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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30/2016-0928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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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新农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新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新农办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新农办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事务,统筹协调县级涉农部门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拟定全县新农村战略和规划,组织有关涉农部门研究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政策,参与全县涉农重大政策。二是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围绕国家、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工作,适时对“三农”重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反应全县“三农”工作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涉农课题,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参考和依据。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检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对外开放、农业招商引资、村级集体组织建设工作。四是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组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培训、负责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的日常服务、总结考核、评选表彰、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实施各类新农村建设项目114个,项目涉及10个乡镇,99个村委会,114个自然村,18802户68196人。全年完成新农村建设总投资11139.25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财政补助4639.9万元,整合资金382万元,信贷资金113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6004.35万元。项目完成C20硬化村庄道路35.4km;修建排水沟7.6km;新建公共活动广场39个,建垃圾池8个,实施“三改”753户,庭院硬化31999户,建沼气池40口,安装太阳路灯122盏,村庄绿化1810m2,种植绿化树401棵,架设人饮管道38km。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新农办决算总收入28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8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4万元,占总支出的51.14%;项目支出140万元,占总支出的48.8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新农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办公成本明显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9.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新农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去年项目支出为彩票公益金项目和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为分别150万元和30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为省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工作经费和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为分别110万元和3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省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人畜饮项目建设支出26万元,文体活动场所及产业补助支出38万元,道路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万元,社会事业发展补助支出6万元,卫生、环境整治补助支出9万元,提高了全县人畜饮水、文体活动场所、道路建设等建设水平,巩固提升了项目村产业发展,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农民得到实惠,对我县新农村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2015年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共完成总投资472.55万元,种植烤烟85亩,低产茶园改造170亩,核桃中耕抚育70亩,甘蔗100亩,新植红花油茶300亩,仔猪育肥200头,养殖黄山羊20头;村庄道路:C20砼硬化村庄道路4035m、9754m2、1558.5m3,新建公共活动场2块,2660m2,活动室1栋280m2,篮球场1块;新建安居房3户,庭院硬化66户1720m2; 改厕13户;改圈13户,安装太阳能20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新农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0.00万元,减20.97%,减的原因是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项目考核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3. 农林水支出281.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工作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工作经费及市级试点项目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县新农办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0.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1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82万元,减的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由去年的7.58万元,减至今年5.18万元,减2.4万元,减的原因是八项规定出台后单位公务接待大幅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由去年的5.18万元,增至今年的5.77万元,增的原因是车辆使用所限较长,修理费及油耗大幅度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县新农办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新农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5.77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项目督查、日常出差下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县新农办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1624人,接待费开支5.18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直单位及乡镇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农办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无项目规划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印刷、水电、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