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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30/2016-0928014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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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龙陵县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负责处理 “龙陵县书记县长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准确及时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2.承办市级国家机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人民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与有关部门共同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6.承接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7.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8.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和干部职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9.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办信接访,积极稳妥处理信访问题。2015年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3件次,同比下降26.7%,按时办结198件,办结率94.7%。其中:来信144件(上级转办26件、网上信访108件、来信10件),同比下降29%;来访59批526人次,同比批次减20.2%、人次增27.4%;集体访21批464人,同比批次增50%、人次增45.9%。

2.积案化解情况。全县县级领导包案28件信访积案(热点难点问题7件、信访积案21件),在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和其他县直部门的配合下,其中10件得到有效化解,剩余18件都在化解稳控中。

3.加强网上信访,提高“书记县长”信箱来信办理质量。信访局以关注民计民生和化解矛盾为重点,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回复网上信访事项,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便捷、经济、高效”的优势,切实协调解决了一大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为保持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贡献。2015年,龙陵县网上信访“书记县长信箱”共受理群众来信108件,同比下降27%,按时办结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信访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信访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信访局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7.48万元,增幅33.79%主要原因分析新建龙陵县领导干部视频接访系统,2014年经济目标考核奖增加和人员经费及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100.6万元,占总支出的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2.92,增幅172%。主要原因分析新建龙陵县领导干部视频接访系统,2014年经济目标考核奖增加和人员经费及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信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32万,增幅51%,主要原因分析2014年经济目标考核奖增加和人员经费及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疑难信访补助资金支出占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信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62万元,增幅83%,主要原因分析新建龙陵县领导干部视频接访系统和疑难信访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在10个乡镇接访点共投入51万元,县级接访中心投入55万元,疑难信访补助资金52.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访局部门(单位)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2.92,增幅172%,主要原因分析新建龙陵县领导干部视频接访系统和疑难信访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龙陵县领导干部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和疑难信访补助资金;

2.无外交(类)支出情况;

3.无国防(类)支出情况;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部门(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6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76万元,减幅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公务用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信访局部门(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信访局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01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56万元,减幅22%,主要用于保障到保山出差、乡镇及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地方走访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信访局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535人,接待费开支4.6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2万元,减幅32%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部门业务往来和上访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访局部门(单位)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万元,减幅10%,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