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02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校园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15日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保山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通知》(保交安〔2023〕2 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级69项举措、市级75项举措和县级71项举措,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压实责任传导,着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努力提升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自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常杏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叶正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艳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
组成员、副局长
王尚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学校责任,将2023 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将责任落实到每名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分析研究,针对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通过专题讲座、黑板报、校园广播,班(队)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手抄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每一名师生都能牢记交通出行安全要求。二是教育学生遵守有关规定,不违规骑车,离校返校时不乘坐无证无牌、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超载或车况不好的非法营运车辆。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送法进校园,向师生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突出预防交通事故等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能力。四是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给每位家长发布交通安全提示,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加大学生出行安全保障。一是配合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学校布局、管理方式以及在校学生规模、放假开学和日常出行需求等基础信息摸排,通过因地制宜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实满足学生上下学、寄宿制学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车需求。二是有条件学校要落实《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学生上放学集中出行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龙政办函〔2021〕16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校园直通车”学生出行安全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生上放学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突出问题。三是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驾驶人和校车的安全管理,指派随车照管人员,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四)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龙陵县公安局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状况等实际,完善公安民警、学校保安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机制,在学生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切实加强上放学高峰期校园周边的防护力量,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各学校要落实公安部《中小学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与设计导则(试行)》,对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排查治理台账。积极协调当地政法、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标牌、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道路交通设施,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着力提升学生出行安全保障。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车辆违章停放等方面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做好摸排劝导,引导规范定点经营、文明停放,推进校园保安、值日教师的日常周边巡查制度。三是要重点排查上下学、周末和节假日无证驾驶摩托车(小汽车)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超速、随意变更车道的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超载车和非载人车辆的学生,不文明出行、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学生。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关注学生,要分类造册登记,建立“一生一策”档案,以家长告知书、签订家长责任书或承诺书的方式,引导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重点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时段的监护陪伴,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六)加强校园内交通和私家车的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要加强本单位私家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建立私家车驾驶员及已取得驾驶证教职工的相关信息档案,做好存档备案工作。要与私家车车主及取得驾驶证的教职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促使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职工驾车进出校门要主动避让学生,不与学生抢道。校内停车场必须避开大门、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操场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车辆在校园内停放合理、有序,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2023 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职尽责,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注重源头防范,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协作,健全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协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压实责任。各中心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对辖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县教育体育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工作不落实或由此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工作的情况收集汇总,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提升工作成效。认真做好有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9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图片)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联系人:姚仙芹,电话:6122419。