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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30/2016-092801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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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政协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理论学习

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座谈会和委员活动组活动等方式,组织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开展了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上来。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国“两会”和省市政协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确保政协工作更好协商民主、更加聚焦中心。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进一步深化了学习教育,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服务意识。四是组织政协常委、专委会主任外出考察学习,开展各界别委员活动,为委员征订《云南政协报》,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及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调研、视察和民主评议工作

1、抓好民主评议工作。3月至10月,组织对全县旅游工作进行民主评议,针对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统一思想,强化领导,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力求开发与保护并重;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宣传,苦练内功,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整合资金,强化扶持,开发特色旅游产品”等建议,相关工作引起了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视,一些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如:编辑出版了《龙陵旅游指南》,规划每年打造3至4个乡村旅游示范点。

2、抓好视察工作。一是对全县温泉资源保护、管理与开发情况进行视察。6月18日至19日,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了龙新黄草坝温泉、镇安热水塘温泉、龙江蚌别温泉和邦腊掌温泉,全面了解全县温泉资源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加快摸清家底、及早编制规划、切实强化管理、找准结合点、搭建招商平台、抓好环境保护”等工作建议。二是对全县茶叶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在对茶叶产业进行了调研、民主评议的基础上,9月29日至30日,组织对全县茶叶发展情况进行视察,提出了“加强领导,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壮大茶叶产业;探索新的运营模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打造特色品牌,提高知名度;规范市场行为,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加大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合理利用资源”等工作建议。

3、抓好调研工作。一是对龙陵黄山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6月2日至4日,组织开展了龙陵黄山羊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提出“提高认识,促产业均衡发展;制定标准,促产业规范运行;强化保种,促产业品牌提升;建好龙头,促产业链延伸;加大扶持力度,促产业持续发展”等建议,一些工作得到落实。如:龙陵黄山羊产业领导小组对做好保种工作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保种工作。二是对全县农村垃圾处理情况进行调研。4月28日至30日,组织开展了全县农村垃圾处理情况的调研,提出“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机构,配强人员;整合资金,探索管理模式;科学规划,创新工艺;建章立制,督促问效”等工作建议,引起了部门、乡镇和村组的重视,助推了农村环境的持续改善。三是对全县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进行调研。6月8日至10日,组织开展了全县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的调研,全面了解2013年以来全县开展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的情况,提出“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提高;机制再完善、责任再落实;措施再强化、治理再用力;效果再跟踪、监督再加强;外宣再拓展、内宣再提升”的工作建议。四是对全县“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工作进行调研。9月1日至2日,组织开展了全县“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工作情况的调研,提出“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完善保障机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建立评估及登记制度,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金融产品,扩大金融服务面;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农户认知度”等建议,有力推动各项金融改革创新措施的落实。五是对象达侨乡小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为推动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作出的对象达侨乡小镇在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历史人物故居保护、集镇规划建设等发展方向上的部署落到实处,9月9日组织开展了象达侨乡小镇建设情况的调研,提出“落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抢抓机遇,促进规划实施;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培育产业,增强发展后劲;做精文化,打造侨乡品牌;加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等建议。六是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8月11日至13日,组织开展了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提出“示范区建设规划要与精准扶贫、“十三五”规划相结合,因时因势、因族因宜制定示范区建设详规;加快制定人才培养奖励机制,保护和激励民族文化传承人更好的传承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建议,努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七是对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进行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超前布局,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选准路子;强化管理,盘活资产;强基固本,推动发展;细化方案,加强督查”等建议,积极为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协助省、市政协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民营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情况、民族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进行调研7次,及时将调研过程中委员和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反馈。

(三)创新协商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政协委员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重要问题,积极开展协商议政。一是探索建立全委会整体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办公会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五位一体”协商格局,丰富协商形式,提高协商质量。在全会协商上,注重发挥委员的作用,通过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协商,举行大会发言,对全县中心工作和各界别、各领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专题协商上,年初确定县政协常委会年度调研、视察、评议课题,在完成调研、视察、评议后形成报告提交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在重点协商上,注意对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意见建议报送有关部门,推进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提案协商上,落实好《龙陵县政协提案续办续复工作制度》、《龙陵县政协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办法》,增加提案办理协商密度,强化提案办理督促检查,推进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二是突出“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要求,对事关全县发展的大事要事主动参与协商。2015年,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对依法治县工作、龙陵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了协商,对“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修改和《中共龙陵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的出台提出27条修改意见,发出“政协好声音”,为党政领导及时全面了解真实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提案工作

1、提案征集、审查、立案工作。政协八届三次全会共收到提案111件,立案89件,其中作并案处理13件,并案后实有提案81件,其中:涉及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53件,占65.4%;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19件,占23.5%;政法社会保障方面的提案9件,占11.1%。对不予立案的22件“提案”,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闭会期间提出提案1件。

2、提案交办、协商、督办工作。一是认真梳理提案并及时交办。3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将政协八届三次全会81件提案交由18个单位负责办理,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适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截至6月30日,81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为100%,办复率为100%。部分提案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推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如:“关于提升全县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的建议”,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龙陵县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办法》中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评议指标,将配套养护资金242万元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关于解决全县幼儿(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的建议”,促成县委、县政府合理调整编制,将全县幼儿园(学前班)尚缺的220个编制(应有编制332个)分别从中学、小学和进修学校中调出,有效解决了幼儿园(学前班)编制问题。二是遴选重点提案重点督办。从提案中遴选出事关党政工作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建议措施切实可行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5件,并提出了《政协龙陵县八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意见》,由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提高了提案办理的影响力,增强了办理实效。三是开展“B”类提案办理“回头看”。制发了《关于做好政协龙陵县八届三次会议B类提案续办续复工作的通知》,制作了“B”类提案续办续复工作台账,对部分承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2015年推进了政协八届二次全会53件B类提案的续办。如: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的建议”,职能部门认真做好续办,研究拟定了《龙陵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快推进殡仪馆、县城中心公墓(一期)建设,预计2016年4月底前完成殡仪馆建设。

(五)加强文史工作

坚持“三亲”原则,围绕县委“突出抗战文化,同步推进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的“1+2”思路,切实加大抗战文化的宣传推介。一是抓住滇西抗战主战场这条主线,编辑出版了由日本兴龙会编著,省外事办原处长伍金贵先生帮助翻译的日文翻译本《啊,滇缅公路—日军第56师团113联队滇缅从军记》一书。二是以挖掘整理抗战文化为重点,通过外出查阅抗战资料和采访抗战老兵、抗战见证人,征集到《龙陵会战》文史资料10余万字。三是认真做好《新中国云南人才建设史料·龙陵篇》征集工作。四是积极参加全县抗战文物和抗战史料征集工作,为龙陵进一步打造抗战文化和抗战博物馆(松山)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六)注重联谊工作

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努力凝聚改革发展正能量。一是建立政协专委会与各部门、界别活动组的对口联系制度,畅通部门、界别与专委会间沟通交流的渠道,实行界别活动组长负责制,各界别活动组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推动了界别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成功承办保山市五县(市)区政协理论研讨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外宣传了龙陵发展变化、展示了龙陵政协形象。三是加强与省内外政协的联系交流,配合各地政协到龙陵调研考察150余人次。

(七)落实重点工作

1、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三重”工作中,认真执行县级领导挂钩重要产业、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制度,全力配合抓好石斛、烤烟、龙陵黄山羊、中药材种植等产业,抓好县城棚户区改造、殡仪馆、县城中心公墓、勐糯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对存在问题积极研究、勇于担当,努力推动工作落实;2015年,抽调9名工作人员全脱产参与服务全县重点工作。在精细化社会治理工作上,县政协领导认真履行各长职责,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认真做好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七项制度,按照县政协处级领导带领分管委室科级领导共同到联系挂钩村开展调研工作的原则,处级领导带领乡科级领导多次深入龙江乡弄岗社区、碧寨乡天宁社区、勐糯镇沟心寨村、镇安镇官岑村、象达乡象达社区和赧洒社区、龙山镇芒麦村开展调研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协调资金40多万元。二是在挂钩联系工作上,健全完善挂钩联系制度,经常走访、及时掌握各挂钩联系点动态,各项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和有关部门的肯定。选派1名新农村工作队员和3名企业服务团成员,积极为社区和企业做好服务;选派2名党员担任基层党支部常务书记,做好基层党建服务工作。三是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信访接待制度,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次,着力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3、扎实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深入挂钩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委扶贫开发工作文件,与挂钩村研究制定具体帮扶计划。二是严格按照遍访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流程,及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包乡、村,与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及时“挂上钩、结上对、对上号”。从6月26日起,安排机关干部职工分批深入象达乡象达社区蹲点开展扶贫工作调研,遍访了贫困户308户、1274人,填写表、卡、册308份,撰写调研报告1篇,提出象达社区精准扶贫的思考和建议7条;完善建档户动态管理机制,象达社区调整退出15户50人,进入14户50人;按照“54321”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安排,挂钩帮扶贫困村7个,挂钩帮扶贫困户112户,填写《龙陵县遍访贫困户访谈问卷》112份,撰写民情日记112篇,制定扶贫帮扶措施112份。三是把扶贫开发“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生动课堂,坚持群众路线,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尊重当地民俗民风,带着诚挚的感情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实 (八)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载体,加强政协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抓好专题教育。突出学用结合,采取集中学习研讨、理论中心组学习、现场教学、参加培训、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30余次。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并整改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存在问题,目前政协领导班子及个人“不严不实”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突出争先进位意识,制定《县政协“比学赶超”目标责任书》,争当遵规守纪、改进作风、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增进团结、落实“三重”工作的排头兵。二是抓好党建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星定级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廉政知识学习、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为官不为”和“六个严禁”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教育监管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克服思想上的松懈、行动上的松劲,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全年上专题党课5次、廉政党课2次,进行反面典型教育2次,开展现场教学2次,制定完善制度18项,排查廉政风险点23个。三是强化委员服务。由专委会、乡镇委员联络组牵头组织各界别委员开展活动并进行培训,丰富委员活动形式,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有计划地邀请委员参与常委会的调研、视察、评议工作,让委员参与并发表意见建议,一些好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四是强化舆论宣传。继续加大政协宣传力度,积极向省、市政协报告工作动态,向新闻媒体报送宣传稿件,营造有利于政协工作的良好环境。2015年,各类媒体报道政协工作80余件次,编发《政协信息》、《政协简报》20余期,撰写理论文章10余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待消化暂定编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协决算总收入5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比2014年增加33.3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变动增加的工资和政协五县区理论研讨会产生的会议费以及政协工作实际的需要。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去年增加171.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变动增加的工资和政协五县区理论研讨会产生的会议费以及政协工作实际的需要。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7.7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比去年增加171.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变动增加的工资和政协五县区理论研讨会产生的会议费以及政协工作实际的需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政协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去年增加171.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变动增加的工资和政协五县区理论研讨会产生的会议费以及政协工作实际的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X5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57.2万元,政协会议87.2万元,委员视察16万元,参政议政10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45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文化创作与保护15万元;

3.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1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政协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2.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31.7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014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06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协视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750人,接待费开支31.7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和乡镇人员、视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4年运行经费增加76.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五县区理论研讨会各种费用的增加,以及根据政协的工作调研、视察的需要。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6.87万元、政协会议87.2万元、委员视察16万元、参政议政10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3.82万元和文化创作与保护15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此类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我单位没有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