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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30/2016-0928013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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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2015年度决算

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2015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宣传思想和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宣传思想和文化发展规划与计划;研究和提出加强全县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全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学习和宣传,指导全县社会主义科学的研究创作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全县对外宣传工作,并搞好各级媒体的通联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基层宣讲凸显特色,专题活动稳步进行。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擦亮“中国松山·宝地龙陵”名片。内宣工作深入开展,外宣工作拓宽影响,新媒体建设广获好评.舆论引导及时有力,专题宣传效果明显。

3、抓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培育践行。基础保障逐步完善,“中国梦”和公益广告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善行义举榜建设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序展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活跃城乡。

4、围绕中心多措并举,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推进,结合龙陵实际,制定了《龙陵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化产业发展成效明显:一是积极储备、申报文化产业项目;二是政策扶持,示范带动;三是创先争优,树文化产业新形象;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

5、围绕中心拓发展,社科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打造社科工作平台,不断改进和完善《龙陵社科》期刊;有效开展课题研究3;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积极做好“金点子”、“龙陵精神”和“松山精神”表述语征集评选活动。

6、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健全规章制度,提升队伍能力,强化作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宣传部决算总收入8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基本收入829.8,占总收入比重的95.73%;项目收入37.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4.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8.0万元,增幅为26.02%,主要原因是:(1)随着对外宣传力度的增加对外宣传经费也逐年增加;(2)2015年度进行过工资的调整及找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宣传部决算总支出9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7万元,占总支出的98.97%;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1.8万元,增幅为22.99%,主要原因是:(1)2015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2015年度进行过工资的调整及找补;(3)2015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2015年度有10万元的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8万元,增幅为21.73%,主要原因是:(1)2015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2015年度进行过工资的调整及找补。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8.4万元,占12.17%,其中基本工资53.9万元,津贴补贴56.7万元,奖金2.5,社会保障缴费0.8万元,伙食补助费2.1万元,绩效工资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1.2万元,占80.31%,其中办公费81.6万元,印刷费12.1万元,邮电费4.2万元,差旅费12.0万元,会议费2.3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19.1万元,劳务费57.9万元,委托业务费565.3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61万元,占7.26%,其中离休费8.0万元,退休费29.2万元,生活补助1.2万元,奖励金3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费,占0.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宣传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有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为2011年末结转和结余的第二批文产发展资金,于2015年10月28日支付给碧寨金戈土特产品加工厂、龙江群艺刺绣、象达纸伞、镇安土陶、松山旅游小镇等多家文产企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传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1.83万元,增幅为22.99%,主要原因是:(1)2015年度基本支出增加;(2)2015年度进行过工资的调整及找补;(3)2015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2015年度有10万元的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龙陵社科》办刊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主要用于文化创作与保护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他文化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通讯员2014年度二次稿酬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工资。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公务用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宣传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宣传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1.1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到保山及保山范围内的因公出差、外来媒体、记者的接待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宣传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859人,接待费开支19.0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往来部门及外来媒体、记者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宣传部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6万元,增幅为15.9%,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物价也随之上涨,导致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25170.00元,均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同意的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预算内财政拨款。采购明细:(1)两门书柜2个,单价1710.00元/个;(2)三门书柜1个,单价2450.00元/个;(3)联想台式电脑1台,单价4300.00元/台;(4)美能达283黑白复印机1台,单价13600.00元/台;(5)惠普打印机1台,单价1400.00元/台。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不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