5.腊勐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6.龙新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7.象达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8.龙江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9.碧寨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10.木城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11.平达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12.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13.龙陵县土地整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工勤3人,暂定编5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0人);在职在编人数实有行政人员 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决算总收入733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5.19万元(其中基金收入5883.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交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4年度(7966.31万元)相比,收入减少631.12万元,减少7.92%,减少原因为2015年是兴地睦边项目最后一年,资金在以前年度完全下达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243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61万元,占总支出的11.39%;项目支出11020.26万元,占总支出的8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4年相比,支出增加3532.17万元,增加39.67%,增加原因为以前年度项目在本年度实施完成及响应上级部门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要求,加快支出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2.4万元(因列支渠道原因,委托业务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不是维持机构运转费用也列在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中)。与2014年相比,减少96.57万元,减少原因为2015年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减少,同时,由于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有所下降。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20.26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3309.86万元,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在2015年拨付的较多。主要项目设计龙陵县象达等2乡兴地睦边土地整治项目、龙陵县勐糯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出让金项目)、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滑坡治理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27%,与2014年相比增加369.46万元,主要原因为国土部门人员增加,日常事务增多,部分项目资金从公共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4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发退让人员工资。
2.农林水支出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2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是、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一律到局机关廉政食堂进行,不上烟酒等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1.56万元,比2014年(9.73万元)增加1.82万元。增加原因为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因我单位2015年项目多,地质灾害巡查,违法用地巡查、矿产资源巡查等较多,加之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久,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多。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0余批次,约900人,接待费开支9.2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比2014年(10.26万元)减少0.97万元,共接待900人次,比2014年(921人次)减少21人次,人均国内接待103.22元。主要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是、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一律到局机关廉政食堂进行,不上烟酒等规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4万元,比2014年减少96.57万元,主要原因为记账及做决算报表时把地质灾害滑坡、各种中介委托业务费等非机关运行费用支出列支到日常公用经费中,导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用数额较大,可比性不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279.09万元,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导致此项其他支出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占比较大。2015年度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及地质灾害滑坡搬迁补助等支出列入其他资本性支出中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导致此项其他支出在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占比较大。在以后的账务处理中,尽量按照收支功能分类科目书的要求,合理列支各项费用。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部门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